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21029920231120000001
二、合同名称: 2023年大连市中医医院中医内科登峰计划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CAZB2023371
四、项目名称: 2023年大连市中医医院中医内科登峰计划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大连市中医医院
地 址: 中山区解放路321号
联 系 方 式:0411-82681738
供应商(乙方): 大连乐泰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珍珠巷24-5号1层公建
联 系 方 式: 0411-867795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一)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二)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三)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四)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五)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履约要求: (一)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二)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三)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四)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一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
(五)合同签订后,整个项目所涉及到的设备以及相关的供方必须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免费售后服务(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质保期,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运行保养、维护维修、测试调试、缺陷维护、更换升级、故障处理等。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乙方须保持与用户的联系,随时交流系统的应用情况。
(六)乙方承担货物的包装、运输、安装与调试,直至设备和系统正常运行的全部工作与费用。
(七)乙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对用户方的技术人员免费进行使用操作、维护等技术的现场培训,直至用户方的技术人员能独立工作;免费指导所投产品所有部分的使用和维护。
(八)乙方委派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服务所需要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实行售后跟踪服务,质保期内定期回访;质保期内免费为使用方提供必要的现场技术支持。
(十)乙方对所投产品须提供7x24小时响应服务,提供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策略;设备出现故障时须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现场。从接到用户反映问题之时起,7×24小时通过一切适当的通讯手段予以支持。
(十一)质保期满后维修应只收成本费,终身维修。
履约期限: 自设备调试完毕使用后质保期 一 年
履约地点: 大连市中医医院
七、验收日期: 2023年12月25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封硕、林榕、任春雪、丛贵闯、刘爽
九、验收意见: 验收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