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4年机房自动气体灭火系统建设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4年机房自动气体灭火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YNDXBXG20241126885),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4年机房自动气体灭火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预估金额710000.00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采购人拟对红塔区范围内部分通信机房的消防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完成新建电池室、油机室的消防设备扩容升级,安装自动气体灭火系统8套,以达到机房自动灭火系统及消防报警系统设置标准。详细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成交份额100%
1.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中国电信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1.2.4保修期:提供24个月保修期,保修期从整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1.2.5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1.2.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见下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
项目 |
产品 |
单位 |
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
1 |
固定式气体自动灭火系统 |
气体灭火主机 |
台 |
5000.00 |
紧急启停按钮 |
个 |
200.00 |
||
气体释放指示灯 |
个 |
250.00 |
||
泄压口 |
个 |
1000.00 |
||
七氟丙烷灭火设施 |
套 |
15330.00 |
||
2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感烟探测器 |
个 |
40.00 |
感温探测器 |
个 |
45.00 |
||
模块 |
个 |
60.00 |
||
声光报警器 |
个 |
70.00 |
||
声光报警器(防雨) |
个 |
150.00 |
||
警铃(防雨) |
个 |
300.00 |
||
警铃 |
个 |
180.00 |
||
联网线 |
项 |
5266.88 |
||
3 |
机房空调精确送风装置 |
电动风口 |
个 |
1600.00 |
4 |
防火门 |
防火门 |
樘 |
2400.00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相关要求。
2.1.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单位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上述资质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2.1.3业绩要求:供应商应具备2022年01月0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承接的类似项目(消防设施整改或消防升级维修),业绩个数不少于1个,且单个合同业绩金额不少于50万元。
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供应商提供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合同为框架合同。
②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以及相应的完整订单或完整订单合同证明或结算依据。关键页必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及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章页等。
③单项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合同未签署日期的以合同中可识别的执行时间为准(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2年01月0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交集);框架合同以具体订单执行有效期或订单合同签订时间或结算依据时间为准。
④单项合同业绩金额以合同中明确的总价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以完整订单或完整订单合同证明或结算单上的金额为准(如同时提供订单(或订单合同)与结算依据的,业绩金额以订单(或订单合同)为准)。
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通知书不能替代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2.1.4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上述人员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相应证书扫描件、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响应供应商)。以上人员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满足要求的不予认可。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本项目下表中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响应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唯一代理授权函(授权函须同时加盖制造商和代理商的单位公章)。
序号 |
项目 |
报价产品 |
1 |
固定式气体自动灭火系统 |
气体灭火主机 |
2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感烟探测器 |
感温探测器 |
||
模块 |
||
声光报警器 |
||
声光报警器(防雨) |
2.1.7 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8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响应消防电设备产品能够与采购人原系统产品兼容且能正常使用,并对新增设备进行编码及绘制。供应商需提交承诺函。
2.3.2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2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秀山路27号 |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万兴花园商务楼3楼315室 |
邮编:653100 |
邮 编:650000 |
联系人:张师 |
联 系 人:周丽娟、陈永旺、侯世臣、吕莹、晁轶男、翟国涛、李银山、于广龙、蒋伟举 |
电话:0877-2060479 |
电 话:13378714326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zhoulijuan.zgtj@chinaccs.cn |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