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阿尔山宾馆项目(建国.璞隐酒店)装修工程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网上竞价】招标公告
金额
24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t304523090057
预算金额24万元
招标联系人霍艺宾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宇晨1858609812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预算:24万元/人民币
条目 | 内容 |
项目名称 | 阿尔山宾馆项目(建国.璞隐酒店)装修工程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网上竞价】 |
项目编号 | QT304523090057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不可修改,不可撤销 |
项目概况 | 采购内容:阿尔山宾馆项目位于兴安盟阿尔山市温泉街,包括一栋主楼(原阿尔山无线电宾馆)和两套别墅。其中主楼总建筑面积3321.6㎡,两套别墅建筑面积分别为376.22㎡和634.2㎡,包括一栋主楼和两套别墅的加固、消防、外立面及屋面改造、室内装修、室外绿化硬化以及电气工程、通风空调与给排水工程的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其余未尽内容以现场踏勘和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要求: 1.在审计过程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依法”的执业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执业规范及职业道德,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合同,并对其出具的结果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 2.项目小组全体成员名单,应于进场审核前五日送抵委托方审核。项目小组人员必须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整,如个别人员确需调整,需经委托方同意。 3.成交供应商须接受委托方对项目的监督抽查、复核,提供委托方抽查项目的资料及工作底稿,对项目抽查中提出的异议及时给予答复。 4.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时须至少派驻2人(含)以上工作人员在项目所在地提供服务,驻场时间按照委托方要求执行。(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驻场时间的,必须服从委托方安排) 5.造价咨询服务依据及技术标准: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中价协【2012】011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7年版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各专业分册及相关调价文件等。 6.严格按照中价协(2002)第016号《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等的要求进行服务,出具报告,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委托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保证不将所知悉的委托方商业秘密和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保证各项结果的技术偏差不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方若抽查或复核差超过行业规定,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扣减中标方的服务费;保证各项结果的真实准确。服务过程中若接受施工方贿赂,有偏向施工方等不正当行为,委托方有权追究中标方的刑事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从业”,在法规及政策许可范围内切实维护委托方的一切权益;积极参加委托方组织的有关会议、洽谈、验收及调研,认真细致地向委托方提供合理化建议,力争项目成本经济合理;保证严格执行委托方及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完成委托方委托任务;承诺将本项目工程,派驻业务棒、人品正、作风强的业务精英进驻项目现场,实行全过程跟踪现场服务。积极配合委托方及相关部门完成本项目各项辅助工作。 项目人员要求 1、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须安排与评审项目匹配的工作人员,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除项目负责人外,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含)。 2、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委托方,做到专项工程专人评审,人员结构合理,并向委托方报备,以便委托方随时抽查。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其他组成人员或将本协议项下评审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以提供虚假资料、以资质挂靠等方式谋取成交的,或者未按委托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收回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料。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记录良好。成交供应商应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注明项目负责人。 4、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时须至少派驻2人(含)以上工作人员在项目所在地提供服务,驻场时间按照委托方要求执行。(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驻场时间的,必须服从委托方安排) 5、成交供应商须配备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专业团队。 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实施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温泉街; 审计范围及内容:上述项目建设内容描述范围内施工项目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 质量标准:达到行业及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适用规范标准: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 踏勘要求: 踏勘原因:项目内容较为复杂,为保证审计质量及顺利开展跟踪审计工作,本项目需进行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2023年9月11日10:00统一组织踏勘和现场答疑。 组织方式:项目现场,现场答疑。 踏勘联系人:霍艺宾 联系电话:15122209318。 踏勘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工程现场。 踏勘结果:现场踏勘后,出具审计大纲,审计大纲应通过采购人盖章确认。 踏勘费用: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其他要求:由于未参加现场踏勘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注:供应商准备递交的相关资料盖章并按“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进行上传,提醒供应商在踏勘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通过【“上传报价单”或“报名资料”/“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提供承诺函(承诺内容包含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②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负责本项目的成果文件审定工作(提供其身份证明、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及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成果文件审定工作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拟派的项目团队成员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含),其中至少有一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负责成果文件编制工作(提供团队成员名单、技术资格证书、至少一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及团队成员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6)在项目实施时须至少派驻2人(含)以上工作人员在项目所在地提供本地化服务,食宿自理(提供驻场人员名单、技术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7)供应商在近3年内(2020年9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份同类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 (8)供应商踏勘现场并根据踏勘情況出具审计大纲,审计大纲由采购人盖章确认(提供审计大纲扫描件); (9)《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我单位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报名时间 | 2023年9月6日14:00至2023年9月11日14:00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我单位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我单位提供的报价情况,并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报价规则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240000.00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我要报价”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报价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成本、差旅、税金、驻场人员食宿等全部费用;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3、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4、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
报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20000元; 2、截止时间:同时间(供应商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注意事项:必须使用注册时填入的银行账号汇款(如需更改转款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报价保证金交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交纳报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报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4、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发送至【nmgcqcg@163.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交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我单位,若因上述情况造成我单位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电子保函 |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需使用在易交易平台会员注册时填写的银行账号支付保费,可通过网银转账/线下汇款至方德保代收款账户; 2、以个人名义参与项目竞价的无法使用电子保函功能; 3、报名期间需选定保证金缴纳方式,如需更改请务必在报名期间完成,后将无法修改; 4、保险人(承保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紫金财产保险(挑选其中1种); 5、保险费率:保证金金额的0.8%,保险费最低收费为50元; 6、保险有效期:保险期间为投保项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视项目情况可延长有效期,整体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月; 7、支持在线下载密文保单,报价截止时间后可下载明文保函; 8、支持线上申请保险费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 9、保险的方式及保险期间:保险期间开始之时为报价截止时间;对于成交的投保人(供应商)保险期间结束之时为全额缴纳服务费且与被保险人(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的24时;对于未成交的投保人保险期间结束之时为成交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当日24时。 10、退保规则 (1)以下两种情形可申请退保,除此之外均不予退保: ①开标前投保人放弃投保或项目发生中止、暂停的; ②开标前项目发生终止的。 (2)退费路径 保费退回投保人在退保申请时提供的银行账户,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3)其他 ①因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线上退保,请及时联系保险人进行线下退保,也可拨打保函客服联系电话(4006990345)咨询退保事宜。 ②投保人办理退保事宜,满足退保条件的,保险费全额退还。 11、保险责任的范围 在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险责任: (1)投标截止后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撤销投标文件; (2)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互相串通投标; (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未在相关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限内签订合同; (5)非因采购人原因,供应商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但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行为; (6)供应商违反采购文件或者在参加投标活动中存在其他实质性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我单位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服务费 | 1、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服务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我单位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平台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行号:104191014056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
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银行转账,项目竣工验收支付合同额的50%,完成结算审核出具审核报告30天内支付剩余合同额的50%; 2、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3、易交易(http://www.ejy365.com/)。 |
联系方式 |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刘宇晨 联系电话:18586098120 邮箱:nmgcqcg@163.com 技术支持:0471-3473040 采购单位:内蒙古文旅集团正北方酒店康养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霍艺宾 联系电话:15122209318 E交易客服电话:4008280799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1)针对竞价公告的异议期: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止竞价结束; (2)针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 |
操作指南 | https://nmgcqjy.ejy365.com/news/detail/51782 |
附件 | 附件.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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