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连南航明珠大酒店人力资源服务项目公开竞价公告
金额
483.00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2/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竞价公告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南航明珠大酒店(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大连酒店人力资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大连酒店人力资源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2005090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通过公开竞价的采购方式,选取1名成交供应商为大连南航明珠大酒店提供人力资源代理及咨询服务,签署2年服务合同,项目含税预算为16万元。具体采购内容及限价如下:
序号 | 内容 | 具体工作量 | 预估数量 | 含税单价 限价 |
1 | 人力资源服务 | (1)负责代办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鉴证、劳动用工备案等相关手续; (2)负责代办社会统筹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的申报和缴交; (3)负责代办员工增减变动带来的社会保险增减转移手续; (4)负责代办员工的社会统筹保险待遇享受相关手续; (5)负责代办员工的档案管理; (6)解答员工关于社会统筹保险方面问题的咨询; (7)其他人事服务。 (8)协助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 (9)为企业和员工提供劳动政策咨询; (10)为企业和员工进行劳动争议调解; (11)提供企业文化建议规划。 | 160人 | 483元/人/年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响应报价是全部费用,包含服务的价款、税费,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可预见或不可预见发生的所有费用,除合同约定价格外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人力资源服务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69号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具备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注意: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证书扫描件。)
2.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8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2年12月27日至2022年12月29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9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竞价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5、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南航明珠大酒店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65号216室
邮编:11603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姚先生,0411-83883935
EMAIL:yaotianpeng@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65号301室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411-83882843
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辽宁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南航明珠大酒店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65号303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11-83882162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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