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克拉玛依市猛狮光储二期220kV光伏升压站送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9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gtepc-2023-43
预算金额1900万元
招标公司克拉玛依市猛狮光储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蓝美成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高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梅工156991125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8
公告正文
克拉玛依市猛狮光储二期 220kV 光伏升压站送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GTEPC-2023-4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克拉玛依市猛狮光储二期 220kV 光伏升压站送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 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900 万元;其他资金 国内银行贷款 7600 万元,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猛狮光储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其他内容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克拉玛依市猛狮光储二期 220kV 光伏升压站送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 承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克拉玛依市猛狮光储二期 220kV 光伏升压站送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 承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营的企业法人,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均可参与本次招投标。
设计资质须满足: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 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须满足:须具备(含)以上或(含)以上;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业绩要求:
施工: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 项(类似业绩是指:电力工程相关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表或受电工程竣工验收单)。设计: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的类似设计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中标通
知书或设计合同扫描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具备一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本单位注册,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
设计技术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并 在本单位注册。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已承担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 1 项(须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表或受电工程竣工验收单,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 出项目负责人);
设计技术负责人: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不得少于 1 项,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设计项目负责人);7.投标人信誉要求:(若是联合体投标,则只须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黑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判决、裁定、刑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22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凡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 权委托书、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
册建造师证书、注册电气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协议书(联 合体须提供)、三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所有内容,以上所有资料的 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 份到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高铁北一路 555 号居然大厦 5 楼 B1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08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高铁北一路 555 号居然大厦 B 座 5 楼 B11 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08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高铁北一路 555 号居然大厦 B 座 5 楼 B11
七、其他
1.建设规模及内容
克拉玛依市猛狮光储二期 220kV 光伏升压站送出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 尔禾区百口泉东部。
本工程规模为:
(1)新建由猛狮一期、二期 220kV 升压汇集站至百口泉 220kV 变电站止的 220kV 单、双回 架空输电线路工程,其中双回线路全长约 14.6km,单回线路全长约 7.9km,导线均采用 2×JL1/G1A-500 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
(2)伴行 220kV 输电线路架设 2 根 OPGW 光纤线路,OPGW 光缆总长 2×24.5km。单回路段采 用 OPGW-24B1-121 型复合光缆,OPGW 光缆长 2×8.5km,双回路段采用 OPGW-48B1-121 型复 合光缆,OPGW 光缆长 2×16km。
本工程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包括除本发包人负责事项明确由发包人负责的事项和工程设计、设 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调试、竣工验收、培训、竣工后 移交生产工作、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其中项目所需的检验检测 费、第三方文件办理、建设期临时设施用地租赁费、青苗补偿等费用均包含在 EPC 承包范围 内。
总承包范围同招标范围,即:克拉玛依市猛狮光储二期 220kV 光伏升压站送出工程(220kV 输电线路)EPC 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取 得符合国家、地方政府、电网要求的属地政府、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规划、林业、水利、文物、压覆矿产等全部支持性文件;勘察设计、送出工程相关手续;送出线路工程范围内的
征占用地(包括永久和临时)手续办理及协调、征地、按运行标准对线路走廊进行清理、青 苗补偿、拆迁补偿;地方协调;电网协调、电网公司作业票办理;跨越或钻越其它电力线路(及 河道、水利设施、公路、铁路、高速等)涉及的施工手续办理、改造;施工场地清理、复耕 等;负责对建设期内损坏的房屋、道路、树木等进行修复和赔偿;送出线路工程、材料采购、运输(函二次搬运)、保管、工程施工、调试(含试验)、并网验收、竣工验收、倒送电及投 运等;工程验收(含防雷接地、气象论证、节能评估、水保、环评验收、消防、安评、职业 卫生、档案、质量监督、技术监督、并网前的安全性评价、电磁辐射、供电、安全设施等各 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档案移交归档等;总承包单位负责本工程上述全部工作并负责相 关费用,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负责取得并网验收证明,直至线路并网后正常运行。
(三)工作界区
发包人负责法人管理:工程监理、前期工作、工程结算审核、项目后评价、生产准备,除此之外的工程建设范围均属于 EPC 总承包人的范围。
与升压站标段的分界点为:
二期升压站及百口泉间隔侧以 220kV 出线门型构架为界,线路与设备连接跳线由送出线路标 段负责制作,升压站标段负责与设备连接;光缆以进站门型构架光纤熔接盒为界,熔接盒及 熔纤工作由线路标段负责。
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 除总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发包人保留在设计书、工程预算及招标书、技术规范、技术协议、施工技术方案等正在编制 的文件现场进行审查的权利,以考察其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含最低性能要求)及相关标准,是否适合该设施运行及维修的综合要求。总承包人则应充分配合发包人代表或其指定人员的 此类审查,并应无条件为之提供合理必要的便利。这种审查在初步设计时就开始进行。总承 包人对发包人提出的意见应逐条书面回答,并对没有采纳的意见负全部责任;即使采纳发包 人意见也不能免除或减轻总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总承包人应对发包人的运行及维修人员作必要的培训,以便使发包人的运行和维修人员在设 备单体调试前介入现场。设备调试由总承包人负责,设备调试方案由总承包人与发包人商议 后确定,严格遵守发包人提出的相关管理制度,其中操作部分由发包人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在 总承包人的监护下执行,确保调试和试运行的顺利开展,以利于工程的顺利移交。总承包人 为发包人的运行和维修人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在工程期满前,总承包人负责联系设备和系统制造厂家,寻求技术和人力上的支持。在机组
投入商业运行后,总承包人有责任协助发包人联系相关设备和系统制造厂家,寻求技术服务。投资额:0.95 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0.19 亿元,国内银行贷款 0.76 亿元 。合同工期:计划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完工且具备并网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 人通知为准。
2.联合体要求:
2.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 2 家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书,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前述设计或施工的资质要求,联合体一方可以是施工单位或者设计 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 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 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项目专用账户的要求:要求项目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专属银行账户;采用联合体投 标的,中标后需由联合体牵头方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专属银行共管帐户,该帐户由联合体 成员共管,具体共管办法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猛狮光储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锦绣三街 475 号永利大厦 21 层 联 系 人:蓝美成
电 话:199995591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高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高铁北一路 555 号居然大厦 B 座 5 楼 B11 联 系 人: 梅工
电 话: 1569911259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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