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雷
招标代理机构港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工191531075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8号
联系方式:19153107577
采购代理机构:港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2号楼1010室
联系方式:17660659666
二、采购项目名称:恒丰银行现金管理应用2.0 POC测试供应商征集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采购
内容
数量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现金管理应用2.0
1宗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原厂商。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一例六大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或十二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或城商行有分账管理项目类似合作案例。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POC测试。


三、项目背景、测试范围及技术要求
1.项目背景:
现金管理保留系统主要依托于企业在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建立对资金收付进行分账管理的内部台账登记工具。客户只需开立一个对公结算账户,即可根据其内部管理需要建立相应子账簿,从而实现客户资金的分账核算,现主要运行分账通、招标通、市场通、房易通四个场景产品。系统目前已经无法达到功能和性能要求,需要对分账通、招标通、市场通进行整体升级。
2. 测试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期测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依托于结算账户建立虚拟子账簿,实现结算账户交易流水的分账核算。
(2)可满足各类场景、各客户自动化账务清分、对外支付、限额控制等个性化的功能权限和参数配置能力。
(3)针对客户注册及身份识别具备实现方法。
(4)可支持分账通、招标通、市场通等分账户管理场景的标准化管理,支持子账户间调账功能。
(5)可实现分账通、招标通、市场通客户快速接入,提供标准API接口等。
(6)满足性能要求,账务交易准确避免重复支付,快速响应客户,同时支持客户开立大量子账户,高并发处理事务,具有同步、异步处理机制等。
(7)完善的各类用户操作界面和便捷的扩展能力。
3.技术要求:
(1)系统需要遵循采购人现有架构,系统本身应用架构需采用模块化设计,系统层次清晰,容易进行模块扩展,并保证遵循采购人相关技术标准。
(2)系统须保证7*24小时正常运行,系统日常的优化及变更不得停止正常业务处理。针对应用系统运行时的宕机事件,需要具备有效的恢复及快速解决方案。
(3)系统提供完善的监控体系,当出现异常要技术进行报警,能够有效通过系统反馈到运维人员处,运维人员可以方便的进行异常处理。
(4)支持详细的审计日志,满足全面的审计需求。
(5)对于联机交易,需要有实时监控功能对交易进行监控,并提供清晰完整的系统日志,记录的交易日志要满足采购人对日志的规范要求。对于批量处理,需要有工具进行监控跟踪,实时查看任务处的阶段及是否完成。
四、议程安排:
1.报名参与时间:自2024年6月3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请准备营业执照副本、信用中国截图、案例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进行邮箱报名(请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发至采购代理邮箱gangtouzhaobiao@163.com进行报名)。
注:供应商在报名期间须进行采购人网站注册并审核通过后(https://pms.hfbank.com.cn/pms/eps/gys/gyszc/RegGys.html)报名才有效。网站注册审核单位选择恒丰银行总行,具体操作流程见《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过程中如有问题,可致电恒丰银行张老师0531-59667252。若已注册,可忽略本要求。
3.报名电话:17660659666
4.是否接受测试反馈时限:2024年6月17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将邀请函加盖公章扫描后回传至采购代理邮箱(邮箱:gangtouzhaobiao@163.com),逾期未发送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以收件时间为准)。参加FEN测试的产品/系统的测试结果将作为后续采购环节的参考。
5.测试地点及联系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北京招商国际金融中心C座 王雷13099073299
五、有关说明: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对现场进行勘察。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磋商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恒丰银行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温经理
电 话:19153107577
2.采购代理机构: 港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谢工
联系电话:17660659666
3.监督电话:0531-59667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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