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的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cj2022-k-g-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嵇进康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路丽丽0512-65238816
中标公司江苏顺铭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的中标公告
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的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ZCJ2022-K-G-002号
二、项目名称: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顺铭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华路5号君风生活广场8幢09006室、09007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玖拾玖万伍仟元整(¥2995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项目名称 |
品牌、型号、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 |
蔡司、LSM900、Carl Zeiss Microscopy GmbH |
套 |
1 |
2995000 |
2995000 |
合计:人民币贰佰玖拾玖万伍仟元整(¥2995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颜海英 孙颐 金燕 陈谋跃 何敖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由中标单位按照预算金额计算并支付,具体为100万元以内1.5%,100万元~500万元以内1.1%,500万元~1000万元以内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
中标服务费金额:中标服务费为人民币叁万柒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91号
联系人:嵇进康
电 话:0512-57552571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联系人:路丽丽 潘莉莉 施紫秋 朱晓芹
电 话:0512-65238816
3.项目联系人:路丽丽
电话:0512-65238816
十、附件:无
附件
- SZCJ2022-K-G-002招标文件.docSZCJ2022-K-G-002招标文件.doc
采购单位: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项目类别:货物类采购项目: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项目编号:SZCJ2022-K-G-002招标文件昆山市政府采购
总目录(下列附表说明是对采购文件的具体补充和修正,如有矛盾之处以本附表为准)前附表二0二二年九月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号 | 名称 | 内 容 |
1 | 采购编号 | SZCJ2022-K-G-002号 |
2 | 采购项目名称 | 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 |
3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内(日历日)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联系人:路丽丽 潘莉莉 朱晓芹 施紫秋 电 话:0512-65238816 |
5 | 网上报名时间 |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9月29日17:00前 |
6 | 采购人 | 名 称: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91号联系人:嵇进康 电 话:0512-57552571 |
7 | 网上投标电子文件递交时间 | 网上投标电子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9:30(北京时间)投标人网上远程签到时间:2022年10月19日9:0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网上远程开标CA预解密时间:2022年10月19日9:30~9:40(北京时间) |
8 | 开标地点 |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开标室 |
9 | 中标服务费 | 领取中标通知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元-5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5%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叁万柒仟元整。 |
10 | 导致废标因素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11 | 导致无效标因 素 | 电子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四)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第六章合同特殊条款47第五章合同一般条款42第四章招标书34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第一章投标邀请函5
项目名称: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项目编号:SZCJ2022-K-G-002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七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49
项目概况 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2、合同履行期限:自收到甲方通知后60天内交货及安装、调试完成。1、采购清单: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同采购预算采购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 | 套 | 1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2、验收标准:设备安装后,需方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只有在设备完全正常运转和采购方确认后,设备的安装工作才能认为已全部完成。5.1、货物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及包装;所有设备和附(配)件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制造厂商。中标供应商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5、项目验收4、质保: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质保期≥3年。3、交货地点: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5.2如为进口产品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产品授权书(生产厂家、国产产品前来的可不提供);5.1投标单位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资格;(5)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4)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网上投标电子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网上投标事项请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进行查看注意事项。3.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必须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中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后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投标人需打印、保留“网上报名截图”,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2.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投标及开标,各响应单位必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后进行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投标以及远程开标。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上网之日至2022年9月29日17点00分,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五、公告期限6.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开标室5.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4.公开评标时间:远程开标结束后即进行评标3.投标人网上远程开标CA预解密时间:2022年10月19日9点30至9点40分(北京时间)2.投标人网上远程签到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9日9点00分至9点30分(北京时间)
3.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及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未使用上述方式将导致无法报名或投标失败。3.注意事项2.本项目为远程开标,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需签署《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并附在该项目的投标文件中。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模式,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投标。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前半小时进行供应商远程电子签到,并按系统提示完成相关流程。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5.2联系QQ:174645573;3.5.1联系电话:0512-50355903;3.5技术咨询(工作日09:00-17:00)3.4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及手机端,供应商可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对应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3.3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及完成远程开标。3.2供应商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
5.开标时需要随身携带CA证书,否则作无效标处理。4.各投标投标人必须遵守《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3.6.2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且必须配备麦克风和摄像头(网上开标需要视频和语音交流)。项目开标前,供应商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3.6.1本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准,不再收取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与否,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的回执为准。3.6注意事项3.5.3CA咨询:0512-57379257。
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8、昆山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57310854。7.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址上发布: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疫情期间请各个供应商合理安排到场时间(远程开标项目除外),按开标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配合执行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区)、交易中心及代理机构关于防疫防护的相关管理和措施,并提前填写“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交易项目人员健康承诺书”(见管理细则附件)并带至开标现场。6.为认真贯彻国家、省、苏州市及我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请严格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要求参与开标。
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512-57552571联系人:嵇进康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91号名称: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电话:0512-652388163.项目联系人:路丽丽潘莉莉施紫秋朱晓芹电话:0512-65238816联系人:路丽丽潘莉莉施紫秋朱晓芹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说明一、说明和释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022年9月22日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1招标人: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词语释义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2.9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8天:日历日。2.7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专有权的统称。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投标委托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中投标人要求。1、合格投标人的范围二、投标人2.11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0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联合投标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投标费用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1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人有权在出于实际需要或澄清投标人问题的情况下,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3、招标文件的修改2.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应在项目交易系统上向招标代理人提出,招标代理人将在项目交易系统上收到询问后予以解答。2、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1、招标文件
5、质疑4.1投标答疑在问题提交的网上回复,如对招标文件有更正或补充将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4、答疑3.4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3.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公告在本招标公告媒体发布。3.2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电话:0512-65238816联系人:路丽丽朱晓芹潘莉莉邮编:215000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5.1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1.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招标人概不负责。1.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四、投标文件说明5.2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2.1.4投标分项报价表;2.1.3投标分项报价表;2.1.2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2.1.1投标函;2.1投标文件一(报价部分):2、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
2.2.1.1设备清单表;2.2.1技术部分;2.2投标文件二(技术及相关文件部分),不得出现投标总报价:2.1.7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2.1.6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2.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2.1.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属)2.2.1.6货物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2.2.1.5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2.1.4产品质量承诺;2.2.1.3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案;2.2.1.2投标设备技术对照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2.2.2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2.2.2.1投标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2.2资格证明文件部分:2.2.1.9对本次采购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2.2.1.8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
2.2.2.3投标单位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文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内容自行现场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如需)。3.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清晰扫描件,如果资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将被视为无效材料。3.1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需盖章或签字之处,应加盖电子章或使用加盖公章及签字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文件编制说明2.3投标文件由“2.1、2.2”中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其中,2.1、2.2.2内容不能缺少,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2.2.4如为进口产品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产品授权书(生产厂家、国产产品前来的可不提供);
5.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5.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5、投标报价4.1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由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4、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的编制3.4开标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在开标仪式上网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否则造成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5.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5.6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5.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合同的主要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5.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5.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则投标为无效标。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根据自己经营许可内容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或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2.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2、投标截止时间1、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请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zzyjy.com.cn/),选择昆山市分中心,进入后选择下载中心,自行查看或下载《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操作手册和视频》要求进行。五、投标文件的递交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媒体发布的方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6.1自开标日起6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如投多标段的,各标段的投标文件需单独列开响应。3.2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后至开标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投标。3.1投标文件的修改应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携带数字证书(CA)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2招标代理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1招标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仪式根据委托人授权由招标代理人主持,采购方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开标六、开标和评标5.2全套电子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证明5.1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名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公章或签名,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5、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
1.4.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4.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1.4资格审查、信用查询1.3.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3在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投标:1.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携带数字证书(CA)签到,未携带数字证书(CA)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数字证书(CA)密码输入错误达到限定次数或输入时间超过10分钟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1.4.2.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1.4.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1.4.2.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1.4.2.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2.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2.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2.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2.2.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2.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
3、评标内容的保密2.3.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3.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1开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是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的专业性资格进行审查及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4、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的审核3.4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人解释原因。3.3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资格。3.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4.1.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4.1.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4.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4.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或资质不合格;4.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签署和盖章;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拒绝:
4.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4.3招标代理机构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货物和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货物和服务的质量、范围及服务的期限和服务的内容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需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4.1.8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4.1.7投标人的报价超采购预算或经评标小组评定为无效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1.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
4.6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4.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5.4请投标单位认真仔细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时须接受按本须知规定执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及实质内容。5.2投标单位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书面形式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5.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单位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5.投标的澄清4.7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金额的;6.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6.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的;6.无效投标的具体情形有:
7.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7.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7.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7.废标的具体情形有:6.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中标单位的确认七、授予合同8.3最低的投标报价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8.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及其他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单位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的综合服务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服务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8.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8.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3、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2、合同授予标准1.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1.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招标代理机构的委托向招标代理机构推荐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合同的签订3.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给出中标单位的中标标价、提供养护服务的时间、质量标准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
账户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3中标服务费缴纳信息:1.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人将保留诉讼的权利。1.1中标单位须按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具体详见前附表。1、中标服务费八、其他事项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执行。3、未尽事宜2.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2、监督账号:30100188000004892开户行: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1、(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档结构表对本章所有的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说明: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标书名称 | 文档名称 | 标题名称 |
标书结构 | 1、(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1、(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标书结构 | 2、投标函 | 2、投标函 |
标书结构 | 3、开标一览表 | 3、开标一览表 |
标书结构 | 4、投标报价表 | 投标报价表 |
标书结构 | 5、投标设备技术对照表 | 5、投标设备技术对照表 |
标书结构 | 6、设备清单表 | 6、设备清单表 |
标书结构 | 7、商务条款偏离表 | 7、商务条款偏离表 |
标书结构 | 8、售后服务承诺书 | 8、售后服务承诺书 |
标书结构 | 9、类似项目一览表 | 9、类似项目一览表 |
标书结构 | 10、投标单位情况表 | 10、投标单位情况表 |
标书结构 |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
标书结构 | 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标书结构 | 13、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 14、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
标书结构 | 14、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15、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被授权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被授权人在开标、评标、合同招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书
我们收到贵公司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同意招标文件中各款要求并决定参加投标。:投标函2、投标函年月日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6、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5、我们愿意遵守招标通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60天。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投标总报价包括产品供货、辅助材料、备品备件、运输、仓储、发货、送货、安装、调试、人工、机械、装卸、培训、保险、运费、各种税费、报关(如为进口)、劳保、专利技术及质保等完成本次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联系电话:年月日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投标方:(单位盖章)9、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按下列方法联系8、有关投标偏离、服务保证措施、要求甲方配合及其他说明均在投标文件中详细阐述。7、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按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以前附表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付清。
投标人:(公章)开标一览表3、开标一览表传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报价 | 备注 |
招标编号:(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报价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交付期 |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 元 | ||||||||
交货时间: |
5、投标设备技术对照表2、各投标人应根据此表格式按项目分别填写报价详细清单。注:1、本投标分项报价表的“项目总价之和”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一致。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投标人(公章):招标编号:投标设备技术对照表
序号 | 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 | 采购技术要求 | 投标设备技术指标 | 选择项(符合、正偏离或负偏离) |
采购编号:(格式)设备清单表6、设备清单表注:各投标人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投标设备技术对照表》投标。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7、商务条款偏离表2、各投标人必须附详细配置清单。注:1、各投标人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设备清单表》投标。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投标人(公章):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技术规格部分)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采购编号: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注:1、针对服务内容有必须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栏目内注明;采购编号:售后服务承诺书8、售后服务承诺书日期:年月日
序号 | 售后服务内容 | 期限(时间) | 备注 |
1 | 质保期 | ||
2 | 免费维修 | ||
3 | 服务响应 | ||
4 | 到达现场 | ||
5 | 解决问题 | ||
6 |
类似项目一览表9、类似项目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投标人(公章):2、如有其它售后服务内容,可自行参照填写。
10、投标单位情况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投标人(公章):采购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11、中小企业声明函单位名称(盖章)投标单位情况表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
企业地址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经营范围 | ||||
职工人数 |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 |||
资产总计 | 万元 | 净资产 | 万元 | |
股东权益 | 万元 | 销售收入 | 2021年 万元 | |
实现利润 | 2021年 万元 | |||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 平方米 | 其中: | 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 | |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 ||||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 ||||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 |||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 ||||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单位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我单位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14、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5、其他违法违规情形。4、恶意串通;3、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有效期内实质上修改或撤回投标;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15、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
四、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采取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同行企业的正当权益。三、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哄抬报价、贿赂、回扣等违法投标(响应)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程序。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弄虚作假,不骗取投标(响应)和中标(成交)资格。一、不出借、买卖、伪造、涂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格业绩、印章以及其他相关资信证明文件,严禁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我公司的名义投标(响应)。我方郑重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次远程开标会议,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达。致:(采购人)
承诺单位(盖章):九、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响应)资格、将不良行为记录记入档案等有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八、我方将在法律、法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就有关评审过程中的事项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或疑问。七、不向采购人或评审专家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我方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我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我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五、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评审过程中,我方将坚持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采购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我方原因导致10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我方认可采购人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响应)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
一、招标项目编号:SZCJ2022-K-G-002号受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第四章招标书日期:年月日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本次采购范围包括所需产品及其安装、调试。(一)采购清单四、招标内容: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二、采购内容: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 | 套 | 1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固态激光器561nm±2nm;固态激光器488nm±2nm;固态激光器405nm±2nm;★1、激光器采用单模保偏光纤,典型动态范围≥10000:1。(二)招标采购技术要求:本次采购的设备的制造及安装必须符合最新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6、荧光检测器类型:荧光检测器全部为光谱型检测器,检测范围调节精度1nm;其中GaAsP超高灵敏度检测器(QE45%)≥3个。5、检测器数量:荧光检测器≥3个,透射光检测器≥1个。4、共聚焦针孔采用复消色差校正,调节范围0-10AU(AiryUnit)。3、扫描器与显微镜为一体化,一体化像差及色差校正。所有扫描器组件都直接耦合,无光纤连接。2、软件可以直接调节所有激光器开关及强度,如果在实验中持续一段时间未使用显微镜,激光器能自动进入关闭状态。固态激光器640nm±2nm;
12、一次实验中单次扫描可以实现三个荧光检测通道同时成像,如果一次实验设置分次扫描,分次扫描次数不限。11、透射光检测器:用于明场或DIC等非共聚焦图像的检测通道,自动切换透射光照明及透射光成像。★10、光谱成像:全部荧光检测器均可用于光谱成像,扫描过程无荧光信号损失;光谱分辨率精度≤1nm,调节步进≤1nm。★9、扫描光学变倍:在所有成像模式下,起始变倍范围≤0.7,连续调节,调节精度0.1x。8、在所有扫描方式下,均可以进行360°任意旋转扫描线的方向,同时可以变倍以及在XY方向移动扫描区域。旋转、变倍、移动中心均可以实时(扫描过程中)进行。7、光谱分光:利用VSD分光,分光精度≤1nm。
18、超高分辨率成像深度:同一样品具有与共聚焦相同的超高分辨率成像深度。17、荧光样品制备:无需选择特定的荧光标记物,常规的激光共聚焦样品都可以进行超高分辨率成像。16、超高分辨率成像可使用激光器波段:405nm,488nm,561nm和640nm。15、超高分辨率多通道成像:可以灵活选择荧光收集波段,调节精度≤1nm。14、超高成像分辨率:共聚焦物理针孔≥1.25AU情况下,XY方向上≤120nm,Z方向上≤350nm★13、超高分辨率检测器(由硬件实现):采用≥32个GaAsP检测器组成的高灵敏度面阵列探测器。
20x干镜,数值孔径≥0.8;10x干镜,数值孔径≥0.45;★22、配置6孔位自动识别电动物镜转盘,物镜孔径≥27mm:21、荧光附件:复消色差荧光光路,六位电动滤色镜转盘,电动光闸,含UV、B、G激发滤色镜组件和长寿命荧光光源。20、配置全电动扫描台,精度≤0.1µm,最大速度≥25mm/s,具有独立的控制器及操控手柄。19、显微镜内置电动调焦驱动马达,步进≤10nm。
26、自动聚焦,可以实现自动寻找样品焦平面的功能。25、自动预扫描功能,可以自动、快速设定扫描参数,减少荧光淬灭24、智能化光路设置:通过选择样品的染料标记,刻提供多种光路配置模式,一键自动设置所有的光路。23、配有专业共聚焦显微镜系统防震装置。63x油镜,数值孔径≥1.4;工作距离≥190um;40x干镜,数值孔径≥0.95;
32、多位点及大视野拼图成像:可对任意形状的预设区域进行拼图扫描以及根据位点列表进行多点成像,支持聚焦校正地图、拼接以及阴影校正;支持自定义多孔板及各种样品载具规格,多种模式设定获取图像的多个位点。31、三维图像渲染与重构:多种图像渲染与显示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最大、透明化、正交、投影等。30、图像操作:加减乘除、比例、位移、滤波(低通滤波、中值滤波、高通滤波)。29、REUSE功能:它可以再次调用存储在每张图像里的所有的拍照参数来重现实验。28、Z轴深度补偿功能,自动补偿由于样品深度增加造成的信号衰减。27、多维获取图像获取:包括多通道荧光、Z轴序列扫描、时间序列扫描、区域扫描、旋转扫描、变倍扫描、光谱扫描、多点扫描和大视野拼图扫描等。
五、售后要求注:以上带★号的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作为无效投标。36、硬件配置不低于以下要求:XeonCPU处理器,主频3.6GHz,64GB内存,2个4T硬盘,8GB独立显卡,DVD刻录机,Windows7Ultimatex64操作系统;32英寸液晶显示器,分辨率3840×216035、图像连用功能:可处理多种来源(包括但不限于SEM、X射线、光学显微、数码相机)的图像:从样品的全部宏观视图放大到纳米级的细节,实现管理、纠正、对齐和导出图像。34、自动图像分析模块:可以根据要求编辑测量程序,批量进行图像分析。33、图像分析功能:用各个参数做共定位和直方图分析,任意线的序列测量,长度、角度、表面、强度等的测量。
(6)设备安装后,医院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只有在仪器完全正常运转和需方确认后,仪器的安装工作才能认为已全部完成。(5)在中标方承诺的质保期内,应无偿并迅速更换由于元器件缺陷及工艺等问题而发生故障的产品,并对因维修、保养,更换零部件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中标人免费提供并安装设备安装、调试、使用所需全部配件及易耗品,确保设备正常使用。(4)提供专业的技术培训(操作、维修),如涉及零配件故障等,乙方予以及时免费更换;如无法及时修复,则免费提供全新设备加以替换,确保甲方正常运行。(3)设备(含软件、电脑系统<如有>)一旦发生故障,接到维修通知后保证3小时响应,专职的技术服务人员到场时间小于8小时,24小时完成维修,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须允诺做不到的赔偿条件或提供备用设备。(2)所投产品免费质保期限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质保期≥3年。在保修期满后,只收取配件费,不收取人工费及其他费用,供方需长期提供优惠价格的主要零配件(提供配件及消耗品的价格清单);提供维修部负责人名单和服务人员配置情况及联系方式。(1)按合同定期到货和安装、调试;
(5)缺陷保修:如果设备交付使用后,缺陷多次反复出现,中标方必须提出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更换该产品,直到最后纠正缺陷、投标人提供质保从纠正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4)所有设备、附(配)件应具备该类产品的功能要求,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厂商或制造厂商。(3)所有设备在到达安装现场时须经采购单位技术人员记录验收后才可进行设备安装,验货时须提交该产品的原厂质量合格证明及服务质保证明文件。(2)国家具有强制性标准的,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产品质量及安装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并响应招标文件所规定技术性能要求,以及中标人承诺的其他指标。2、设备质量要求:
5、交货期限:自收到甲方通知后60天内交货及安装、调试完成。4、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所报内容包括全部设备、辅助材料、安装、调试、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及其他费用。2、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选择配置并列出所投设备的技术规格,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1、投标单位应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设备配置清单,同时明确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书。六、综合说明其他要求(6)如果是超出投标人的责任范围的疏忽、误操作等情况而导致的更换修正,应由投标人进行修理,其额外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11、各投标人必须按规定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http://www.szzyjy.com.cn/kssfzx/ksCity.html)”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后进行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投标以及远程开标。该项目开评标以网上电子开评为准,如果开评标过程中,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现断网、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该项目做废标处理。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开评标的,视为无效响应。10、知识产权:供方应保证采购人免除且供方承担由于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9、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为准。8、项目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符合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可以正常使用。中标供应商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单位将组织专业人员对供方提供的产品进行检验或抽检,对由此造成采购单位的工期耽误等损失,均由供方承担。7、验收标准:设备安装后,采购单位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只有在仪器完全正常运转和需方确认后,仪器的安装工作才能认为已全部完成。6、交货地点: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具体按照采购单位要求)。
七、本次招标接受进口设备的投标,进口产品的定义为: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具体按照苏财购〔2008〕14号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16、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时,以收到系统生成的PDF格式的投标回执为投标成功的唯一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无效.15、开标时需要随身携带CA证书,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4、投标人如不能完成网上投标操作的,请出示证据(若为投标人自行操作不当原因造成的,不予接受认可),否则为无效响应。13、远程开标CA预解密时间为开标开始后10分钟内,各投标人参与远程开标时需要随身携带CA证书及CA密码,输入CA密码的时间不超过远程开标CA预解密10分钟限制时间且CA密码输入次数不超过十次(以CA内置的错误计数为准),否则视为无效响应。12、开标评审过程中,各投标人必须坚持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投标人原因导致10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该投标人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38.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38.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37.1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37.合同文件适用法律一、合同文件第五章合同一般条款
38.1.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38.1.5有关图纸38.1.4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38.1.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38.1.2合同的一般性条款38.1.1合同的特殊性条款
40.完整物权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39.2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39.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39.合同文件使用文字38.2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42.包装41.3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具体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保证期为准或中标单位承诺更高于招标要求的质量保证期为准。41.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41.1乙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41.质量保证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43.1.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3.1.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43.1.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43.1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43.伴随服务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44.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44.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44.标的物的交付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43.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43.1.4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45.4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昆山市技术质量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45.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的特殊条款中约定。45.2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45.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45.检验和验收44.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五、合同价款和支付46.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46.2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46.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46.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47.3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47.2.2甲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47.2.1正式的发票;47.2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47.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47.合同价款和支付
49.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49.甲方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48.违约责任六、违约责任47.4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51.不可抗力50.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50.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50.乙方违约责任49.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49.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52.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52.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52.索赔七、索赔51.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51.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八、履约保证金52.4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审核。52.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52.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52.2.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52.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54.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54.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54.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54.合同的解除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53.履约保证金:无。
56.合同的生效十、合同的生效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55.合同的转让54.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54.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58.合同份数。十二、附则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57.争议解决十一、争议解决本合同在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生效后的合同送至招标代理机构上传系统备案。
一、合同内容:根据昆山市政府采购招标编号SZCJ2022-K-G-002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需方)乙(供方)双方就此次中标的的事宜,签订本合同书。第六章合同特殊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59.未尽事宜本合同一式肆份,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④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③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②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如有);①中标通知书;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
B、甲方签收后的送货回单A、正式发票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由甲方预付合同金额30%货款给乙方,待全部货物到达甲方(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收到乙方如下A、B单据后150天内,一次性付清剩余70%款项。2、付款步骤:1、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元),合同总价包括产品供货、辅助材料、备品备件、仓储、发货、送货、安装、调试、人工、机械、装卸、培训、保险、运费、各种税费、报关(如为进口)、劳保、专利技术及质保等完成本次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价格与支付:
4、验收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及技术要求,验收通过为准;3、设备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包装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2、设备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1、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设备;三、质量与验收:3、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
按照招标文件和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服务执行。五、售后服务:2、交货地点: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1、交货时间:自收到甲方通知后60天内交货及安装、调试完成。四、交货条件:5、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电传等方式通告甲方。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一份备存。2、本合同一式肆份,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执一份。本合同在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生效后的合同送至招标代理机构上传系统备案。七、合同生效及其它: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六、违约责任:
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报价较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如报价也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标注)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除外)进行评价、打分,然后通过软件进行统计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软件自动生成,二者相加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则以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数值等。总分值100分,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30%(权重),技术与质量及其它70%(权重)。1、本次招标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一、评分办法第七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
三、采购政策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3、价格得分计算方法:根据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其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以书面形式作出相关说明,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1、投标总报价大于采购预算价格的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作无效标书处理。二、价格分(30分)
(四)绿色采购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20%价格扣除政策。证明文件电子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二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20%价格扣除政策。加盖公章后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电子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二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三)监狱企业(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小型或微型企业可享受20%价格扣除政策。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均认定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二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一)小、微企业
初审评审指标详见复审指标四、技术部分(70分)(五)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认定证明等材料为虚假材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电子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二中提交。
指标 | 描述 | 分值 |
资格性检查 | ||
符合性检查 |
3、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内容需和招标文件相关指标及评分要点对应绑定,未绑定不得分。2、各投标人必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交易系统进行该项目网上电子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为确保项目质量,投标人技术部分(除价格分以外的)分值低于75%(52.5分)的作无效标处理。备注:复审评审指标
评审类别 | 评审项 | 评审规则 | 分值 |
价格(30分) | 价格评审指标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价格权值为30%) | 30分 |
投标设备的技术与质量(50分) | 技术参数、性能等符合性比较(50分) | 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等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得50分;★号的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其他技术指标出现负偏离,每一项扣2分;各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设备技术对照表),否则评委可视为负偏离处理。 | 50 |
售后服务比较(18分) | 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实施方案(5分) | 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实施方案,提供项目供货、实施、安装、验收等方案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 5分 |
售后服务比较(18分) | 投标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制定培训方案(5分) | 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制定培训方案,方案科学合理、完整、切实可行,能保证采购人熟练操作和正常诊断及使用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 5分 |
售后服务比较(18分) | 售后措施明确完善方案比较(4分) | 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方案,包括售后服务人员、服务机制、响应时间、故障解决等内容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 4分 |
售后服务比较(18分) | 维保服务单位(2分) | 提供原厂维保服务的得2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分 |
其他增值服务(2分) | 其他增值服务(2分) | 每提供一项评标小组认可的增值服务得1分,最高为2分 | 2分 |
履约能力情况(2分) | 履约能力情况(2分)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为2分(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 | 2分 |
全文完6、投标报价超过财政审批预算金额的,投标单位不得进入评标程序。5、开标时需要随身携带CA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