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观音阁乡新型城镇示范乡建设项目—市政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灌阳县观音阁乡新型城镇示范乡建设项目—市政道路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2829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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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灌阳县观音阁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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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灌阳县观音阁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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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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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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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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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市政道路工程:观音阁乡财政所至变电站全长1.6146km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面积约36.6亩,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建设,绿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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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2年11月4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室(建设工程网上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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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11月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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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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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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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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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19700499.7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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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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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何丽娟(注册编号:桂245171864756;身份证号:452229********1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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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吴家任(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9)0019417;身份证号:450881********5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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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 1.融安县城东圩水厂至浮石镇水厂输水工程一期(K0+000至K10+905)工程 2.鹿寨二桥引道改扩建工程 3.巴马瑶族自治县农村环境整治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4.柳州市柳东新区龙岭大道(三期)(K0+055.602~K1+316.961) 5.贺州生态新城核心区路网工程-黄田大道(新元路-长龙路)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9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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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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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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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19711082.9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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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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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黄俊球(注册编号:桂245131438154;身份证号:452123********3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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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黎熙瑶(证书编号:桂建安C(2020)0012328;身份证号:450981********2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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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 1.南宁市凤岭北片区路网完善工程B区道路(向明路、金菊路北段、玉兰路北段、凤岭8、13号路) 2.南宁市五象新区堤园路一、三期道路污水管工程 3.发展大道(高新大道—创新路段)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9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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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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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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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19717281.9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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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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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冯德顺(注册编号:桂245151544261;身份证号:450722********4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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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宋俊蓉(证书编号:桂建安C(2021)0009577;身份证号:452702********4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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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 1.五象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一期扩建工程 2.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思源南路(里建大道-发展大道)项目 3.钦州市北部湾大道(金海湾西大街至进港公路)二期工程No.2标段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9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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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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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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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lggzy.org.cn(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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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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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灌阳县建筑施工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42596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