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原江苏华泰化工有限公司等两块地土壤修复项目原江苏华泰化工有限公司等两地块污染场地修复效果评估
金额
8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湘云15996819294
标书截止时间2021/10/20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03
公告正文
原江苏华泰化工有限公司等两块地土壤修复项目原江苏华泰化工有限公司等两地块污染场地修复效果评估

原江苏华泰化工有限公司等两地块污染场地修复效果评估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受江苏丹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项目原江苏华泰化工有限公司等两地块污染场地修复效果评估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内容:原江苏华泰化工有限公司等两地块污染场地修复效果评估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工程地点: 位于江苏省丹徒经济开发区高资镇

4、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89万元。

5、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对调查地块修复范围进行效果评估。效果评估范围主要为污染土壤挖掘后基坑、修复后土壤和地下水。本项目地块占地面积 109.96 亩,土壤总修复方量为 14313.33m3,地下水修复总修复面积为 52015.05m2。

6、 原江苏华泰化工有限公司等两地块污染场地修复效果评估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导则和工作指南,编制《原江苏华泰化工有限公司等两地块污染场地修复效果评估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

2)按照《效果评估工作方案》布置效果评估检测点位及样品数量,监督效果评估检测单位钻孔采集土壤及地下水样品。

3)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导则和工作指南,负责编制《原江苏华泰化工有限公司等两地块污染场地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组织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修复效果评估报告》专家评审,并取得环保主管部门修复效果评估备案意见。

7、 服务期限:两年

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9、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承诺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购买地点: 丹阳市开发区御龙湾天怡办公楼九楼(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湘云 电话:1599681929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1014日至2021 10 20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5:3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并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11、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 11 03 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3、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御龙湾天怡办公楼九楼(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邓湘云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5996819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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