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佛山市顺德区银桂路(上水河至岭南大道)工程对地铁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97.9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6/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佛山市顺德区银桂路(上水河至岭南大道)工程对地铁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银桂路(上水河至岭南大道)工程对地铁安全评估技术服务
2、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顺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4、项目概况:拟建道路全长约4.01km,规划红线宽度为45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方案设计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其中,佛山地铁三号线工程美旗站--水口站区间、水口站--大墩站区间一级地铁车站水口站在银桂路下方敷设,共线段长度约2.3k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总投资约9.1071亿元,建安费约8亿元。具体内容以招标人书面确定的通知为准。
5、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分析本项目的设计资料、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等资料;
(2)项目建设全过程对地铁隧道的影响进行理论分析和数值计算(包括三维空间计算和平面计算);
(3)计算工程建设过程中地铁隧道的位移和变形,复核既有结构的配筋能否满足受力、裂缝的要求;
(4)评估项目建设对地铁隧道既有结构的影响;
(5)对项目建设提出合理的建议;
(6)组织专家评审会及配合报地保办批复。
6、具体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软基加固、覆土回填对既有地铁区间隧道的影响;
(2)桥梁桩基对既有地铁区间隧道的影响(中桥);
(3)箱涵施工对既有地铁区间隧道的影响;
(4)雨污水管基坑开挖对地铁区间隧道的影响;
(5)雨污水管基坑开挖对地铁车站的影响;
(6)综合管廊基坑(标准段)施工对既有地铁车站的影响;
(7)综合管廊基坑(过河涌段)施工对既有地铁车站的影响;
(8)综合管廊基坑施工对既有地铁区间隧道的影响;
(9)综合管廊对既有地铁35kV电力管廊的影响;
(10)综合管廊对既有地铁110kV电力管廊的影响。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历天内完成安全评估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成果完成后,中标人须提供一年的后续技术咨询服务。
8、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79910.64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柒万玖仟玖佰壹拾元陆角肆分整)。投标报价若超过招标控制价,其报价将视为无效。
9、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10、服务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或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等依据提供准确、可靠的安全评估技术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备案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说明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 7 月 7 日 9 时 30 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天虹路龙舟广场二期(德国港销售中心对面)会议中心会议三室递交投标资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小姐,0757-28789973。
3、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递交的须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当面递交密封文件。
5、招标代理联系电话:王小姐、0757-83130602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以下文件须加盖公章):
(1)封面;
(2)投标文件索引表;
(3)投标承诺函(含报价);
(4)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评审标准评审子项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其它。
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同时必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以U盘为载体),即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电子文件一套以及可编辑的投标文件正本WORD或EXCEL格式电子文件一套。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内容如有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的内容为准。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投标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4、投标文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整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正副本分开分别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正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内,投标文件电子版装在另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盖公章。
六、投标报价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79910.64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柒万玖仟玖佰壹拾元陆角肆分整)。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对于不响应此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单位应自行权衡投标风险,决策是否参加投标。不接受投标单位对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异议。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可能低于企业成本,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认定投标单位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竞价,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没有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投标人需对投标总价进行报价(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投标报价中必须包含资料收集和数据采集、项目调研和管理、配合报批、食宿交通差旅费用、文档编写及输出、修改完善及成果制作费、雇员、外聘专家(如有)及办公费用等各项费用,成果验收、评审专家费、外租场地费(如有)、报审费用、管理费、规费、税费、保险、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及其它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和利润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因投标人原因引起评估工作量增加的,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
七、评标办法
1、收标
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代表签到。
2、开标环节
(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员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默认结果。
(2)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进行验证。
(4)开标前,由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全体投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5)招标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相关内容。
(6)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本项目招标失败。
(7)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8)招标单位不向投标人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3、评标、定标环节
3.1 评标环节
(1)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招标代理机构先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②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③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则本项目将视为招标失败。
(2)招标代理机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至定标环节。
(3)澄清与补充说明(如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者有误的内容、文字作澄清、说明或补正。
3.2、定标环节:
采用综合评价法定标。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等时,以报价得分高者优先;按上述方式仍未能确定排名顺序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名顺序。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注:
(1)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上述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评审因素评分以该项“满分值”或“分值”为上限,“0”分为下限。如投标人未能按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获取相应分值。
(2)所有评委对综合评审项的独立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分别为各投标人综合评审项得分,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报价得分按统一公式计算得分。
(3)投标人总得分为各评审项得分之和。
(4)当出现投标报价中文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金额为准;若出现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如有)。金额报价与依据下浮系数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下浮系数为准修正金额报价,但下浮系数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下浮系数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应以金额报价为准修正下浮系数(如有)。
(5)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八、项目结算方式及项目进度款支付
1、项目结算方式:
本项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和完成合同内容所需的勘查费、调研考察费、资料收集和整理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加班费、食宿、通讯、交通及其它后勤保障管理费、报告编制费、利润、保险费、规费、税金以及合同要求的所有责任、义务等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30日历天内出具设计对地铁安全评估咨询报告,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中标人提交请款资料并经招标人审核通过,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30%。
(2)组织或参与地铁保护的相关会议,使项目通过有关地铁保护评审,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中标人提交请款资料并经招标人审核通过,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60%。
(3)完成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并完成基坑回填验收15日历天内,提交技术咨询报告,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中标人提交请款资料并经招标人审核通过,支付至结算价的100%;
(4)本项目按固定总价包干结算,实际结算费用以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定为准。
注1:每笔款项支付,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支付申请资料及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同时,中标人在办理合同支付手续时,必须按照招标人最新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注2:若工程进行标段划分,以上支付节点不变。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应按照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项目合同,对投标文件及澄清材料中出现歧义、不确定的内容等解释均以招标人的理解为准。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本招标公告、中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它们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共同达成的书面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项目合同;
(3)中标通知书;
(4)本招标公告;
(5)中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注:若双方对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而且不对中标人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若合同无法签订是由中标人违反投标承诺造成的,招标人有权对其行为进行记录,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其他
1、知识产权归属:中标人应保证在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中的计费类别“服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具体费用最终以实际中标价格计算确定为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招标代理服务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中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3、合同范本说明:
(1)本合同格式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甲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2)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服务承诺、履约方式等必须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3)在不违反原招标人案要求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对合同范本中个别非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合同条款共同协商完善补充修订。
十一、本项目非工程招标、非政府采购。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2、合同范本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顺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6 月 24 日
附件: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发布版).doc
附件2:合同范本(发布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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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银桂路(上水河至岭南大道)工程对地铁安全评估技术服务
2、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顺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4、项目概况:拟建道路全长约4.01km,规划红线宽度为45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方案设计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其中,佛山地铁三号线工程美旗站--水口站区间、水口站--大墩站区间一级地铁车站水口站在银桂路下方敷设,共线段长度约2.3k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总投资约9.1071亿元,建安费约8亿元。具体内容以招标人书面确定的通知为准。
5、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分析本项目的设计资料、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等资料;
(2)项目建设全过程对地铁隧道的影响进行理论分析和数值计算(包括三维空间计算和平面计算);
(3)计算工程建设过程中地铁隧道的位移和变形,复核既有结构的配筋能否满足受力、裂缝的要求;
(4)评估项目建设对地铁隧道既有结构的影响;
(5)对项目建设提出合理的建议;
(6)组织专家评审会及配合报地保办批复。
6、具体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软基加固、覆土回填对既有地铁区间隧道的影响;
(2)桥梁桩基对既有地铁区间隧道的影响(中桥);
(3)箱涵施工对既有地铁区间隧道的影响;
(4)雨污水管基坑开挖对地铁区间隧道的影响;
(5)雨污水管基坑开挖对地铁车站的影响;
(6)综合管廊基坑(标准段)施工对既有地铁车站的影响;
(7)综合管廊基坑(过河涌段)施工对既有地铁车站的影响;
(8)综合管廊基坑施工对既有地铁区间隧道的影响;
(9)综合管廊对既有地铁35kV电力管廊的影响;
(10)综合管廊对既有地铁110kV电力管廊的影响。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历天内完成安全评估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成果完成后,中标人须提供一年的后续技术咨询服务。
8、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79910.64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柒万玖仟玖佰壹拾元陆角肆分整)。投标报价若超过招标控制价,其报价将视为无效。
9、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10、服务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或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等依据提供准确、可靠的安全评估技术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备案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说明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 7 月 7 日 9 时 30 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天虹路龙舟广场二期(德国港销售中心对面)会议中心会议三室递交投标资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小姐,0757-28789973。
3、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递交的须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当面递交密封文件。
5、招标代理联系电话:王小姐、0757-83130602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以下文件须加盖公章):
(1)封面;
(2)投标文件索引表;
(3)投标承诺函(含报价);
(4)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评审标准评审子项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其它。
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同时必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以U盘为载体),即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电子文件一套以及可编辑的投标文件正本WORD或EXCEL格式电子文件一套。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内容如有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的内容为准。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投标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4、投标文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整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正副本分开分别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正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内,投标文件电子版装在另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盖公章。
六、投标报价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79910.64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柒万玖仟玖佰壹拾元陆角肆分整)。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对于不响应此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单位应自行权衡投标风险,决策是否参加投标。不接受投标单位对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异议。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可能低于企业成本,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认定投标单位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竞价,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没有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投标人需对投标总价进行报价(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投标报价中必须包含资料收集和数据采集、项目调研和管理、配合报批、食宿交通差旅费用、文档编写及输出、修改完善及成果制作费、雇员、外聘专家(如有)及办公费用等各项费用,成果验收、评审专家费、外租场地费(如有)、报审费用、管理费、规费、税费、保险、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及其它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和利润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因投标人原因引起评估工作量增加的,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
七、评标办法
1、收标
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代表签到。
2、开标环节
(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员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默认结果。
(2)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进行验证。
(4)开标前,由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全体投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5)招标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相关内容。
(6)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本项目招标失败。
(7)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8)招标单位不向投标人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3、评标、定标环节
3.1 评标环节
(1)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招标代理机构先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②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③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则本项目将视为招标失败。
(2)招标代理机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至定标环节。
(3)澄清与补充说明(如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者有误的内容、文字作澄清、说明或补正。
3.2、定标环节:
采用综合评价法定标。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等时,以报价得分高者优先;按上述方式仍未能确定排名顺序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名顺序。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评审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报价得分 | 报价得分:M=N-|P-Q|/Q×100×F 其中: N(分):投标报价权重分值,为10分; P(元):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 Q(元):评标基准价(取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或者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 F:偏离扣分分值,当P≥Q,F=0.4 ;当P<Q,F=0.2 。 注:(1)计算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有效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本项最低得分为0分。 (2)除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10分 |
企业荣誉、综合实力 | 对各投标人的资质、荣誉、综合实力进行综合评价(横向对比): 优:20-16分;良:15-11分;中:10-6分;差:5-0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20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 | 1、对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情况(包括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或同类项目业绩或相关经验证明等)进行综合评价(横向对比): 优:10-8分;良:7-5分;中:4-2分;差:1-0分。 【注:本小项最高得10分。须至少提交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或同类项目业绩或相关经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对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除项目负责人外的服务团队的情况(包括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或同类项目业绩或相关经验证明等)进行综合评价(横向对比): 优:10-8分;良:7-5分;中:4-2分;差:1-0分。 【注:本小项最高得10分。须至少提交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或同类项目业绩或相关经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20分 |
业绩经验 | 对各投标人在近五年(自2016年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承接过市政道路(或公路)涉及地铁安全评估技术服务业绩,每项得10分,最高得30分。 【注:须至少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合同协议书关键页须体现其合同签订时间、业绩内容、合同双方名称)】 | 30分 |
实施方案 | 对各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基础资料的理解、项目思路、项目的难点、重点、特点把握、项目问题的对策措施、参加本项目的优势与有利条件的评价、后期服务及措施情况、其他合理化建议和项目承诺等方案的综合评价(横向对比): 优:20-16分;良:15-11分;中:10-6分;差:5-0分。 【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 20分 |
合计 | 100分 |
注:
(1)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上述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评审因素评分以该项“满分值”或“分值”为上限,“0”分为下限。如投标人未能按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获取相应分值。
(2)所有评委对综合评审项的独立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分别为各投标人综合评审项得分,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报价得分按统一公式计算得分。
(3)投标人总得分为各评审项得分之和。
(4)当出现投标报价中文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金额为准;若出现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如有)。金额报价与依据下浮系数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下浮系数为准修正金额报价,但下浮系数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下浮系数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应以金额报价为准修正下浮系数(如有)。
(5)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八、项目结算方式及项目进度款支付
1、项目结算方式:
本项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和完成合同内容所需的勘查费、调研考察费、资料收集和整理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加班费、食宿、通讯、交通及其它后勤保障管理费、报告编制费、利润、保险费、规费、税金以及合同要求的所有责任、义务等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30日历天内出具设计对地铁安全评估咨询报告,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中标人提交请款资料并经招标人审核通过,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30%。
(2)组织或参与地铁保护的相关会议,使项目通过有关地铁保护评审,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中标人提交请款资料并经招标人审核通过,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60%。
(3)完成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并完成基坑回填验收15日历天内,提交技术咨询报告,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中标人提交请款资料并经招标人审核通过,支付至结算价的100%;
(4)本项目按固定总价包干结算,实际结算费用以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定为准。
注1:每笔款项支付,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支付申请资料及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同时,中标人在办理合同支付手续时,必须按照招标人最新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注2:若工程进行标段划分,以上支付节点不变。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应按照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项目合同,对投标文件及澄清材料中出现歧义、不确定的内容等解释均以招标人的理解为准。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本招标公告、中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它们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共同达成的书面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项目合同;
(3)中标通知书;
(4)本招标公告;
(5)中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注:若双方对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而且不对中标人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若合同无法签订是由中标人违反投标承诺造成的,招标人有权对其行为进行记录,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其他
1、知识产权归属:中标人应保证在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中的计费类别“服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具体费用最终以实际中标价格计算确定为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招标代理服务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中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3、合同范本说明:
(1)本合同格式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甲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2)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服务承诺、履约方式等必须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3)在不违反原招标人案要求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对合同范本中个别非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合同条款共同协商完善补充修订。
十一、本项目非工程招标、非政府采购。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2、合同范本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顺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6 月 24 日
附件: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发布版).doc
附件2:合同范本(发布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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