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1000KVA公用工程和珠村南门中街8号新装800KVA箱式变工程 |
批复文号 | / |
批复单位 | 广州市珠村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人 | 广州市珠村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州市 |
项目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招标类型 | 施工 |
公告内容 | 1000KVA公用工程和珠村南门中街8号新装800KVA箱式变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 有关文件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备施工图纸及资金证明,广州市珠村实业有限公司现对1000KVA公用工程和珠村南门中街8号新装800 KVA箱式变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1000KVA公用工程和珠村南门中街8号新装800KVA箱式变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珠村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潘工 联系电话:020-3223495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87651688-130/1382606424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珠村实业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32234948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村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采用10KV单回路电源供电。①在珠村文化室2号公变房内新装SCB11-1000kVA变压器1台及调整低压出线;②新建S13-800kVA箱式变1台;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10KV单回路电源供电。①在珠村文化室2号公变房内新装SCB11-1000kVA变压器1台及调整低压出线;②新建S13-800kVA箱式变1台;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3、招标控制价:2160193.14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 2017 年 2 月 13 日至2017年 2 月 17日;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 公告发布之日起同时接受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不得少于5日。备标时间从第一份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计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所需资料及相关费用: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2.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2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交易中心企业库在册人员。) 3、招标文件费: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发票。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的,应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的,应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6、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专职安全人员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珠村实业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32234948;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珠村东横一路1号 。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www.gzggzy.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本公司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出席开标会并亲自签到。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
相关附件 | |
发布人 |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 | 2017-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