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第三方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hrxyljk-2023-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海涛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浩瑞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淑君1516096861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第三方监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鸿瑞豪庭四号楼9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RXYLJK-2023-03
项目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第三方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一(XJHRXYLJK-2023-03-1):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东六县45家(昭苏、特克斯、巩留、新源、尼勒克、伊宁县)。
标项2(XJHRXYLJK-2023-03-2):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1、西五县55家用人单位(伊宁市、察县、霍城县、霍尔果斯市、奎屯市);2、5家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2个行包检测仪、2个核仪表、1个工业探伤)。
标项三(XJHRXYLJK-2023-03-3):医用辐射防护监测,6家医疗机构(伊犁州奎屯医院、昭苏县人民医院、霍尔果斯市人民医院、巩留县东买里镇卫生院、特克斯县阔克铁热克乡卫生院、察布查尔县扎库齐牛录乡卫生院)。
标项四(XJHRXYLJK-2023-03-3):国家致病网(细菌基因测序)50株。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资格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其他法人组织,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3.3第三方机构需通过CMA认证、实验室认可(CNAS)或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明;3.4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标项二资格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其他法人组织,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3.3第三方机构需通过CMA认证、实验室认可(CNAS)或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明;3.4非医疗机构辐射防护监测需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第二类监测资质;3.5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标项三资格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其他法人组织,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3.3第三方机构需取得CMA认证或CNAS认证资质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范围包含所监测对象的检测项目);3.4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标项四资格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其他法人组织,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经营范围需符合本项目要求);3.3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5日  至 2023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鸿瑞豪庭四号楼907室
方式:线下报名供应商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供应商资格要求内其他资料。以上所有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线上报名: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成彩色件发至hrx09912023@163.com邮箱主动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网上审核。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5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果致使供应商报名无效,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伊宁市斯大林街4巷6号        
联系方式:赵海涛,18097880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浩瑞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鸿瑞豪庭四号楼907室            
联系方式:陈淑君,151609686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淑君
电 话:  15160968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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