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金额小写:432800.00
大写:肆拾叁万贰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按实结算。
现场调查、现场监测、报告编制。
5.2.1、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实施样品的采集、传送、制备、贮存、处置以及样品分析和数据处理等检测活动,保证检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
5.2.2、乙方应当独立承担工作,分包不超过10%。
5.2.3、乙方监测过程应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相关要求实施质控措施,确保监测质量。
5.2.4、乙方监测过程不得故意影响监测结果的客观性、不得编造数据,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对结果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5.2.5、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合同要求开展监测活动并在采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监测报告(有BOD5、微生物指标的一周内提交监测报告),保证监测结果的时效性。
5.2.6、属于保密范围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成果,中标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进行管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检测数据。、如若未按照业主方要求及时完成监测采样并出具监测报告。
按照国家《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等技术规范完成项目监测任务。
甲、乙双方对对方提供的技术情报、资料和经营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能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对方的技术情报、资料和经营信息。
6.1乙方未按期提交检测报告,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承担方式和违约金如下:每延期一天,承担本合同总金额的1%。但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不能按时提交检测报告的,不在本责任范围内。
6.2甲、乙双方擅自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款10%的违约金。
如实际工作过程中增加服务内容或要求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检测费用的,按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