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供热中心(一期)热力管网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12-420550-89-01-17859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宜昌白洋供热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吴高186717137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慧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瑞0717-603714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9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供热中心己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2112-420550-89-01-17859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宜昌白洋供热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慧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为从白洋供热中心(一期)敷设两根供热管道,向白洋工业园田家河片区供热满足其工业用户的热负荷需求,管径为DN350-DN800.次高压蒸汽设计压力为9.15MPa、温度520度,长度约3.5km,次低压蒸汽设计压力为1.6MPa,温度280度,长度约3.3km。新建监控中心(管理用房)一座,建筑面积800m2.
2、工程地点: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
3、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田家河片区供热管网、管架及热力管道采购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210日历天。(次高压蒸汽管道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次低压蒸汽管道计划工期为9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 级,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5.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5.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提供2022年12月-2023年02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9、投标人的施工类“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10、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6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9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八、合同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05月16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白洋供热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57-5-7096号
联系人:吴高
联系电话:186717137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慧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A座20楼
联系人:郑瑞
联系电话:0717-6037143
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供热中心己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2112-420550-89-01-17859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宜昌白洋供热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慧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为从白洋供热中心(一期)敷设两根供热管道,向白洋工业园田家河片区供热满足其工业用户的热负荷需求,管径为DN350-DN800.次高压蒸汽设计压力为9.15MPa、温度520度,长度约3.5km,次低压蒸汽设计压力为1.6MPa,温度280度,长度约3.3km。新建监控中心(管理用房)一座,建筑面积800m2.
2、工程地点: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
3、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田家河片区供热管网、管架及热力管道采购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210日历天。(次高压蒸汽管道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次低压蒸汽管道计划工期为9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 级,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5.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5.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提供2022年12月-2023年02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9、投标人的施工类“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10、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6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9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八、合同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05月16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白洋供热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57-5-7096号
联系人:吴高
联系电话:186717137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慧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A座20楼
联系人:郑瑞
联系电话:0717-6037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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