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凤区丰登镇西湖斗渠砌护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刚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瑞1829519151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4
公告正文

金凤区丰登镇西湖斗渠砌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宁鹏程飞招(工)【2023】第026号)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
一、招标条件
本金凤区丰登镇西湖斗渠砌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117.75万元,招标人为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湖斗渠位于丰登镇北侧,总长6.39公里。本次主要改造的地段位于丰登镇境
内,改造渠道1.05公里,配套衔接段2座、斗农口8座、生产桥1座、节制闸1座及D2.0x20m
渡槽1座等各类建筑物13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凤区丰登镇西湖斗渠砌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金凤区丰登镇西湖斗渠砌护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
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
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
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2日00时00分到2023年08月09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9日18时00分(北
京时间,下同),将项目回执单填写完整扫描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邮箱 370506104@qq.com,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邮件名
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4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 730号百
盛王朝大厦10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30号百
盛王朝大厦10层)
七、其他
金凤区丰登镇西湖斗渠砌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凤区丰登镇西湖斗渠砌护工程已由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金凤
区丰登镇西湖斗渠砌护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银金审服批(2023〕3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水利骨干工程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
招标。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凤区丰登镇北侧;
2.2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西湖斗渠位于丰登镇北侧,总长6.39公里。本次主要改造
的地段位于丰登镇境内,改造渠道1.05公里,配套衔接段2座、斗农口8座、生产桥1座、
节制闸1座及D2.0x20m 渡槽1座等各类建筑物13座。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
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
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
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下同),将项目回执单填写完整扫描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邮箱 370506104@qq.com, 未在规
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邮件名称统一
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24日9时00分;
5.2地点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银川市金风区黄河东路730号百盛王
朝大厦10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人民政府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
联系人:王刚
联系电话:0951-6079205
招标代理: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百盛王朝大厦10层
联系人:陈瑞、王立娴、张丽
联系电话:0951-3915159 15809519296 18995113162
2023年8月2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人民政府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
联系人:王刚
电 话:0951-6079205
电子邮件:107118409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30号百盛王朝大厦10层
联系人: 陈瑞
电 话: 18295191515
电子邮件: 37050610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佩贡入):朴(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哟: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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