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曲江新鸥鹏教育产业城巴川学校(S2地块)1#科技综合楼、3#小学教学楼、6#幼儿园、1#-2#门卫室、大门及地下室一施工招标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北海曲江新鸥鹏教育产业城巴川学校(S2地块)1#科技综合楼、3#小学教学楼、6#幼儿园、1#-2#门卫室、大门及地下室一”施工招标文件更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中关于诚信卡的相关约定,将遵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26号)通知的规定执行。
2、删除招标文件中涉及要求投标人提供 “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的相关内容。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备注第三点:“招标人派出评委参加评标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第(1)点更改为“(1)必须是本单位具备与评标工程技术要求相当条件和能力水平的人员出任。”
4、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4.2.4点更改为“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以受理。”
5、招标文件的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中第2点“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桂建质〔2006〕22号文附件一规定执行的情形”更改为“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桂建质〔2015〕16号文附件一规定执行的情形”。
6、招标文件的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中第5点“我方保证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更改为“我方保证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办质〔2018〕31号)的规定”。
7、在疫情防疫期间,所有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自觉接受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使用“扫码疫情”登记系统实行扫码出入,全程按要求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广西曲江新鸥鹏文化教育产业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