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网络舆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更好了解并及时回应网民诉求,现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网络舆情服务项目。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网络舆情服务项目
二、投标单位数量
选择1家投标单位
三、项目经费预算
本次服务经费预算:每年经费预算不超过24万,服务期3年,一年一签(包含网络舆情系统租用维护费用、舆情日报服务费用、舆情应急培训服务费用、政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账号错误信息巡查服务费用)。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4月25日18时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宝安区卫生健康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秀路3号B座)307办公室,陈小姐处。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27872013
六、项目要求
(一)网络舆情系统功能要求
系统需具备可对全网信息(微博、新闻APP、网站、微信、论坛、报纸、视频等)进行全面采集并进行实时搜索功能,可预设与宝安区卫生健康系统相关的关键词进行实时舆情关注,支持对舆情内容进行跟进,实现快速舆情预警。系统功能板块要求如下:
1.舆情关注(需含全网关注、热点分析、情感分析、媒体分析、舆情趋势分析等功能)
2.动态分析(对热点事件进行动态分析)
3.专题搜索(专题检索,系统需具备自动排重功能)
(二)舆情日报服务
该模块需要供应商配备宝安区卫健系统网络舆情专业服务团队,24小时响应舆情信息推送与回应,协助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在短时间内快速梳理、分析地区舆论动态,并对重点案例摘选汇总,提供专业化、标准化的舆情分析日报。具体要求如下:
1.信息呈现。(供应商服务团队需协助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对民生信息、热点信息进行筛选及推荐)
2.信息检索。(供应商服务团队需及时在微博、论坛、媒体平台等各类网络信息源及时采集宝安区卫生健康系统的舆情动态,做到随时关注随时报送,动态汇总。)
3.动态分析。(供应商服务团队需对舆情内容、舆情性质、信源分类、传播量研判舆情势态;专职人员需动态跟进舆情的后续情况,及时汇报。预警方式需确保记录可查询和响应的及时性。)
4.报告输出。(涉及重大危机事件,供应商服务团队需根据宝安区卫生健康局的要求提供舆情专报及舆情年报的输出服务。)
(三)舆情应急培训服务
该模块需要供应商配备专业工作人员,采用“授课+指导”的模式,结合专业理论讲授、案例讲解和分析等方式,对宝安区卫生健康工作人员提供专业培训。
(四)政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账号错误信息巡查服务
系统需具备对涉黄、涉恐、涉暴以及常见错别字等特殊信息进行巡查建档服务的功能。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网上投标供应商资格;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扫描件);
(三)供应商近五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五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深府购〔2014〕16号,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按照项目要求组建不少于6人(含项目负责人)的宝安区卫健系统网络舆情专业服务团队,有效保障日常的舆情服务工作。如因项目或服务需要,有能力随时额外调配专业舆情服务人员(至少1人)到现场协助;中标单位运营人员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1周内全部到位。
(五)项目团队成员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新闻学、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背景或舆情服务工作经验1年以上;技术支撑人员需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系统技术开发或维护经验1年以上;项目负责人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政务舆情服务经验;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八、投标文件要求
(一)提供单位介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提供项目方案及承诺;
(三)提供报价单并加盖公章,报价单格式自拟;
(四)提供此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及相关佐证资料;
(五)提供与政府单位合作过的成功案例,并提供证明;
(六)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一式伍份,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九、评审原则及方式
本次评审采取综合评审方式,经过资质审核后,将根据项目报价、人员配备、技术实力、运营能力、与政府合作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1家服务机构。
十、询价结果公示说明
中标单位将在“宝安区政府在线”公开,未入围的申报单位不再单独通知。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网络舆情服务项目
二、投标单位数量
选择1家投标单位
三、项目经费预算
本次服务经费预算:每年经费预算不超过24万,服务期3年,一年一签(包含网络舆情系统租用维护费用、舆情日报服务费用、舆情应急培训服务费用、政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账号错误信息巡查服务费用)。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4月25日18时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宝安区卫生健康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秀路3号B座)307办公室,陈小姐处。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27872013
六、项目要求
(一)网络舆情系统功能要求
系统需具备可对全网信息(微博、新闻APP、网站、微信、论坛、报纸、视频等)进行全面采集并进行实时搜索功能,可预设与宝安区卫生健康系统相关的关键词进行实时舆情关注,支持对舆情内容进行跟进,实现快速舆情预警。系统功能板块要求如下:
1.舆情关注(需含全网关注、热点分析、情感分析、媒体分析、舆情趋势分析等功能)
2.动态分析(对热点事件进行动态分析)
3.专题搜索(专题检索,系统需具备自动排重功能)
(二)舆情日报服务
该模块需要供应商配备宝安区卫健系统网络舆情专业服务团队,24小时响应舆情信息推送与回应,协助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在短时间内快速梳理、分析地区舆论动态,并对重点案例摘选汇总,提供专业化、标准化的舆情分析日报。具体要求如下:
1.信息呈现。(供应商服务团队需协助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对民生信息、热点信息进行筛选及推荐)
2.信息检索。(供应商服务团队需及时在微博、论坛、媒体平台等各类网络信息源及时采集宝安区卫生健康系统的舆情动态,做到随时关注随时报送,动态汇总。)
3.动态分析。(供应商服务团队需对舆情内容、舆情性质、信源分类、传播量研判舆情势态;专职人员需动态跟进舆情的后续情况,及时汇报。预警方式需确保记录可查询和响应的及时性。)
4.报告输出。(涉及重大危机事件,供应商服务团队需根据宝安区卫生健康局的要求提供舆情专报及舆情年报的输出服务。)
(三)舆情应急培训服务
该模块需要供应商配备专业工作人员,采用“授课+指导”的模式,结合专业理论讲授、案例讲解和分析等方式,对宝安区卫生健康工作人员提供专业培训。
(四)政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账号错误信息巡查服务
系统需具备对涉黄、涉恐、涉暴以及常见错别字等特殊信息进行巡查建档服务的功能。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网上投标供应商资格;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扫描件);
(三)供应商近五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五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深府购〔2014〕16号,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按照项目要求组建不少于6人(含项目负责人)的宝安区卫健系统网络舆情专业服务团队,有效保障日常的舆情服务工作。如因项目或服务需要,有能力随时额外调配专业舆情服务人员(至少1人)到现场协助;中标单位运营人员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1周内全部到位。
(五)项目团队成员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新闻学、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背景或舆情服务工作经验1年以上;技术支撑人员需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系统技术开发或维护经验1年以上;项目负责人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政务舆情服务经验;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八、投标文件要求
(一)提供单位介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提供项目方案及承诺;
(三)提供报价单并加盖公章,报价单格式自拟;
(四)提供此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及相关佐证资料;
(五)提供与政府单位合作过的成功案例,并提供证明;
(六)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一式伍份,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九、评审原则及方式
本次评审采取综合评审方式,经过资质审核后,将根据项目报价、人员配备、技术实力、运营能力、与政府合作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1家服务机构。
十、询价结果公示说明
中标单位将在“宝安区政府在线”公开,未入围的申报单位不再单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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