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合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金银湾小学新建工程(主体部分)
答疑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金银湾小学新建工程(主体部分)”答疑、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1、如果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文档格式与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谁为准?
2、投标函附录中条款名称为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否可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3、是否只需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六)承诺进行承诺,不需再另附承诺?
答:问题1回复:经核对,格式均一致。若确实有不一致的情况,除投标函格式外,其他均以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问题2回复:可以。投标人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相应内容填写均可。
问题3回复: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质疑2:1、问:本工程各单位工程是否设置组织措施费及规费限价?
2、问:盖章版PDF清单与QTF导入的软件清单中的数据(如暂列金、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量、限价等)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3、问:采用全费用清单计价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仅针对《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评审?
答:问题1回复:以招标文件约定的相关内容为准。
     问题2回复:盖章版PDF清单是QTF导入软件中生成的,数据应是一致的。
问题3回复:是的,但本项目只有主体抗震支架是全费用清单,不全是采用全费用清单计价,故《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均应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质疑3:1.原文:招标文件P17页,14.1.1“……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提供的暂 估金额价计入施工组织措清单中……”
请问: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选择某一单位工程将总金额填入即可?
2.原文:招标文件P17页,14.1.1“……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提供的暂 估金额价计入施工组织措清单中……”
请问: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可在任意一个单位工程内填报总金额即可?
3. 原文:招标文件P17页,14.1.1“……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提供的暂 估金额价计入施工组织措清单中……
请问:由于本项目存在全费用综合单价的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无法计入施工组织措施清单,因此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选择某一单位工程将总金额填入即可?
4. 原文:招标文件P16页“3.2投标报价”中“10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投标人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请问:“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是否为《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6期信息价?
5. 原文:(1)招标文件P16页“3.2投标报价”中“10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投标人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2)招标文件P139页“11.1.2材料价差调整办法(1)自实际开工时间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结束时间止,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较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变化超过±5%时,按以下约定调整:……”
请问:“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与“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较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中的“当期信息价”是否为同一期信息价?
6.本项目采用《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电子标制作,请问 “经济部分”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新增清单封面扫描文件”是否可以上传未盖章签字的扫描件,然后盖电子签章即可?
答:问题1回复:投标人可以根据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在对应每一个单位工程中填报安全文明施工费,也可以在任意一个单位工程将安全文明施工费汇总金额填入,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填报,但《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均应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问题2回复:投标人可以根据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在对应每一个单位工程中填报安全文明施工费,也可以在任意一个单位工程将安全文明施工费汇总金额填入,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填报,但《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均应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问题3回复:投标人可以根据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在对应每一个单位工程中填报安全文明施工费,也可以在任意一个单位工程将安全文明施工费汇总金额填入,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填报,但《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均应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问题4回复:是的,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是《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6期信息价。
问题5回复: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是《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6期信息价,开标当期以实际开标日期当期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问题6回复:可以。
质疑4:1.原文:招标文件P17页,14.1.1“……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提供的暂 估金额价计入施工组织措清单中……”
请问: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选择某一单位工程将总金额填入即可?
2.原文:招标文件P17页,14.1.1“……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提供的暂 估金额价计入施工组织措清单中……”
请问: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可在任意一个单位工程内填报总金额即可?
3. 原文:招标文件P17页,14.1.1“……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提供的暂 估金额价计入施工组织措清单中……
请问:由于本项目存在全费用综合单价的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无法计入施工组织措施清单,因此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选择某一单位工程将总金额填入即可?
4. 原文:招标文件P16页“3.2投标报价”中“10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投标人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请问:“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是否为《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6期信息价?
5. 原文:(1)招标文件P16页“3.2投标报价”中“10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投标人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2)招标文件P139页“11.1.2材料价差调整办法(1)自实际开工时间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结束时间止,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较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变化超过±5%时,按以下约定调整:……”
请问:“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与“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较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中的“当期信息价”是否为同一期信息价?
6.本项目采用《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电子标制作,请问 “经济部分”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新增清单封面扫描文件”是否可以上传未盖章签字的扫描件,然后盖电子签章即可?
答:详见质疑3回复。
质疑5:1、清单装饰工程-室内装饰装修中跌级吊顶-15mm厚玻镁板+2mm厚孔吸音铝板与项目特征1.5mm厚浅木纹微孔吸音铝板不一致,请问以何为准?
2、招标清单中设置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投标人采用定额不同可能与招标控制价存在暂估材料消耗量差异(投标人组价中的消耗量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调整定额中的消耗量),会造成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乘以材料(工程设备)暂估数量不等于招标控制价材料暂估价总价。建议材料(工程设备)单价与招标文件给定的单价不一致时作否决投标处理,材料暂估价工程量及材料暂估价总价与招标文件给定的不一致时,不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其中:暂估价”一列的数据与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给定的数据不一致时,不作否决投标处理。
3、专用合同条款12.4工程进度款支付“③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支付至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对应价款的 60%(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60%);④本工程验收合格且提交结算资料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对应价款的 80%(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80%)”建议此条修改为:“③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支付至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对应价款的 80%(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80%);④本工程验收合格且提交结算资料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对应价款的 85%(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85%)”。
答:问题1回复:已修正,详见补遗清单。
    问题2回复:本工程招标未设置材料暂估价,所有材料价格投标人均自行报价。另工程量清单其他费用中的暂列金额属建设单位暂估费用,报价时不可修改,属非竞争性费用。
问题3回复:工程进度款支付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6:1、请问投标人提供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是否可以为投标人非独立法人分公司或投标人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其为非独立法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提供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的约定内容及投标函中“工期”、“工程质量要求”是否按“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即可?
3、如若投标文件软件制作版本与导出版招标文件中有不同地方,按照哪个版本制作投标文件?
答:问题1回复:可以,但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对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要求。
    问题2回复:可以。投标人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相应内容填写均可。
问题3回复:经核对,格式均一致。若确实有不一致的情况,除投标函格式外,其他均以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7:1、业绩要求工程类别:教育建筑,请问学校类的公共建筑是否满足业绩的要求? 2、我单位的业绩为大合同中的子项工程,该子项工程单独办理的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并已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子项工程的工程类别、工程造价均满足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请问提供大合同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子项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施工许可证、业绩证明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是否满足本项目的业绩要求?
答:问题1回复:根据《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的要求,教育建筑可分为各类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试验室、体育馆、展览馆等教育用房。学校类的公共建筑满足工程类别教育建筑的要求。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问题2回复:可以,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质疑8:中共重庆市纪委: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1.2023年6月29日,***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小区居住环境改善工程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花样百出,利用中午送餐时间通过传递通讯手机在评标室内,制造虚假串通评标委员会假象,而故意造成招标活动异常暂停,请问是否合法?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现场,发改委监督人员和招标人代表在全程监督招标代理机构的情况下为什么会出现传递通讯手机的情况?难道是现场监督人员和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一致达成共识,让其招标代理机构为所欲为,不达目的不罢休吗?3.***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小区居住环境改善工程于2023年6月30日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第一次招标失败公告:《因在评标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为了给各潜在投标人创造公平公正的投标环境,招标人建议停止本次项目招标评标工作,经监督部门同意后停止该项目招标,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特此说明!》为什么不敢披露开评标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的真实、具体细节?也未见对招标代理机构及监督人员的任何处理措施?难道***的招投标活动无视法律法规,为了达到利益目的,自己想怎么玩儿就怎么玩儿吗?4.***抽取评标委员会的地区为:***、***、***、***。***不管是房建、市政还是水利项目抽取的经济专家总是仅有的那么两个人(***、***—水电造价:A060107),且***开标的项目造价专业都是设置的水电造价,难道这是巧合而不是故意为其项目量身打造吗?同时据各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传言:***有一个“控标”达人,简称***标霸(***—系***水利局工作人员)专业负责联系串通相应区县的评标专家,并收取高额的操控费用,难道这不算违规违纪违法吗?所谓的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那么:公平、公正、公开这六个大字意义何在?
恳请市级相关职能权威部门彻查***招投标环境,还招投标行业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
答:此问题与本项目无关,无权作答。
质疑9:请问合信代理:新点制作投标文件的软件中,投标函里面的工期和工程质量是按软件中填写还是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填写呢?
答:投标人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相应内容填写均可。
质疑10:交易中心周围常有不明人员在车库、轻轨至交易中心沿途附近必经道路拦截专家,操作评标。1、请问招标人对此有什么预防措施?2、对于个别专家评分畸高、畸低现象能否要求专家按照招标文件范本要求:“若评委对投标人技术方案部分汇总评分低于技术方案部分总分的60%的或对个别投标人技术方案部分汇总评分畸高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要求专家说明理由?
答:问题1回复:此问题与本项目无关。
问题2回复:技术部分评审标准仍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1:市场上经常出现有人以极低的价格参与投标,干扰评标报价机制,恶意竞争压价,性质恶劣。《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均要求评标委员会低于成本的异常低价进行研判和质询,杜绝恶意低价扰乱市场。若出现异常低价,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能否按照法律法规对恶意低价进行研判处理?
答: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质疑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外地企业在办理入渝信息入库时市建委对企业注册地所缴纳的社保或企业以在渝分支机构名义(非独立法人)在渝缴纳的社保均给予认可,且经咨询市发改委后对以上两种社保用于投标均予认可。请问拟派项目经理以及技术负责人在企业注册地所缴纳的社保和企业在渝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在渝缴纳的社保是否均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均满足,但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对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要求。
质疑1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部分1.1.2条款中招标人名称为xxx(招标人)、xxx项目业主,问:投标文件格式中涉及招标人名称位置是两个单位均需填写吗?
答:本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市渝中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招标人填写重庆市渝中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即可。
质疑14:我司有博物馆施工业绩,是否满足教育建筑
答:不满足。根据《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的要求,博物馆属于文化建筑。
质疑15:技术方案里的各章节设置,是否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设置?
答: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行考虑编制技术方案。
质疑16:尊敬的***领导、发展改革委员会、项目行业主管单位、项目业主单位,***是不是山高皇帝远的地方,而导致招投标市场如此黑暗和不公平!作为一个潜在投标人,***招投标存在一个严重的不公平公开公正的现状!情况如下:***在多个已开标的招投标项目中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都是基本固定的评标专家参与评标故而废掉不是意向的投标单位、达到意向的投标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目的,在此我作为一个潜在投标人代表,谢以上综合评标库专家,感谢您们一直都在为***建设做出巨大贡献,同时也在为自己和相关人的经济实现更上N个台阶!!!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多个项目中组织参与围标串标活动,具不完全统计,有以下几个项目为据【***、***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供水改造工程施工招标中提供的业绩为虚假业绩并且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当时招标文件明确规定: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 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可见这一把保护伞是如此的大,望纪委监委严查社会蛀虫。(1、***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标段)最高限价(元):18646926.18,中标价:17233144.53,******社区和***社区等6个农村移民安置区供水改造工程,最高限价(元):17365879.21元,中标价:16325659.55,3、***移民安置区供水改造工程,最高限价(元):32000586.86元 ,中标价:31430168.99,4、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供水改造工程,最高限价(元):29908801.38元,,中标价:27068137.59)】,以上只是其中一部分,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很多问题,望有责任感和能力的相关领导进行核查落实处理!!!!
答:此问题与本项目无关,无权作答。
质疑17:尊敬的***领导,为了还***一个更好的营商环境,在此望***有良知的领导站出来为***招投标行业还一片净土,在***招投标中存在严重不公平、不公正的现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多个项目中组织参与围标串标活动,(***移民安置区供水改造工程、***社区和***社区等6个农村移民安置区供水改造工程、***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项目)并且在***社区居住环境整治工程第一次招标中更是联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公司)组织围标串标活,在该项目中出现了几家公司因技术方案完全一致的错误形势而被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然而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公司)和某监管单位个别人的周旋努力下只否决该次投标并没有对围标串标作出处理(***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供水改造工程做虚假业绩投标也没有进行处理)望纪委监委严查社会蛀虫,还***一个合理、公平公正竞争的招投标市场,我们将向更高监督职能部门进行反映!
答:此问题与本项目无关,无权作答。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于2023年7月4日发布的施工图中“11-金银湾小学新建工程-建筑幕墙-施工图2023.06.19”内容作废,现以本次补遗发布的附件幕墙施工图为准,原施工图中其他部分不作调整。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补遗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中招标控制价清单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3、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10259453.16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零贰拾伍万玖仟肆佰伍拾叁元壹角陆分),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3083401.47元(人民币大写:叁佰零捌万叁仟肆佰零壹元肆角柒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工程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电子招标文件中招标控制价清单。各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关于开标时间等相关时间调整如下: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调整为:2023年7月28日09时30分;
(2)开标时间调整为:2023年7月28日09时30分;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
 
注:已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答疑补遗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为准。本答疑补遗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文件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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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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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0日
 
[500103202306260010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20230704-金银湾小学新建工程幕墙施工图(根据意见调整版)(替换6月19日发图纸的幕墙图,艾特板8mm改为12mm)挂网按这为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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