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汉源县殡葬服务提档升级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殡葬设备标段补遗01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4/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汉源县殡葬服务提档升级改扩建项目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殡葬设备 标段补遗01号
递交时间:2024-04-25 16:16
递交时间:2024-04-25 16:16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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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汉源县殡葬服务提档升级改扩建项目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殡葬设备 标段 补遗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1.4 招标项目名称更正为:汉源县殡葬服务提档升级改扩建项目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殡葬设备 标段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四、验收更正为: 四、验收及履约保证金 (一)验收 (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1、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后且投标人未出现违约情形,招标人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保函或者保险合同形式提交的,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招标人:汉源县佛静山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4月25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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