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超前钻及钻孔勘察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36967.1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7973001
预算金额36967.19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志龙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吴锐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0
公告正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超前钻及钻孔勘察服务
项目编号
M4400000707017973001
标段/包名称
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超前钻及钻孔勘察服务
标段/包编号
M4400000707017973001001
有效起始日期
2023-12-20
有效截止日期
2023-12-26
公告附件
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超前钻勘察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业主为普宁市广业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的超前钻勘察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超前钻勘察服务。
2.2  项目位置:揭阳普宁市广太镇。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处理生活垃圾 600t/d+餐厨垃圾 100t/d,配置 1 台处理能力为 600t/d 机械炉排焚烧炉及 1 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6.4MPa ,450℃),配置 1 台 15MW 中温次高压凝汽式汽轮机(6.2MPa ,445℃)及 1 台 15MW 的发电机。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36967.19 万元。
2.5  服务期限:签订勘察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报告。
2.6  招标内容:
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超前钻勘察服务,采用超前钻探明关键部位的地下室土层埋深、分布情况,为后续指导灌注桩基设计,控制桩基施工桩长、入持力层深度等(具体要求见本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7  预估工作量及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95.45万元(以综合单价为准)。(勘察费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部门审定的服务费用为准。)
项目
预计工作量(米)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超前钻勘察服务
10105
193.42
195.45

以实际工作量为准,按时结算。
投标最高限价

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投标人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结算价=综合单价×工程量,工程量按经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计算。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投标人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勘察服务,超前钻勘察服务费用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下浮50%后进行计算。在合同实施期间勘察费按建设规模和勘察工作量调整,但投标综合单价不变。临时增加项目单价可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收费标准(或相关计价标准)×50%计费。)
本次招标价格采用  限价内按实结算  方式,若项目业主或普宁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核定的结算价低于本合同最高限价(即本合同价款暂定价),则本合同最终结算价以项目业主或普宁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核定给发包人的结算价为准;若项目业主或普宁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核定的结算价高于本合同最高限价(即本合同价款暂定价),则以本合同最高限价(即本合同价款暂定价)为本合同最终结算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证书;
3.2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它要求
(1)投标人近 3 年( 2020 年1月1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事故,不存在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报价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一《诚信投标承诺书》)
(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同意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意招标人把投标人列入黑名单,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注: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信息登记情况、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登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1日9时30分至2023年12月26日16时00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5.1办理投标登记手续起始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6日上午9时 30 分―11时 30 分,下午14时 00 分―16时 00分。请投标人务必在上述时间内将《投标登记申请表》和《登记申请资料》上传至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gzebid.cn)办理登记手续。《投标登记申请表》自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登记申请资料》需按本公告要求提供。
5.1.1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注:1.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并下载。
2.如供应商尚未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完善资料并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可以购买文件。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届时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有关网上注册及购买文件发票等事宜,请联系客服。热线电话:400-150-3001,网站客服(QQ):3151435402)。3.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投标登记的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
   (2)依法重新招标。
5.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1月10日9时45分。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2楼,详见交易中心公告)。
5.3开标时间:2024年1月10日10时00分。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5.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U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ycy.com/)、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网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其它事项
7.1  投标人自行踏勘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7.2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7.3 有关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普宁市广业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志龙  
电话: 15013775548
地址:揭阳普宁市广太镇 
7.5投标人应及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因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录入异常造成投标登记不成功的,不予接收其投标登记。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企业登记信息。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广业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林志龙
地址:揭阳普宁市广太镇
电话:15013775548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陈吴锐、谭贤伟、彭智杰
地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电话:020-83540304
电子邮箱:2959503074@qq.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