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与新华社开展外宣合作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 与新华社开展外宣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与新华社开展外宣合作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0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负责“金华有‘戏’——守望传统,跃动婺州”专题在新华社客户端浙江频道、新华网浙江频道进行发布;负责婺剧进校园策划拍摄并在新华社《中小学德育学堂》栏目内容中进行推广展示;负责VLOG《唱响婺剧》策划制作并负责在新华社客户端浙江频道、新华网浙江频道以及新华社旗下抖音、快手、视频号等进行发布;现场云直播(通过新华社“现场云”进行直播,并在新华社客户端进行展示);负责“上山文化”海外宣传视频及推广(通过新华社海外传播渠道——全球媒体聚合平台向全世界播发,并在国内形成二次传播推广);负责邀请专家、学者赴金华开展调研并负责发布新华社经济分析报告和新华社《高管信息》增刊等(结合工作实际视情调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3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是新华社新闻产品的总出口和新闻资源管理中心,负责新华社新闻产品的全球推广与传播,为全球媒体、非媒体用户和终端受众提供新闻供稿服务;是新华社履行国家通讯社职能,向国内外传播新闻产品的重要机构;是新华社社办报刊的发行中心;是管理新华社所有新闻产品资源,聚合传媒资源并进行营销组织策划、市场推广的总平台。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是新华社履行国家通讯社职能的重要机构,授权代表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在全球范围内推广与传播新华社新闻信息产品、开展传媒资源整合策划运营和服务,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在全国31个省区市分别设有分中心,依托新华社在全球的传播平台,为各类用户(党政企客户)提供新闻产品、形象宣传、创意策划和市场推广等服务。通过开展与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的合作,依托新华社各平台对外传播影响力,有助于进一步增强金华的美誉度与知名度。
因其资源聚合服务平台、新媒体市场的新闻信息产品体系,权威、真实、可靠,具备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内容规定和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内容规定,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在此项服务采购上拥有唯一性、不可替代,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要求。因此建议该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9月14日 至 2023年09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
联 系 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15215877340
传 真: /
地 址: 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徐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9-82468735
传 真:
地 址: 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与新华社开展外宣合作项目.pdf
3.4 M
采购人: 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 与新华社开展外宣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与新华社开展外宣合作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0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负责“金华有‘戏’——守望传统,跃动婺州”专题在新华社客户端浙江频道、新华网浙江频道进行发布;负责婺剧进校园策划拍摄并在新华社《中小学德育学堂》栏目内容中进行推广展示;负责VLOG《唱响婺剧》策划制作并负责在新华社客户端浙江频道、新华网浙江频道以及新华社旗下抖音、快手、视频号等进行发布;现场云直播(通过新华社“现场云”进行直播,并在新华社客户端进行展示);负责“上山文化”海外宣传视频及推广(通过新华社海外传播渠道——全球媒体聚合平台向全世界播发,并在国内形成二次传播推广);负责邀请专家、学者赴金华开展调研并负责发布新华社经济分析报告和新华社《高管信息》增刊等(结合工作实际视情调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3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是新华社新闻产品的总出口和新闻资源管理中心,负责新华社新闻产品的全球推广与传播,为全球媒体、非媒体用户和终端受众提供新闻供稿服务;是新华社履行国家通讯社职能,向国内外传播新闻产品的重要机构;是新华社社办报刊的发行中心;是管理新华社所有新闻产品资源,聚合传媒资源并进行营销组织策划、市场推广的总平台。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是新华社履行国家通讯社职能的重要机构,授权代表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在全球范围内推广与传播新华社新闻信息产品、开展传媒资源整合策划运营和服务,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在全国31个省区市分别设有分中心,依托新华社在全球的传播平台,为各类用户(党政企客户)提供新闻产品、形象宣传、创意策划和市场推广等服务。通过开展与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的合作,依托新华社各平台对外传播影响力,有助于进一步增强金华的美誉度与知名度。
因其资源聚合服务平台、新媒体市场的新闻信息产品体系,权威、真实、可靠,具备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内容规定和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内容规定,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在此项服务采购上拥有唯一性、不可替代,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要求。因此建议该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9月14日 至 2023年09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
联 系 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15215877340
传 真: /
地 址: 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徐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9-82468735
传 真:
地 址: 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与新华社开展外宣合作项目.pdf
3.4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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