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无锡站老货场二条1、2、3门货物仓库招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商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站
二、招商项目:无锡站老货场二条1、2、3门货物仓库
位置:无锡市梁溪区金城立交桥北侧老货场内二条旁
三、招商项目基本信息
1、房屋结构:砖混结构
2、可租赁面积622平方米、
3、招商底价:12.978万元/年、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4、租赁期限:12个月(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金额的25%。
6、租赁业态:仓储(丁、戊类物资)。
四、竞商人资格条件
1、竞商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资信真实可靠;诚信守法,无信用不良记录;2、竞商人与招商人没有任何物业租赁及相关事宜的纠纷,未被列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体系招商 “黑名单”,在集团公司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行违约行为,在报名本项目之前,竞商人在集团公司管内没有经营违约、违规等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转租和拖欠租赁费、水、电费等合同中约定等行为);
3、竞商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竞商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竞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在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竞商人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不接受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二年内的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及其关联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竞商;
8、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竞租;
9、本项目不接受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竞租。
10、经营业态要与租赁业态一致,并符合相应消防要求,不得经营违反国家、地方及铁路相关规定的业态。不得转租。
五、招商方式:采用线上报名、公开竞价方式招租。
1、报名审核:招商人对竞商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线上报名上传资料图片符合要求,并已经缴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方能通过报名审核。
2、通过审核的竞商人达到3家及以上时即举行网上公开竞价。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商人不足3家时,发布第二轮招商公告进行招租。二次招商公告后,意向竞商人只有1家时,转入商务洽谈。没有竞商人报名或没有合格竞商人的重新组织招商。
六、竞商报名、缴纳竞商保证金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7日
2、线上报名:登录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注册并报名。竞商人线上报名前须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随机码注册(线上竞价必须使用随机码登录方可进入竞拍室),如因竞商人未注册及绑定随机码导致无法进入竞拍室参与竞拍的,招商人不承担责任。
3、报名及资格预审需提供的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等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需以扫描件形式上传国铁招商平台。
4、参与该项目竞商的须缴纳竞商保证金2600元,未缴纳竞商保证金视为不合格竞租人,不能参与竞商。招商结束,未中商保证金全额退还,如中商,竞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5、缴纳竞商保证金视为认同本招商公告条款。竞商人将竞商保证金汇入招商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注明:老货场二条1、2、3门货物仓库竞商保证金)字样,竞商保证金必须由竞商人直接汇(存)入招商人指定银行账户方为有效(由第三方账户向招商人交纳视为竞商无效)。
招商人指定银行账户: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站
开户银行:工行无锡崇安支行
账号:1103020529070301037
七、线上竞价:
1、竞价时间:2023年12月8日10:00-10:30
2..第一次招商公告通过审核的意向竞商人达到3家及以上的按本公告竞价时间进行线上竞价。不足3家的发布第二次招商公告。
3、线上竞价执行最高价中商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线上出价最高的竞商人推荐为中商候选人。
4.因竞商(竞租)人自身设备原因或通讯网络原因,造成竞商人竞价失败的,招商人不承担责任。
八、竞商结果公示
线上竞价结果将通过国铁招商平台对推荐中商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通过国铁招商平台发布招商项目中商结果公告。存在前期商户未按时腾退造成招商人不能正常交付本招商项目标的的,招商人依规处置后公告。存在本招商项目中商人放弃中商、或竞商人存在本《招商公告》载明的情形被取消中商资格、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商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的,招商人依规核查后重新招商。
九、签订合同
1.中商人应根据中商结果公告在公告后30日内与招商人签订合同。
2.签订合同时,同时签订的房屋(建筑物/场地)交接验收记录、安全责任协议书、水电转供协议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十、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取消竞商人竞商或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商人串通线上竞价的。
2.竞商人以他人名义、或者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方式竞商、骗取中商的。
竞商人中商后未按期签订合同,或以合同条款不满意为由拒签合同的。
4.中商人因非不可抗力等原因主动放弃中商资格。
十一、项目勘察与交接
1、对本招商项目,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竞商人自行勘察,了解项目具体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装修情况、水电表安装等事项)
2、本招商公告涉及项目均以现状交接,原商户前期自行安装且无法拆离的物件,新老商户自行友好协商解决。
3、本招商项目前期商户未中商的,由招商人落实腾退,腾退后与中商人交付并签订合同,合同期自交付之日始。招商人不承担腾退期间后续中商人的任何诉求。
十二、其他
1.竞商人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参与竞商有关的一切费用。
2.竞商人报名参加竞商,必须接受铁路相关主管部门及生产单位的管理。
3.竞商人须详细阅读本公告所有内容。报名并缴纳竞商(竞租)保证金后,视为同意本公告全部内容及条款。
4.招商人有权对招商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推迟线上竞价,补充通知作为招商公告的一部分,对竞商人具有约束力。如有公示信息以外的临时变动,招商人应及时通知各竞商人,各竞商人线上报名后应保持手机联系畅通。如因竞商人原因无法通知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竞商人承担。
5.所有招商公告未明确的待商定条款及约定,均以招商人的要求为准。
6.本次公开招商活动是企业根据国铁集团相关规定的自主招商行为。
7.本招商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站。
8.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0-84036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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