【保定市徐水区妇幼保健院排水防涝补短板工程(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09:2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保定市徐水区妇幼保健院排水防涝补短板工程(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徐水区妇幼保健院排水防涝补短板工程(EPC)已由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徐水发改【2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徐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保定市徐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保定市徐水区妇幼保健院排水防涝补短板工程(EPC)
建设地点:保定市徐水区
建设内容:以妇幼保健院门口最低处为起点,沿规划盛源南大街、规划纬二十一路,最终排放至黑水沟。新建雨水管道长2135米,管径d1400-d2400,管材为Ⅱ级钢筋混凝土管,局部采用Ⅲ级钢筋混凝土管,新建一座一体化泵站,流量为4.8m3/s。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总日历天数:计划工期:316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所需全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施工及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项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项市政工程类施工业绩,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备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4其他要求:1)具备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相关证明;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不低于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可通过以下措施进行: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比例不低于60%);②中标人将采购项目中的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以材料采购合同授予方式给中小企业(提供承诺函)。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材料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项市政工程类设计或施工业绩(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2 09:00至2024-01-1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0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徐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卓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徐水区宏兴西路 | 地址: | 保定市朝阳北大街2238号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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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崔秀丽 |
联系人: | 王新君 |
电话: |
0312-8686026(异议联系方式) |
电话: | 17334088708(异议联系方式)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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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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