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人民大街北段、南广场、商埠地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项目(黄河路南地块)勘察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gj-2023-0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宇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玉1590438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2
公告正文

长春市人民大街北段、南广场、商埠地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项目(黄河路南地
块)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GJ-2023-01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人民大街北段、南广场、商埠地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项目(黄河路南地块)
勘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折扣系数0.60,招标人
为长春市长发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黄河路南地块位于宽城区南广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内的区域纳入地块范围,
其范围东至远东批发城, 至东二条街,南至 江路,北至 河路,总用地面积约4.7公顷。
本次招标为长春市人民大街北段、南广场、商埠地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项目中的黄河路地
块,本工程对保留建筑及古建筑进行外立面改造、内部加固及修整架空线路外网整治,同时
对该区域进行街道空间环境治理及规划,对周边的现代建筑进行协同立面改造地上及恢复风
貌建筑;修缮建筑47栋,共计约5.08万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人民大街北段、南广场、商埠地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项目(黄河路南地
块)勘察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人民大街北段、南广场、商埠地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项目(黄河路南地
块)勘察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
业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及以上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承担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
业绩。(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
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
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
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
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对涉密工程业绩的认定执行《吉林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号));
3.4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 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
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
犯罪行为。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 年一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0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
-2022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
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
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曰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提供能证明其具备承担相应招标项目的资
格和能力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
标的,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
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
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
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
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
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
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3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确认参加投标者,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
制作成一个 PDF 格式文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351559917@qq.com,
并同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15904385550 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
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11月02日13时 30分
递交方式:吉利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
(从东门进入)第四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2日13 时30分
开标地点:吉利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
(从东门进入)第四开标室
七、其他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GJ-2023-0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人民大街北段、南广场、商埠地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项目已进行吉林省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备案流水号为 2023083122010003106191 号,招标人为长春市
长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黄河路
南地块勘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人民大街北段、南广场、商埠地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项目(黄河路
南地块)勘察
2.2项目概况:
黄河路南地块位于宽城区南广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内的区域纳入地块范围,其范围东至
远东批发城, 至东二条街,南至 江路,北至 河路,总用地面积约4.7公顷。本次招标
为长春市人民大街北段、南广场、商埠地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项目中的黄河路地块,本工
程对保留建筑及古建筑进行外立面改造、内部加固及修整架空线路外网整治,同时对该区域
进行街道空间环境治理及规划,对周边的现代建筑进行协同立面改造地上及恢复风貌建筑;
修缮建筑47栋,共计约5.08万平方米。
2.3建设地点:黄河路南地块:长春市宽城区,东至远东批发城,西至东二条街,南至长江
路,北至黄河路;
2.4招标范围:长春市人民大街北段、南广场、商埠地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项目(黄河路
南地块)的全部工程勘察工作。
2.5勘察周期:自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全部勘察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项目概况及勘察需求并达到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标准规定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
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
业绩。(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
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
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
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
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对涉密工程业绩的认定执行《吉林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号));
3.4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 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
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
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 年一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0
年一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 年
-2022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
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3 年1月1日后
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提供能证明其具备承担相应招标项目的资
格和能力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
标的,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
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人的信息核查: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
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
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
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
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
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3日09时至2023年10月19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文件方式:
凡确认参加投标者,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作成一个 PDF
格式文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351559917@qq.com, 并同时联系招标
代理机构: 15904385550 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
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资质证书。
4.3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 年11月02日13时30分(北
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利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
号楼1楼(从东门进入)第四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长发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与福祉大路交汇长发金融创新中心
联系人:王宇川
联系电话:0431-8186682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中海国际广场A座
联系人: 王玉
电话:0431-80544939、15904385550
长发集团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609773
邮箱:ccdggcglb@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长发金融创新中心
邮编:1300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长发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与福祉大路交汇长发金融创新中心
联系人:王宇川
电 话:0431-81866826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中海国际广场A座
联系人: 王玉
电 话: 0431-80544939
电子邮件:一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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