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张骞丝路文化景区文化挖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zb-slx-2024-003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1550998269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众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庆芳1345331553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张骞丝路文化景区文化挖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8月27日 18: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张骞丝路文化景区文化挖掘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疏勒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08月27日 18: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09月0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庆芳
项目联系电话13453315530
采购单位疏勒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采购单位地址疏勒县张骞公园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509982695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众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喀什市曙光国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453315530

    项目概况                                                    

    张骞丝路文化景区文化挖掘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B-SLX-2024-003 

    项目名称:张骞丝路文化景区文化挖掘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元):2879036.8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张骞丝路文化景区文化挖掘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6日2024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 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 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 建 议 使 用 WIN7 及 以 上 操 作 系 统 。 客 户 端 请 至 新 疆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3 、 投 标 人 对 不 见 面 开 评 标 系 统 的 技 术 操 作 咨 询 , 可 通 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 见 问 题 解 答 和 操 作 流 程 讲 解 视 频 中 自 助 查 询 , 网 址 为 : 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 ”—“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 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 ”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 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 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疏勒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疏勒县张骞公园内

联系方式:15509982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众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曙光国际

联系方式:134533155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庆芳

电 话:13453315530











附件信息:

  • 张骞丝路文化景区文化挖掘项目磋商文件.pdf

    159.3K

  • 张骞丝路文化景区文化挖掘项目-审定工程量.zip

    876.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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