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朱先生0517-8336660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同飞1390523166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洪泽洪港污水处理厂、进水管网及中水回用项目总承包(EPC)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洪港污水处理厂、进水管网及中水回用项目总承包(EPC已由淮安市洪泽区行政审批局洪行审经核[2022]29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清泉水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洪泽经济开发区内,创新路西侧,金鸡路北侧,砚马河东侧。

2.2建设规模及工程内容:

1)污水厂工程项目规模:本项目按近期2 m3/d(其中高难废水 0.5m3/d) 进行设计和建设,其中高难废水土建按 1.0 m3/d 进行设计,附属设施土建按总规模 4 m3/d 进行设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污水处理设施及设备、环境监测检验设备、附属构筑物、生活设施、厂区内各种配套设施。工程内容包括:

①污水厂主系统 (2 m3/d) : 调节池与事故池、水解池及A2/0 池、二沉池、气浮配水井、气浮系统、中间提升泵房及空压机房、V 型滤池、除臭系统。土建、设备及安装工程一次设计与建设完成。

②高难废水系统 (1 m3/d) : 高难废水高效沉淀池、铁碳芬顿池、芬顿中和沉淀池、高难废水预处理加药间、双氧水加药间。土建一次设计与建设完成,设备及安装按近期规模(0.5 m3/d) 进行配置。

③附属设施 (4 m3/d) : 造纸废水提升泵池及厂区排水池、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碳源及气浮加药间、消毒池及回用水池、污泥浓缩池、污泥均质池、污泥处理车间、危废仓库、新炭间、机修间及仓库、综合楼、门卫。土建一次设计与建设完成,设备及安装按近期规模(2 m3/d) 进行配置。

④总图工程:道路、围墙、给排水、弱电系统、厂区照明、绿化一次完成。

⑤综合楼:含办公室、中控室、化验室、值班宿舍、职工食堂等。

2)进水管网工程:①大管泵站至洪港污水处理厂。管径DN800,管道材质球磨铸铁,埋深约1.5m,长度约3100m。②台华(创新路东侧)至洪港污水处理厂。管径DN600,管道材质球磨铸铁,埋深约1.5m,长度约1100m

3)中水回用工程:①湿地尾水池(位于洪港污水厂界内)②尾水管线(洪港污水厂至尾水湿地)管径DN800,管道材质球磨铸铁,埋深约1.5m,长度约4200m。③中水管线(尾水湿地至洪港污水厂湿地尾水池)管径DN800,管道材质球磨铸铁,埋深约1.5m,长度约2900m       

2.3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2.4 监理服务期: 36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 24个月。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249万元,工程造价暂定2亿元

2.6 标段划分:  本工程监理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自2017 1 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以来必须从事过类似工程的监理。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额(或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在1亿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依据为: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单项工程合同额(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单项工程合同额(投资额或工程造价)不一致时,则以业绩高的为准。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最低配备 4名,其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省外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人员的要求:监理员5名(须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监工程 “在监项目”是指投标总监自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期间中担任总监的工程,也包括投标总监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尚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

3.10江苏省外的监理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在投标前必须在江苏省监理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的合格备案,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项目监理人员在江苏省的合格备案证明。

3.11 投标人近 2 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12 其它要求:监理组所有成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202271日以来连续3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                 

3.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3 2 27  2023 3   13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手续费5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其它: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 16 号)二楼。《CA 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 CA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 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国信 CA 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投标单位异地 CA 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 CA 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17-8099605818962289236,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4009280095。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 15380802178 联系。

6.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6.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 3 149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开标时间同上(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

6.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不见面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附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2.184.89.82/EpointWeb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6.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及时将企业的基本情况(含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基本情况(含注册证书等)、拟选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及劳动合同、投标人的类似监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等录入到诚信库中。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行录入诚信库并经公示的上述材料的链接;其他资格评审标准材料和参与打分的证明材料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自行上传(支持格式的原件扫描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备注:网上资格审查,若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证件不再有效或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均不予认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清泉水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洪泽经济开发区巢湖路36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东三街112

邮编:223100                                  邮编:223100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人:魏同飞

电话: 0517-83366603                                                    电话:1390523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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