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妇幼保健院疫情防控医疗救治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2年12月28日 20:5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吴忠市妇幼保健院疫情防控医疗救治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妇幼保健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28日 20:5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2月29日至2022年12月3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吴忠)(吴忠市利通区世纪大道古城中心村向西50米综合楼院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12月31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吴忠)(吴忠市利通区世纪大道古城中心村向西50米综合楼院内) | ||
预算金额 | ¥302.4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崔龙斌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95458751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妇幼保健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吴忠市利通区世纪大道与利宁北街交叉口北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科长/0953-20105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仕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固原市九龙路瑞丰大厦旁广元写字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崔龙斌/13895458751 |
项目概况
吴忠市妇幼保健院疫情防控医疗救治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联系代理机构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NZC/C22001
项目名称:吴忠市妇幼保健院疫情防控医疗救治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单价金额(元) | 预算总价金额(元) | 备注 |
1 | 新生儿高频常频有创呼吸机 | 1 | 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550000.00 | 550000.00 |
|
新生儿双水平无创呼吸机 | 2 | 200000.00 | 400000.00 |
| ||
可视喉镜(儿童、新生儿) | 2 | 40000.00 | 80000.00 |
| ||
可视喉镜(成人) | 2 | 40000.00 | 80000.00 |
| ||
复苏气囊 | 10 | 1000.00 | 10000.00 |
| ||
T组合 | 2 | 25000.00 | 50000.00 |
| ||
新生儿心电监护仪 | 4 | 45000.00 | 180000.00 |
| ||
输液泵 | 10 | 7000.00 | 70000.00 |
| ||
新生儿转运暖箱 | 1 | 150000.00 | 150000.00 |
| ||
除颤仪 | 2 | 30000.00 | 60000.00 |
| ||
高频振动排痰仪 | 2 | 40000.00 | 80000.00 |
| ||
床旁心电图机 | 1 | 50000.00 | 50000.00 |
| ||
急救车 | 4 | 6000.00 | 24000.00 |
| ||
2 | 多普勒(小月份) | 10 | 4000.00 | 40000.00 |
| |
麻醉机 | 1 | 250000.00 | 250000.00 |
| ||
宫腔镜 | 1 | 500000.00 | 500000.00 |
| ||
胎心监护仪 | 10 | 40000.00 | 400000.00 |
| ||
血氧饱和度仪(绕指式) | 5 | 10000.00 | 50000.00 |
| ||
数量合计: |
| 预算合计: | 3024000.00元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7)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A.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加盖鲜章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加盖鲜章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B.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加盖鲜章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加盖鲜章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8)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9)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进口产品)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9日 至 2022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联系代理机构获取
方式:联系代理机构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吴忠)(吴忠市利通区世纪大道古城中心村向西50米综合楼院内)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吴忠)(吴忠市利通区世纪大道古城中心村向西50米综合楼院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66号第一条、建立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绿色通道”之规定,实施本次采购项目;2.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成交金额的1.5%计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世纪大道与利宁北街交叉口北侧
联系方式:张科长/0953-2010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仕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九龙路瑞丰大厦旁广元写字楼
联系方式:崔龙斌/138954587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龙斌
电 话: 13895458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