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仓西控导工程段滩面整治工程施工Ⅱ标项及监理Ⅱ标项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0 09: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大荔县仓西控导工程段滩面整治工程已由渭南市水务局以渭水发〔2021〕624号和省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陕渭生态发〔2023〕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招标人为大荔县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和硕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施工Ⅱ标项及监理Ⅱ标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位于渭南市大荔县。
2.2主要建设内容:依据渭南市水务局《关于大荔县仓西控导工程段滩面整治工程施工Ⅱ标项及监理Ⅱ标项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渭水发【2023】198号)文件,本次对施工Ⅱ标项及监理Ⅱ标项进行招标。主要建设内容:施工II 标项:1.滩面平整及生态修复:1号高台区平整面积10.65亩,土方0.71万m³;1号低洼区回填面积4.73亩,回填方0.29万m³,2号低洼区回填面积7.82亩,回填方0.42万m³。2.滩区道路:改造进坝路2条,分别长200m、70m,采用沥青路面,路宽5m。改造生产路长度600m,采用泥结石路面,路宽3m,顺水流方向的路面高程不高于当地滩面0.3m,垂直水流方向的路面高程与滩面平。3.附属设施:沿大堤布设太阳能路灯等设施。
监理Ⅱ标项:大荔县仓西控导工程段滩面整治工程施工Ⅱ标项建设期施工监理。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Ⅱ标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有内容;监理标项:大荔县仓西控导工程段滩面整治工程施工Ⅱ标项建设期施工监理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监理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3.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近3年无骗取中标或出现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5投标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20日09时00分~2023年06月26日17时00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xggzyjy.cn)进行投标确认。确认成功后,2023年06月20日09时00分~2023年06月26日17时00分,在渭南市东风大街人保大厦512室持投标确认单、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套(原件阅后退回)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不休),并及时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xggzyjy.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2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3日09时00分,地点为渭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渭南市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西配楼一楼);递交方式:递交纸质文件的同时,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和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xggzyjy.cn)、《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荔县水务局。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荔县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
地 址:大荔县北新街46号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13892511303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和硕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渭南市东风大街人保大厦512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19992234358
电子邮件:2860996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