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合肥监管集中区备勤用房楼宇智能化项目 | ||
项目法人: |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 项目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 |
立项批文名称: |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合肥监管集中区驻监武警及干警备勤区项目立项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安徽省司法厅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2-05-25 16:14:03 |
合肥监管集中区备勤用房楼宇智能化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1 项目名称:合肥监管集中区备勤用房楼宇智能化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司法厅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1.5 项目业主: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1.6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监管集中区备勤用房楼宇智能化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AFQAZ01042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AFQAZ01042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建设规模:备勤楼A栋1-9层,B栋1-9层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28000余平方米,本次招标内容包含范围:备勤楼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综合管路系统、综合安防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机房工程等。项目概算约650万元。
2.7 合同估算价:约650万元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备勤楼A栋1-9层,B栋1-9层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28000余平方米,包含范围: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综合管路系统、综合安防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机房工程等。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 交货及安装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
3.3 财务要求:/
3.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7 其他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7.1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7.2 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 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 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1 获取时间:2022年5月26日至开标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3735913、63736295。
4.3 招标文件价格:免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16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1 开标时间:2022年6月16日11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要素交易市场 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9号开标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清溪路100号
邮 编:230061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551-65982626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1410室
邮 编:230071
联 系 人:张女士,范先生
电 话:0551-63736295、0551-63735913、15212783816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账户一: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37843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账户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1251460174
开户行: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26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合肥监管集中区备勤用房楼宇智能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监管集中区备勤用房楼宇智能化项目
项目编号:2022AFQAZ0104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5月26日
开标日期:2022年6月16日
合肥监管集中区备勤用房楼宇智能化项目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通服和信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陆佰肆拾伍万零叁拾捌元玖角叁分(¥6,450,038.93 )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工程
质量:合格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瑞智信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陆佰叁拾柒万壹仟伍佰贰拾壹元捌角(¥6,371,521.8)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陆佰肆拾捌万壹仟捌佰零伍元肆角壹分(¥6,481,805.41)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招标人: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清溪路100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51-65982626
招标代理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1410室
联系人:张女士,范先生
电话:0551-63736295、0551-63735913、15212783816
公示期: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373629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7日
关于畅通网上多种类投诉渠道的通知.docx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docx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