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项目医疗净化专项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4382.96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bffgz02243
预算金额14382.96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楚翘0551-66223267
公告正文

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医疗净化专项工程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医疗净化专项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GZ02243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11月15日

合肥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医疗净化专项工程项目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和安徽国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具区路8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肆仟叁佰捌拾贰万玖仟陆佰肆拾捌元捌角壹分(143829648.81 元)

质量:合格

工期:40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96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肆仟贰佰壹拾叁万柒仟贰佰柒拾捌元贰角玖分(142137278.29 元)

质量:合格

工期:40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达实久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32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肆仟贰佰壹拾伍万肆仟叁佰贰拾元贰角柒分(142154320.27 元)

质量:合格

工期:40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和中电系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16号中建文化城二期办公楼1单元17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肆仟肆佰捌拾玖万伍仟伍佰肆拾壹元肆角贰分(144895541.42 元)

质量:合格

工期:40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建工交通航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18号3栋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肆仟贰佰壹拾贰万伍仟贰佰元叁角叁分(142125200.33 元)

质量:合格

工期:40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 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 胡工

联系方式:05516286403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高楚翘  联系电话:0551-66223267

公示期: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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