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太原汾河景区一、四期保安服务项目(包二)二次的结果公告
保安服务维护安保现场踏勘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创新服务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创新产品和服务景区秩序管理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单人巡逻电瓶车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日常安保应急安保接待任务劳保社保医保养老保险保安制服武装带肩灯强光手电钢盔防刺服反光背心防割手套钢叉防暴盾牌防爆棍插卡式对讲机执法记录仪保安制式装备巡查设备防暴盔防暴棍帽徽佩肩章凉鞋制服袋扣领扣大衣春秋套装内穿白衬衫保安区域内外衣口袋内不准放过多东西香烟打火机火柴钥匙大盖帽耳机话筒有色眼镜骑车巡逻项链戒指长指甲小胡子文明执勤安全服务保安岗位责任制度消防治安保卫停车场环境清洁督查指挥车辆停放电动车骑巡逻车巡逻专业化服务设备设施金色酒牌金盾保安
金额
115.71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6/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1992022cgk00226
预算金额115.73万元
招标公司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昭奎18135538666
中标公司太原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15.7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1992022CGK00226
二、项目名称:太原汾河景区一、四期保安服务项目(包二)二次
三、中标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太原汾河景区一、四期保安服务项目(包二)二次 | 负责汾河景区漫水桥——北环高速桥段(西岸)4.5公里范围内的巡逻、秩序管理、维护安保等工作,保护标段内设施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工作。 | 1 | 批 | 报价:1157184(元) | 太原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太原市杏花岭区五一路168号1幢3层306室 | 91140107MA0H91Q50E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太原汾河景区一、四期保安服务项目(包二)二次 | 太原汾河景区一、四期保安服务项目(包二)二次 | 汾河景区漫水桥——北环高速桥段(西岸)4.5公里范围内 | 汾河景区漫水桥——北环高速桥段(西岸)4.5公里范围内的巡逻、秩序管理、维护安保等工作,保护标段内设施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工作。 | 2022年度 |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满足汾河景区秩序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俊山,王中杰,贾卫歌,胡卫红,郭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80%的收取代理费,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00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太原市晋源区和园路9号
联系方式:0351-27726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
联系方式:18135538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昭奎
电 话:18135538666
附件信息:
太原汾河景区一、四期保安服务项目采购文件(包二)5.25.doc太原汾河景区一、四期保安服务项目采购文件(包二)5.2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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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M
太原汾河景区一、四期保安服务项目(包二)二次
\n项目编号:1401992022CGK00226
\n公
\n开
\n招
\n标
\n文
\n件
\n(服务类)
\n采购人: 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 (盖单位章)
\n采购代理机构: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n日期:2022年5月
\n目 录
\n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
\n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n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9
\n第四章 商务、技术要求36
\n第五章 采购需求37
\n第六章 合同原则138
\n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143
\n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n项目概况
\n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的太原汾河景区一、四期保安服务项目(包二)二次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
\n(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于 2022年6月16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n1、项目基本情况
\n项目编号:1401992022CGK00226
\n项目名称:太原汾河景区一、四期保安服务项目(包二)二次
\n预算金额:包二:1157328元;
\n采购需求:太原汾河景区一、四期保安服务项目(包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n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度
\n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n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n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n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公安部门颁布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市保安公司另需提供太原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外省市保安服务公司登记备案证明》
\n3、获取招标文件
\n时间: 2022年5月26日 00:00:00至2022年6月2日00: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n方式:线上获取
\n售价:0
\n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n2022年6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
\n地点:线上递交
\n5、公告期限
\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n6、其他补充事宜
\n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n7.1采购人信息
\n名 称: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
\n地址:太原市晋源区和园路9号
\n联系方式: 0351-2772650
\n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n名 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
\n联系方式: 18135538666
\n7.3项目联系方式
\n项目联系人: 任昭奎
\n电话: 18135538666
\n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n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条款号\n | \n条款名称\n | \n内容及要求\n | ||||||||||||
\n1.3\n | \n合格投标人\n资格条件\n |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公安部门颁布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市保安公司另需提供太原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外省市保安服务公司登记备案证明》\n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n不允许联合体投标;\n | ||||||||||||
\n2.2.3\n | \n现场考察\n | \n否\n | ||||||||||||
\n2.2.3\n | \n答疑会\n | \n否\n | ||||||||||||
\n3.6.1\n | \n投标保证金\n | \n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n是,\n投标保证金金额: 包2:11500 元\n2、投标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n3、账户信息(电汇账户):\n \n序号\n包名称\n投标保证金金额(元)\n开户银行\n收款账号\n交付方式\n1\n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太原汾河景区一、四期保安服务项目(包二)二次\n11500\n交通银行太原千峰南路支行\n141000231012016000290\n银行汇款、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n \n注:请在汇款单备注里标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后四位。\n | \n序号\n | \n包名称\n | \n投标保证金金额(元)\n | \n开户银行\n | \n收款账号\n | \n交付方式\n | \n1\n | \n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太原汾河景区一、四期保安服务项目(包二)二次\n | \n11500\n | \n交通银行太原千峰南路支行\n | \n141000231012016000290\n | \n银行汇款、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n |
\n序号\n | \n包名称\n | \n投标保证金金额(元)\n | \n开户银行\n | \n收款账号\n | \n交付方式\n | |||||||||
\n1\n | \n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太原汾河景区一、四期保安服务项目(包二)二次\n | \n11500\n | \n交通银行太原千峰南路支行\n | \n141000231012016000290\n | \n银行汇款、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n | |||||||||
\n4.1\n | \n组建评标委员会\n | \n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n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 人;\n评审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n | ||||||||||||
\n4.2\n | \n投标人现场出席\n | \n不要求\n | ||||||||||||
\n4.3\n | \n评标委员会现场出席\n | \n要求\n | ||||||||||||
\n4.5.7\n | \n推荐中标候选人数\n | \n3 人\n | ||||||||||||
\n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n | ||||||||||||||
\n8.1\n | \n政府采购\n政策\n | \n1、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n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n2、涉及正版软件的\n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n3、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n投标人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无效。\n4、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n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n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n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n5、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n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n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n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n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n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n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n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n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n6、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n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n(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n7、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n(投标人投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投标人的报价给予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8、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n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n | ||||||||||||
\n8.2\n | \n代理服务费\n | \n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80%的收取代理费,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n | ||||||||||||
\n8.3\n | \n分包\n | \n不允许分包\n | ||||||||||||
\n8.4\n | \n现场踏勘\n | \n不组织现场踏勘\n |
1、总 则
\n1.1适用范围
\n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n1.2定义
\n1.2.1“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n1.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项目采购的服务机构。
\n1.2.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n1.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与之有关的义务。
\n1.2.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
\n1.3合格投标人
\n1.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服务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
\n1.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n1.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1.3.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1.3.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应遵守以下规定:
\n1.3.2.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n1.3.2.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n1.3.2.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n1.3.2.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n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n1.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n1.4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
\n1.4.1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n1.4.2投标人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
\n1.4.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n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n1.4.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n1.5投标费用
\n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
\n1.6质疑
\n1.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n1.6.1.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n1.6.1.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n1.6.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n未参与上述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不得提出质疑。
\n1.6.2采购人接收质疑函的信息:
\n方 式:线上接收
\n联系部门: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
\n联系电话:0351-2772650
\n通讯地址:长风商务区和园路9号
\n1.6.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信息:
\n方 式:线上接收
\n联系部门: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四部
\n联系电话:0351-2772689
\n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
\n1.6.4质疑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可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下载。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n1.6.4.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n1.6.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n1.6.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n1.6.4.4事实依据;
\n1.6.4.5必要的法律依据;
\n1.6.4.6提出质疑的日期。
\n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电子印章。质疑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
\n2、招标文件
\n2.1招标文件的组成
\n本招标文件包括:
\n2.1.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n2.1.2投标人须知;
\n2.1.3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n2.1.4商务、技术要求;
\n2.1.5合同原则;
\n2.1.6投标文件格式。
\n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n2.2.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n2.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n2.2.3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n2.2.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7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要求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获取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逾期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n2.2.5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n3、投标文件的编制
\n3.1投标文件的组成
\n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n3.1.1资格文件
\n(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
\n(2)声明书;
\n(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n(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n(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n(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n(10)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n(11)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
\n3.1.2商务及技术文件
\n(1)评分对应表;
\n(2)投标项目明细清单;
\n(3)技术响应表;
\n(4)项目总体解决方案;
\n(5)项目实施计划;
\n(6)商务响应表;
\n(7)培训计划(若有);
\n(8)投标人履约能力;
\n(9)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
\n(10)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n3.1.3报价文件:
\n(1)开标一览表;
\n(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n(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n(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n(5)监狱企业声明函(若有);
\n(6)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
\n3.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n3.2.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电子文件,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
\n3.2.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n3.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n3.3.1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n3.3.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n3.4投标文件的签署
\n3.4.1投标人应按资格文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顺序,以及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n3.4.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n3.5投标报价
\n3.5.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
\n3.5.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及其验收所发生的一切成本、保险、税金和利润等)。
\n3.6投标保证金
\n3.6.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n3.6.2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
\n3.6.3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n3.7串通投标认定
\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n3.7.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n3.7.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n3.7.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n3.7.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n3.7.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n3.7.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n3.8投标无效的情形
\n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n3.8.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n3.8.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n3.8.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n3.8.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n3.8.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n3.8.6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n3.8.7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投标文件;
\n3.8.8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
\n3.8.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n3.8.10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报价的;
\n3.8.11投标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
\n3.8.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n3.8.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n4、开评标程序
\n4.1组建评标委员会
\n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从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n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4.2组织开标程序
\n采购代理价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和程序,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是否要求现场出席开标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4.2.1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n4.2.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
\n4.2.3投标人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要求解密投标文件,同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合同服务期等内容。
\n4.2.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
\n4.3组织评标程序
\n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到评标现场参加评标活动。
\n4.3.1按规定统一保存评标现场相关人员通讯工具。
\n4.3.2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宣布评标纪律,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
\n4.3.3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告知评标委员会应当回避情形;组织评标委员会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n4.3.4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n4.3.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及质疑答复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
\n4.3.6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评标资料进行签字确认。
\n4.3.7核对评标结果。发现评标委员会存在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可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
\n4.3.8评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
\n4.4投标人资格审查
\n项目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n4.5评审程序
\n4.5.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
\n4.5.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n4.5.3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n4.5.4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比较、评价,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n4.5.5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电子印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n4.5.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n4.5.6.1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
\n4.5.6.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n4.5.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n4.5.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n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n4.5.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4.5.8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
\n4.6评审原则
\n4.6.1评标委员会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原则进行独立评审,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n4.6.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n4.6.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n5、确定中标人的原则
\n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n5.2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n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n 5.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n5.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n 5.5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n6、合同授予
\n6.1签订合同
\n6.1.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n6.1.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中标无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n6.2履约保证金
\n6.2.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n6.2.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n7、合同款的结算
\n合同款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合同款打入中标人帐户。
\n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n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n评标办法前附表
\n资格审查
\n\n\n\n\n\n\n\n\n\n\n\n\n\n\n\n\n\n\n\n\n\n条款号\n | \n条款名称\n | \n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n |
\n17.2\n | \n资格\n审查\n | \n(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n(2)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n(3)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n(4)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出具基本开户银行资信证明。\n(5)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税收凭证证明资料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n(6)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凭据。\n(7)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n(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n(9)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的承诺。\n |
\n17.3\n | \n符合性\n评审\n | \n(1)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形式按时递交;\n(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或盖章的;\n(3)投标有效期满足的;\n(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n(5)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n(6)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n |
\n说明\n | \n1、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则需要查看原件,如不能提供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n2、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视为无效。\n3、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补正。\n4、上述表中所列内容如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相关规定有不符之处,以行业相关规定为准。\n |
评分方法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分类型\n | \n评分标准\n | \n分值\n |
\n1\n | \n报价\n | \n(最低报价/投标报价)*最大分值\n | \n0~10\n |
\n1\n | \n商务资信\n | \n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5月至今)能体现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服务业绩,以合同或协议书为准,每有一项得5分,最高30分。\n | \n0~30\n |
\n2\n | \n技术\n | \n服务方案编制合理内容全面,思路清晰。分出好、一般和差三个档次,分别得15分、10分、8分。\n | \n0~15\n |
\n3\n | \n技术\n | \n项目管理机构科学、合理,包括拟投入人员配置结构合理、满足工作要求。分出好、一般和差三个档次,分别得15分、10分、8分。\n | \n0~15\n |
\n4\n | \n技术\n | \n服务管理各项指标的承诺、目标。分出好、一般和差三个档次,分别得10分、7分、4分。\n | \n0~10\n |
\n5\n | \n技术\n | \n制度管理科学,有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及员工培训制度。分出好、一般和差三个档次,分别得10分、7分、4分。\n | \n0~10\n |
\n6\n | \n技术\n | \n针对景区制定安全工作的《检查和预防工作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对容易发生纠纷和投诉的情况须制定《投诉、纠纷处理预案》。分出好、一般和差三个档次,分别得10分、7分、4分。\n | \n0~10\n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
\n1、评标方法
\n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n2、分值构成与评审标准
\n2.1分值构成
\n2.1.1资信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n2.1.2服务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n2.1.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n2.1.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n2.2评分标准
\n2.2.1资信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n2.2.2服务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n2.2.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n2.2.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n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标准
\n2.3.1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n2.3.1.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
\n2.3.1.2由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对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n2.3.1.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n2.3.1.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n2.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n2.3.2.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n2.3.2.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n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n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n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n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n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n2.3.2.3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n2.3.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n2.3.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n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n2.3.4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
\n2.3.4.1投标人投提供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n2.3.4.2投标人提供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n2.3.4.3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n3、评分结果
\n3.1资信商务、服务技术及其他因素得分计算
\n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n3.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n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n3.3投标人得分
\n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n投标人得分=(资信商务+服务技术+其他因素)得分+投标报价得分。
\n第四章 商务、技术要求
\n特别说明:
\n需求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如投标人未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
\n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n1、项目概况
\n1.1项目名称:太原汾河景区一、四期保安服务项目(包二)二次
\n1.2预算金额:包二:1157328元
\n1.3项目联系人: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
\n联系方式:0351-2772650
\n2、商务要求
\n2.1服务标准:投标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满足汾河景区秩序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n2.2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2022年度
\n2.3服务人员组成:详见采购需求
\n2.4其他:本项目按照包1-包8的顺序进行评审,此次招标采用兼投不兼中的原则,投标人可投报多个包段,按评审顺序中取包段。例如投标人中标包一,其他包段如依然排名第一,则选取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n3、服务要求
\n详见采购需求
\n4、验收标准:
\n详见采购需求
\n第五章 采购需求
\n太原汾河景区一、四期保安服务项目(包二)
\n采购需求说明
\n(包二)
\n一、项目概述及采购说明
\n太原汾河景区北起漫水桥,南至迎宾桥南2公里,横跨6城区,全长43公里,属全天候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景区,全年游客累计接待量可达3000万人次以上。景区秩序管理、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巡查工作十分繁重,各类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各投标单位为保证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须根据景区要求配备足够的人员以及必要的巡逻装备,以确保景区的正常、安全运行。
\n本项目负责汾河景区漫水桥——北环高速桥段(西岸)4.5公里范围内的巡逻、秩序管理、维护安保等工作,保护标段内设施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工作。
\n投标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满足汾河景区秩序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n本项目预算资金:1157328元。
\n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n为便于景区保安服务项目日常管理及内部考核,发挥不同公司的各方面优势更好完成日常安保、应急安保、接待任务的配合保障工作,此次招标采用兼投不兼中的原则。
\n二、落实政策
\n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n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及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产品视同中小企业。
\n3、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优惠。
\n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n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n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n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公安部门颁布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市保安公司另需提供太原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外省市保安服务公司登记备案证明》;
\n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四、技术要求
\n1、该标段涵盖漫水桥——北环高速桥段(西岸)4.5公里区域,分为三班制执行。每公里按实际情况须由2~3名保安员负责,所聘用的保安人员数量不得少于32人(包括项目经理1名);所聘用人员要求18—55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及违法犯罪记录,人员经费人均实发工资不得低于太原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且中标人须向所聘用的安保人员缴纳国家规定的各类保险包括各类社会保险等。
\n2、中标人入驻后,保安人员食宿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n3、中标人入驻后,中标人对人员安全及文明服务负全责,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与中标人所有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不负责中标所有人员病、老、伤、残、亡的善后处理及其各种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劳保、社保、医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亦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扣除保险后,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中标人应加强人员的教育与管理,提高素质,不得因任何原因在太原汾河景区范围内聚众闹事,如发生此情况后,中标人应立即处理。对身体状况欠佳、自身素质低劣、服务态度差、不遵守太原汾河景区各项规定、违纪违法的人员等,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有权拒绝其上岗,中标人应及时劝退此类人员。
\n4、因汾河景区范围广、人员密集,各类重大接待及突发事件时有发生,中标单位须自行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武装带、肩灯、强光手电、钢盔、防刺服、反光背心、防割手套、钢叉、防暴盾牌、防爆棍、对讲机、单人巡逻电瓶车、执法记录仪等保安制式装备。
\n5、由于工作需要,保安项目执行24小时工作制度,每班8小时,其中早班为7:00至15:00;下午班为15:00至23:00;夜班为23:00至7:00;每班应由队长、分队长、基层保安员组成,项目经理总负责。
\n6、该项目人员应由项目经理、保安员组成,为便于日常管理及工作,保安员应按实际工作需要分为队长、分队长及基层保安员。
\n所有上岗执勤的保安人员必须配备保安制式装备(包括保安制服、巡查设备等);中标单位派遣的保安人员须持有保安上岗资格证。最低人员、设备配备要求执行下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名称\n | \n要求\n |
\n总人数\n | \n不得少于32人\n |
\n项目经理\n | \n1名\n |
\n队长\n | \n每班1名\n |
\n分队长\n | \n每班按工作实际制定\n |
\n制服\n | \n每人一套\n |
\n武装带\n | \n每人一条\n |
\n防刺服\n | \n每班保证3人一套\n |
\n反光背心\n | \n夜班每人一套\n |
\n防割手套\n | \n每班保证3人一副\n |
\n插卡式对讲机\n | \n每班保证一人一部\n |
\n肩灯\n | \n每班保证一人一个\n |
\n强光手电\n | \n保证夜班3人一个\n |
\n防暴盔\n | \n每班一人一顶\n |
\n防暴盾牌\n | \n每班保证3人一块\n |
\n防暴棍\n | \n每班保证一人一个\n |
\n钢叉\n | \n每班保证3人一支\n |
\n巡逻电瓶车(单人)\n | \n确保一人一台,可由保安人员自备\n |
\n执法记录仪\n | \n确保每班一人一台\n |
五、服务期限
\n项目服务管理期限:2022年度。
\n六、验收标准
\n1、保安人员数量不少于规定人数,且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员证;
\n2、做好巡查记录及各类应急预案,及时反应,科学行动,保障景区秩序管理工作安全、稳定运行;
\n3、做好日常秩序维护工作,确保每天24小时不间断值守,巡逻、交接班制度完善,不得空岗;
\n4、认真执行《汾河太原城区段风景区管理办法》,对违反《办法》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劝阻;
\n5、建立健全日常巡查记录;
\n6、对人员加强培训,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工作程序规范、准确的专业保安队伍,文明履职,对游客友善沟通。
\n七、服务要求
\n(一)保安项目服务要求
\n1、保安仪容仪表标准
\n1.1、保安人员在景区内执勤及参加相关会议、活动等,必须按规定穿着公司统一制式的保安服装、戴大盖帽、系领带、戴白色手套、穿黑色皮鞋、佩戴帽徽、胸卡等。
\n1.2、制服要保持整齐、挺立、清洁;衣领、袖口洗涤干净;穿衬衫要将下摆塞在裤腰内,袖口和裤管不得卷起来;帽徽、肩章要保持端正;胸卡别在左胸前、左上口袋的中间;不准赤脚穿凉鞋或拖鞋立岗、巡逻。
\n1.3、保安人员着装要保持整洁,制服袋扣、领扣、衬衫袖扣必须扣好。穿大衣不准披在肩上,穿春秋套装内穿白衬衫,系好领带。注意仪容风纪,严禁制服、便服混穿或将制服穿离保安区域。
\n1.4、内外衣口袋内不准放过多东西,如香烟、打火机、火柴等;腰间皮带上不准挂钥匙及其他挂件;佩肩章的外套或衬衫须将肩章戴正。
\n1.5、大盖帽要戴端正,对讲机佩在腰间皮带右后侧,耳机塞在右耳,话筒别在衬衫左领上。除因工作需要外,不得佩戴有色眼镜。
\n1.6、保安人员巡逻走路,上身要挺直,步伐稳重,双臂自然摆动,不得晃来晃去;骑车巡逻,眼睛注视前方,兼顾左右,但不要戏车玩耍,或在公共区域内随意穿行。
\n1.7、门岗要站在指定的岗位上,姿势要端正,不准弯腰曲背,形同依倚状。不准背靠门柱或墙角、树上等。
\n1.8、立姿如同跨立,左脚向左跨出,两腿与肩同距,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落于两腿之间;挺胸收腹,两手后背于皮带处,左手握右手腕,右手手指并拢并自然弯曲,手心向后。
\n1.9、立正时双手下垂,手指自然并拢,双手中指贴在裤的齐缝中间,不可将手插进衣袋或裤袋内。
\n 1.10、听别人说话时,眼睛应注视对方眼睛,应注意对方说什么,不要左顾右望,心不在焉。
\n1.11、不论是巡逻行走还是门卫站岗,都要精神饱满,姿势端正,举止行为规范,不得搭肩挽臂,嬉戏打闹,不得吸烟,不准有倦怠表现。
\n1.12、注意个人卫生,常理发、常修面、勤剪指甲,不得留小胡子、长头发和长指甲。
\n1.13、内外衣要保持整齐、清洁,衣领、袖口要干净。
\n1.14、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不在值勤时擦鼻涕、搓泥垢、剔牙齿、脱鞋袜、吃东西。
\n1.15、不在公众场合抽烟、闲聊、阅读书报、大声喧嚷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n1.16、值岗人员只能在保安休息室内喝水、休息,不准在执岗时端着茶杯喝水或拿着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在管理服务区域走动。
\n1.17、不准酒后值勤或在值勤中饮酒,不准在值勤中食用大蒜等气味浓烈的食品。
\n 2、保安服务语言规范
\n2. 1、保安人员在值勤服务中,对所有职员和来宾坚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对人称呼要得当,对人讲话要用“请、您、欢迎您、谢谢、对不起、抱歉、再见、您好、您早、请稍候、请坐”等文雅语句,切忌出言不逊和说脏话。回答问题要明确,不要与无关人员闲聊。对人要热情,对大家询问事项的回答要自然诚恳,不得使用“不知道、不了解、不清楚、不是我管的”等生硬语句。
\n2. 2、盘问大件物资(物品)携出景区或管理服务区域时要有礼貌,先举手致意或点头示意,并向前招呼说:“对不起,请出示您的证件(或请出示物品出入证)”,盘问清楚后登记放行。阻止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及宠物入园,遇到时先举手致意,说明景区规定、不准的理由,请求理解、支持和配合。 2.3、遇到不友好的来客或陌生人,要保持冷静,不可急躁生气,不得与其争吵;如对方有怨言应耐心听取,或作解释,或作劝导,使其知晓公司和景区的有关规定和事项。 2.4、听别人说话时,要注意对方态度与情绪,如果需要询问对方姓名、单位、住址或其他问题,应先说:“对不起,请问您的姓名/单位/住址。”即使是处理违章,也不得以粗鲁态度待人,更不得有刁难、推拉和打、骂人的行为发生。
\n值勤中坚持使用的文明礼貌语言,规范用语
\n请多多关照、请多多帮忙、请多多指教。
\n认识您很高兴!
\n您好!××××××管理处保安部,请进。
\n 对不起,我没听清楚,能否请您再说一遍?
\n对不起,某先生/小姐不在单位,您是否需要留言?
\n对不起,请问您是哪一位?(能否告诉我贵公司的名称?)
\n对不起,您和我们管理处联系好了吗?
\n某先生/小姐,您的意思我明白了,但是我们单位目前暂时不需要贵公司的产品,您是否把您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告诉我;如果需要,我们会和您联系的,好吗?
\n对不起,您拨错了。
\n对不起,请出示您的工作证、介绍信、身份证。
\n请问您的姓名?
\n请提宝贵意见,您还有什么问题?
\n谢谢您的合作,欢迎下次再来,再见!
\n您好,请问需要帮忙吗?
\n不客气,这是我的工作职责。
\n 3、保安服务纪律
\n3.1、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公司规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坚持安全第一、优质服务,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保安任务。
\n3.2、保安人员在值勤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公司及部门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坚守岗位,恪尽职守。
\n3.3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16个不准:
\n(1)不准酒后值勤和在上班时饮酒。
\n(2)不准在岗位上与他人发生争吵或打架。
\n(3)不准在值勤时间吸烟、吃零食。
\n(4)不准在夜间值勤时打瞌睡。
\n(5)不准在工作时间看书、看报、下棋、打牌、做私活。
\n(6)不准在上岗时携带手机、耳机。
\n(7)不准擅离岗位、脱岗、串岗。
\n(8)不准佩戴手链、项链、戒指等各类首饰及其他贵重饰品。
\n(9)不准弯腰曲背、不准在岗位上与人闲聊。
\n(10)不准留鬓角、长头发、长指甲、小胡子。
\n(11)不准向业户、司机、摊主及其他客户借钱或索讨财物
\n(12)不准带亲友到岗位上“陪岗”。
\n(13)不准私分或挪用拾遗物品、无主车辆及现金。
\n(14)不准打人、骂人及违反“七不”规定。
\n(15)不准知情不报或包庇坏人。
\n(16)不准当班员工下班后进入工作场所。
\n 4、保安职业道德规范
\n(1)热爱本职,忠于职守
\n保安员担负着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业主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责任。因此,保安员必须树立起主人翁的责任感和自豪感,把搞好本职工作与实现社会安全的大目标联系起来,以高度的敬业精神,满腔热情地投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保卫任务。
\n(2)遵纪守法,勇于护法
\n保安员必须模范地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确保业主的安全,通过提供优质的安全服务,赢得业主的信任和社会认可。
\n(3)不计得失,勇于奉献
\n保安员是公司和业主正当利益的忠诚卫士,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将公司和业主的正当利益摆在第一位,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和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惜牺牲一切,甚至献出生命。
\n(4)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n热爱人民,关心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是保卫人民精神风貌的具体表现,也是贯彻“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企业宗旨的具体体现。
\n(5)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n安全服务与业主有关广泛的联系,有些人为谋取私利,会通过各种途径对保安员进行收买拉拢,为其实施违章违法行为打开方便之门。因此,保安员必须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不以工作之便索取或收受业主的任何礼品礼金,不给违法违纪公子以任何可乘之机。
\n(二)保安岗位责任制度
\n 1、保安员岗位要求
\n1.1、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对工作认真负责,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大胆工作、不徇私情、保持高度的警觉性,敢于挺身而出制止犯罪活动及违法乱纪行为。
\n1.2、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仪表端庄、干净整洁、礼貌待人,在保安服务中真正体现“警惕、温暖、敏捷、周到”的服务风格。
\n1.3、努力钻研保安服务的业务知识,掌握企业保安的服务技巧,当值时要保持旺盛的斗志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n 1.4、服从上级的指令和工作安排,熟悉本岗位的任务与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公司安全。
\n 1.5、处理在公司内发生的非常事故并采取行动及协助处理相关安全问题,并要熟悉岗位的分布,爱护通讯器材和岗位上的各种设施。
\n 1.6、在服务范围内外巡查,果断处置本岗位发生的问题,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礼貌地进行盘查监控。
\n 1.7、协助有关部门保卫重要领导进出景区及做好大型会议、活动的保卫工作。
\n 1.8、经常对要害部位和储存大量钱物的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
\n1.9、定期检查报警系统、安全及消防系统。
\n1.10、严格遵守公司与景区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安全保卫制度,执行交接班制度。上岗时不得擅离岗位,上班时不准睡觉,以确保安全。
\n 2、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n保护景区的公共财产及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及公司内部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到侵害,维护景区的正常经营管理秩序。
\n2.1、负责景区本公司服务段保安服务的全面工作。
\n2.2、对景区治安、安全保卫工作负有全权的责任以及负责对景区治安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落实。
\n2.3、认真贯彻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景区保安人员学习安全知识和礼貌节,行为规范。每周定期组织保安员进行培训列队,跑步等体能训练,努力增强全体保安人员的的安全意识。
\n2.4、制定、完善保安部的规章制度,督促景区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
\n2.5、每周定期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议,总结分析当前安全情况,及时向景区领导汇报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n2.6、负责保安部日常工作,每天不定时检查各岗位值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登记,筹备安全会议,安排阶段性工作任务。
\n2.7、策划重大节日、重要接待任务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在现场值班,进行督导。
\n2.8、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和侦破景区内发生的各类案件。
\n2.9、注意防止因自然灾害而造成景区和游客、员工的生命财产的损失。
\n2.10、注意积累景区治安工作资料。
\n2.11、定期检查景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正常、灵敏,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并督促整改。
\n2.12、景区发生伤亡事故时,要尽快赶赴现场,积极参加抢救和做好上报及善后工作。
\n2.13、完成景区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n 3、保安队长岗位职责
\n3.1、对项目经理负责,安排好日常的工作,同时作好考勤,检查工作情况,及时纠正偏差行为,并及时向经理汇报工作情况及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
\n3.2、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坚持廉政作风,认真维护公司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对违法违规要坚决制止、纠正,及时处理和汇报。
\n3.3、掌握景区内部治安、消防情况,了解景区保安及防火工作特点,熟悉景区范围内的情况,妥善安排治安保卫、消防等工作。
\n3.4、主持班前会,向保安员交代工作任务和提出注意事项,使队员的任务明确,责任清楚,并检查仪容仪表。
\n3.5、深入各岗位监督、检查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及保安员履行岗位责任情况并如实做好检查记录,做到准确、及时地反映情况,并及时处理、及时纠正相关问题。
\n3.6、确保员工按规定的时间表值班,若有急事、生病要求请假时,安排替班人员补缺。
\n3.7、不断巡查督导各岗位,检查保安员情况,发现问题。
\n3.8、定时巡查服务区域及检查设施,若有损坏、丢失或有潜在危险,应立即通知经理采取适当措施。
\n3.9、保持各岗位的通讯联系,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在紧急情况下,可按应急方案处理。
\n3.10、处理一般问题,协助经理处理游客投诉等事项。
\n3.11、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及设备,总结景区的消防工作,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n3.12、完成项目部及景区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n 4、保安队员岗位职责
\n4.1、保安人员在遵守公司保安部的规定时,还应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其他相关规定。
\n4.2、保安人员在上班时应统一着装(穿保安公司制服),穿着得体,仪表端庄大方。
\n4.3、提高工作责任心,消除麻痹思想,确保游客中心的安全,上班时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性,上班期间不得喝酒,不搞娱乐活动,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n4.4、工作期间,勤于巡逻检查工作环境中的治安情况,消防设备、门窗、电线路等设施情况,要保证使其处于正常状态,严防各类事故隐患发生,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n4.5、工作期间,发现异常情况,应做积极有效地处理,遇到重大事情时,应及时上报,发生案情或紧急事情时,积极上报,并拨打110等求助电话,同时采取应急措施,力争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n4.6、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的询问,查验有效证件,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场所。
\n4.7、负责景区停车场环境清洁、秩序的督查工作,负责指挥,疏导车辆停放的位置,保证停放的车辆安全有序,出入畅通。
\n4.8、工作期间不得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岗,要向保安经理请假,并派其他保安员顶岗。
\n 5、保安员门岗岗位职责
\n 5.1、保卫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要有交接班记录,要提高警惕,尽职尽责,做到不脱岗、不漏岗。
\n 5.2、立岗姿势端正,不准稍息呈依倚状或其他姿势,面带微笑行注目礼,遇领导敬礼。
\n5. 3、管理区域实行全天24小时立岗保安服务。
\n5.4、杜绝可疑人员进入景区。
\n5.5、禁止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污染物品的车辆进入景区。
\n5.6、阻止游客骑自行车、电动车,带宠物等进入景区。
\n5.7、做好执勤记录,交接岗时按规范操作。
\n5.8、在指定处休息,对备用钥匙使用进行登记,做好休息处清洁工作。
\n5.9、上岗期间必须满腔热情地回答游客等提出的相关问题,彬彬有礼、有理有节。
\n 6、保安巡逻岗岗位职责
\n 6.1、巡逻人员必须清楚景区内的设施及具体位置,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并上报;
\n 6.2、巡逻时发现可疑人员、可疑声响、闻到异味,应立即查明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上报上级领导或及时知会景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
\n6.3、对巡视情况要详细记录;
\n6.4、巡逻范围:景区本公司服务范围内水面、水下及两岸;
\n 6.5、巡逻的时间和路线,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时间不定时,路线常变换”的原则;
\n 6.6、在巡逻的方法上,可采取徒步、骑巡逻车巡逻与站立观察相结合,重点部位潜伏与听相结合。
\n八、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n1、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方式对承包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按月支付。
\n2、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n第六章 合同原则
\n服务合同草案
\n甲方:
\n乙方:
\n根据 太原汾河景区一、四期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包 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n第一条 项目概况
\n项目名称:太原汾河景区一、四期保安服务项目(包二)
\n服务地点:
\n第二条 服务范围及要求:
\n(一)服务范围
\n(二)服务要求
\n第三条 合同委托服务期限
\n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n第四条 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
\n资金性质
\n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或采购人自行支付。
\n合同金额:
\n合同总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
\n结算方式:
\n双方权利义务
\n(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n1、甲方有权获取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
\n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
\n3、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n(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n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
\n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
\n3、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乙方保证服务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n4、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甲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甲方的设备设施(如有)的完好无损,如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n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发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n6、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n知识产权归属
\n本合同所约定工作内容中正式成果的知识产品归甲方所有。
\n保密条款
\n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除为履行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处,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公开,并保证在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
\n 履约验收
\n 违约责任
\n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项 %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当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n2、在乙方服务工作范围内,如因工作未达到服务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
\n3、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n 不可抗力
\n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
\n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结束后1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n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的损失有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n 合同变更与解除
\n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合同终止日期。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n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就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
\n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
\n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服务人员。
\n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
\n 合同争议解决
\n因履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n(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n(2)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n在起诉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起诉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n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n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n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n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n 第十四条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n1、中标/成交通知书
\n2、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
\n3、采购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
\n4、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
\n甲方(章): 乙方(章):
\n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n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n地 址: 地 址:
\n电 话: 电 话:
\n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n账 号: 账 号:
\n本合同的签署地:
\n日 期: 年 月 日
\n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n附件1:资格文件
\n太原汾河景区一、四期保安服务项目(包号)
\n项目编号:
\n资
\n格
\n文
\n件
\n投标人全称(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n地 址:
\n时 间:
\n资格文件目录
\n(一)投标人代表的证明;
\n(二)声明书;
\n(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n(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n(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n(九)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n(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n(十一)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
\n(一)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格式
\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n单位名称:
\n单位性质:
\n地 址:
\n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n经营期限:
\n姓 名: 性 别:
\n身份证号: 职 务:
\n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n特此证明。
\n投标人全称(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n年 月 日
\n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n\n\n\n\n\n\n | \n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n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
\n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 )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n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
\n 投标人全称(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n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n 年 月 日
\n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n\n\n\n\n\n\n | \n |
(二)声明书格式
\n声 明 书
\n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
\n(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n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包号) (项目编号: )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n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n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n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n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n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
\n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n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n投标人全称(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n日 期:
\n(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n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扫描件)
\n(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n致: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
\n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 (包号)(项目编号: ) 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中标,我方将按我方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n特此承诺。
\n投标人全称(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n 年 月 日
\n(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n致:(招标人)
\n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项目名称) (包号) (项目编号: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n特此承诺。
\n投标人全称(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n 年 月 日
\n(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n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
\n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
\n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
\n特此承诺。
\n投标人全称(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n 年 月 日
\n(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
\n无违法记录声明
\n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
\n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 )项目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报价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n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n特此声明。
\n投标人全称(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n年 月 日
\n(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n按照本文件第二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n(九)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n按照本文件第二章“其他特定资质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n(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n《联合体协议书》
\n联合体各方:
\n甲方:
\n法定代表人:
\n住所:
\n乙方:
\n法定代表人:
\n住所:
\n(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n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 项目(项目名称、投标编号)的招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n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n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n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投标而提供服务提供全部保证及支持。
\n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n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n五、本协议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n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n甲方(电子印章): 乙方(电子印章):
\n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n年 月 日 年 月 日
\n(十一)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
\n按照本文件第二章“合格投标人”规定的未在以上部分体现的其他资格条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n附件2:商务及技术文件
\n太原汾河景区一、四期保安服务项目(包号)
\n项目编号:
\n商
\n务
\n及
\n技
\n术
\n文
\n件
\n投标人全称(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n地 址:
\n时 间:
\n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
\n(一)评分对应表;
\n(二)投标项目明细清单;
\n(三)技术响应表;
\n(四)项目总体解决方案;
\n(五)项目实施计划;
\n(六)商务响应表;
\n(七)培训计划(若有);
\n(八)投标人履约能力;
\n(九)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
\n(十)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n(一)评分对应表
\n评分对应表
\n投标人全称(公章): 包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评分项目\n | \n投标文件对应资料\n | \n投标文件页码\n |
\n对应第三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投标人全称(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日期:
\n(二)投标项目明细清单
\n投标项目明细清单
\n投标人全称(公章): 包号:
\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服务内容\n | \n服务人员数量\n | \n工作量\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注: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n投标人全称(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日期:
\n(三)技术响应表
\n技 术 响 应 表
\n投标人全称(公章): 包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招标文件要求\n | \n投标文件响应\n | \n偏离情况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注: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n投标人全称(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日期:
\n(四)项目总体解决方案
\n包含且不限于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等。格式自拟。
\n(五)项目实施计划
\n 包含且不限于保证服务质量的服务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项目组人员清单等。格式自拟。
\n项目组人员清单
\n投标人全称: 包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姓名\n | \n职务\n | \n专业技\n术资格\n | \n证书\n编号\n | \n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n | \n劳动合\n同编号\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n投标人全称(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日期:
\n(六)商务响应表
\n商务响应表
\n投标人全称: 包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目\n | \n招标文件要求\n | \n是否\n响应\n | \n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投标人全称(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日期:
\n(七)培训计划(若有)
\n(八)投标人履约能力
\n 包含且不限于技术力量情况、投标人各项能力证书。格式自拟。
\n(九)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
\n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采购单位名称\n | \n项目名称\n | \n合同\n金额\n(万元)\n | \n采购单位联系人及\n联系电话\n |
\n采购单位名称\n | \n项目名称\n | \n合同\n金额\n(万元)\n | \n采购单位联系人及\n联系电话\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备注\n | \n须提供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扫描件。\n同类项目指: \n |
投标人全称(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日期:
\n(十)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n附件3:报价文件
\n太原汾河景区一、四期保安服务项目(包号)
\n项目编号:
\n报
\n价
\n文
\n件
\n投标人全称(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n地 址:
\n时 间:
\n报价文件目录
\n(一)开标一览表;
\n(二)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n(三)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n(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n(五)监狱企业声明函(若有);
\n(六)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
\n(一)开标一览表
\n开 标 一 览 表
\n投标人全称:
\n招标编号及包号:
\n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n合同履约期限:
\n投标人全称(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n 日 期:
\n(二)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n(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n中小企业声明函
\n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n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
\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投标人全称(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n日 期:
\n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n(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n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单位的_(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 投标人全称(投标电子印章):
\n 日 期:
\n(五)监狱企业声明函
\n监狱企业声明函
\n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单位的(项目名称)(包号)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 投标人全称(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n 日 期:
\n(六)创新服务明细表
\n创新服务明细表
\n货币:人民币/元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服务名称\n | \n服务内容\n | \n数量\n | \n单价\n | \n总价\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创新服务价格合计:\n |
说明:
\n(1)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
\n(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为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n 投标人全称(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n 日 期:
\n
金盾保安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太原市汾河景
区管理委员会(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太原汾河景区一、四期保安服务
项目(包二)二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
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太原汾河景区一、四期保安服务项目(包二)二次(标的名称),属于
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太原市金盾保
安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9人,营业收入为674.64万元,
资产总额为196.9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2.太原汾河景区一、四期保安服务项目(包三)二次(标的名称),属于
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制造商为太原市金盾保安服务
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收入为674.64万元,资产总
额为196.96万元,属于小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有限公司
年6月15日
20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金色酒牌热血铸就458太原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金盾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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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享务能品限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2019年1月1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
超过100万元减按50%许入应纳
享受扶持政策的数额:10244.25元
实施扶持的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杏花岭区税务局杏花岭
实施扶持政策日期:2020年01月01日
享要务然果来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位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微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税
享受扶持政策的数额:594.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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