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鄂旅股份2023年旅游高峰期临时租车二次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湖北省鄂旅投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对2023年旅游高峰期临时租车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恩施各旅游客运企业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鄂旅股份2023年旅游高峰期临时租车。
2.转运区间:恩施大峡谷景区。
3.投标单位经营车辆数要求:35座至54座不低于15辆。
4.投标单位车辆在转运期间如产生维修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5.转运期间,本公司提供驾驶员食宿、转运车辆燃油使用。
6.租车需求:根据鄂旅股份实际需求,通知中标单位提供相应车辆数量及使用天数。
7.询价方式:根据车辆车型,每辆车日租单价。
8.询价单位:湖北省鄂旅投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9.本次中标单位服务期为三年,后续以续签合同形式进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车辆年限在15年以内。
4.车辆交强险等险种及年检合法有效,车况性能良好;大型客车必须有相关道路运输证明,且购买了承运人责任险和商业运营险。
5.参加转运驾驶员必须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具有A1以上的驾驶资格,无违法犯罪前科。保证参加运营的驾驶员身体状况良好,职业素养高,服务态度良好,不得影响恩施大峡谷5A景区的形象。
6.如本公司所需租用车辆超过中标单位的自有经营车辆数,中标单位可在外调用车辆参加景区内转运,外调车辆年限必须在12年以内,中标单位自有经营车辆、外部调用车辆、在景区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经济纠纷由中标单位承担,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在本公司通知中标单位租用车辆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需提供自有经营车辆、外部调用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缴纳社保证明、车辆保险复印件、中标单位与外部调用车辆所属公司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检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景区内转运工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文件
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道理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各类车辆品牌型号、车辆运营年限、车况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5.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6.信誉等级不低于A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招标单位从业驾驶员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价要求
租车单价最高限额为:35—39座1400元/天、 40—45座1600元/天、46—55座2000元/天,报价金额不得超过以上最高限额,见附件报价单(以上租车费用含税费。租车费用包含驾驶员工资,我公司不再另外支付驾驶员工资)。
五、定标原则
在完全响应询价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报价者为成交供应商,在此基础上报价相同的,以车辆使用年限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六、报价文件编制与密封
1.报价文件格式自拟。
2.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报价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3.报价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所有报价文件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用密封袋密封包装。报价文件的密封袋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退还给供应商。
七、投标报名要求
未报名及超出报名期限的投标无效。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3年4月4日上午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
不予受理。
九、结果公告媒介
鄂旅股份官网:http://www.elvgufen.com/
十、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彭先生
2.联系电话:15926119200
3.电子邮箱:352522621@qq.com
4.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恩施市大峡谷景区,景交车运营中心办公室。
湖北省鄂旅投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uploadfile/file/20230331/日租车辆费用报价单.doc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鄂旅股份2023年旅游高峰期临时租车。
2.转运区间:恩施大峡谷景区。
3.投标单位经营车辆数要求:35座至54座不低于15辆。
4.投标单位车辆在转运期间如产生维修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5.转运期间,本公司提供驾驶员食宿、转运车辆燃油使用。
6.租车需求:根据鄂旅股份实际需求,通知中标单位提供相应车辆数量及使用天数。
7.询价方式:根据车辆车型,每辆车日租单价。
8.询价单位:湖北省鄂旅投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9.本次中标单位服务期为三年,后续以续签合同形式进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车辆年限在15年以内。
4.车辆交强险等险种及年检合法有效,车况性能良好;大型客车必须有相关道路运输证明,且购买了承运人责任险和商业运营险。
5.参加转运驾驶员必须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具有A1以上的驾驶资格,无违法犯罪前科。保证参加运营的驾驶员身体状况良好,职业素养高,服务态度良好,不得影响恩施大峡谷5A景区的形象。
6.如本公司所需租用车辆超过中标单位的自有经营车辆数,中标单位可在外调用车辆参加景区内转运,外调车辆年限必须在12年以内,中标单位自有经营车辆、外部调用车辆、在景区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经济纠纷由中标单位承担,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在本公司通知中标单位租用车辆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需提供自有经营车辆、外部调用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缴纳社保证明、车辆保险复印件、中标单位与外部调用车辆所属公司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检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景区内转运工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文件
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道理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各类车辆品牌型号、车辆运营年限、车况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5.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6.信誉等级不低于A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招标单位从业驾驶员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价要求
租车单价最高限额为:35—39座1400元/天、 40—45座1600元/天、46—55座2000元/天,报价金额不得超过以上最高限额,见附件报价单(以上租车费用含税费。租车费用包含驾驶员工资,我公司不再另外支付驾驶员工资)。
五、定标原则
在完全响应询价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报价者为成交供应商,在此基础上报价相同的,以车辆使用年限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六、报价文件编制与密封
1.报价文件格式自拟。
2.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报价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3.报价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所有报价文件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用密封袋密封包装。报价文件的密封袋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退还给供应商。
七、投标报名要求
未报名及超出报名期限的投标无效。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3年4月4日上午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
不予受理。
九、结果公告媒介
鄂旅股份官网:http://www.elvgufen.com/
十、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彭先生
2.联系电话:15926119200
3.电子邮箱:352522621@qq.com
4.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恩施市大峡谷景区,景交车运营中心办公室。
湖北省鄂旅投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uploadfile/file/20230331/日租车辆费用报价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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