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心商务大厦1904B/1905/1906/1907/1908/1909/1910号物业租赁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x1z240969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郑晨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ZX1Z2409692项目名称中心商务大厦1904B/1905/1906/1907/1908/1909/1910号物业租赁
起始日期2024年11月20日 09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4年12月03日 17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未租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商务大厦
装修情况简装面积/数量422.620平方米
权属情况有房产(土地)证资产性质办公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2年免租期
租金是否含税签订合同期限《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114元/平方米/月租金支付方式月付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资产用途限定办公
履约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最终以双方签署合同条款内容为准;
1、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目前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等),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它信息,并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等所有条款,《房屋租赁合同》可在附件中查看;
2.确保物业使用期间的经营安全和消防安全,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作为仓储使用;
3.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进行二次装修的,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营业执照、二次消防、二次装修、经营等证明和批文(如需);
4.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的公司名称须与报名的资料一致,否则即视为承租方违约;
5.承租方应在收到《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或在成交公示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因承租方原因未按期签约或未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现场竞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个周期。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2.信誉良好,不存在信用污点,未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承租方或承租方的控股公司、子公司等关联公司或实际控制人与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或其他经济纠纷;承租物业仅作为办公使用;
3.配合出租方对其资质进行审查;
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3.工商信息查询单(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者国家企业信用网查询,打印全部信息);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承诺书(详见附件)
7.招租信息公告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以下材料均需签字并按指模):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原件); 
3.承诺书(详见附件)
4.招租信息公告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7时00分00秒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出租方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6001号广电文创大厦4楼
业务咨询人员1郑晨业务咨询电话1830668883094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6001号广电文创大厦4楼

交易保证金

金额96357.36
收款信息户名: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开户账号:443066357012015007968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7时00分00秒

其他

公告发布媒体https://www.topway.com.cn/
特殊事项说明1.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物业现状,知悉拟报名物业的使用面积、功能区分、结构型式、空间尺寸、朝向等实际情况,且无异议;
2.该出租物业按现状交付,出租方不保证出租区域内的原遗留设施的可用性及安全性;
3.该物业不允许转租;
4.本项目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空调延时费、基础设施服务费等费用,相关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按大厦物业管理公司或供水、供电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承租方直接向大厦物业管理公司支付;
5.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当月租金;
6.租赁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首个租赁年度2个月的月租金金额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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