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医用冷藏冰箱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采购编号:GDGZ22DG044)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医用冷藏冰箱医疗设备外排生物安全柜内镜清洗用纯水系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医疗器械运输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支持现场培训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唱标信封调试维护保养保养仓储保险试运行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服务备品备件保修手册配件维修工具操作软件系统更新设施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原理排除一般故障一体化预处理系统上门维修维修服务财产保全费通讯费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高亮度天蓝色数码温度屏风冷式高效冷凝器高精度微电脑温度控制系统风道式强制冷气循环系统温度记录打印机电加热玻璃门电源线钥匙过滤器搁手架外排风罩内镜纯水主机带转轮支架外排系统智能控制系统反渗透膜预处理罐电控柜原水增压泵全自动控制系统超滤过滤系统纯水输出系统液位控制系统纯水管路恒压系统电器控制系统设备运行管理手册说明书状态卡合格证用户档案卡备用零件及工具系统标识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装卸现场安装验收专门培训检验使用检修技术培训调换耗材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连接设备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gz22dg044
预算金额10.23万元
招标公司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先生0769-22881456
中标公司深圳天骄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东莞市奥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发布机构: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3日
采购项目编号:GDGZ22DG044 A包中标金额:102,080.00元
代理机构: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何先生
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的委托,就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医用冷藏冰箱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采购编号:GDGZ22DG044)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DGZ22DG04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医用冷藏冰箱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
三、本项目A包预算: 102,300.00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结果
六、报价明细:
七、评审日期:2022年05月09日 评审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4号保利都汇大厦1栋1单元608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邹玉坚 成员:陈健、方淑娟、王忠福、陈锐
八、项目情况说明
本项目于2022年05月13日发布了第一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了深圳天骄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成为本项目A包中标人。2022年05月17日本项目收到质疑人(东莞市奥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本项目A包中标公示结果的质疑。正式受理后,于2022年05月17日发送《调查函》给被质疑人(深圳天骄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被质疑人于2022年05月20日提交了《调查函回复》,经采购人调查研究,最终向质疑双方发送了《质疑回复函》,结论是“被质疑人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令)相关精神,认定深圳天骄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标结果无效。本项目A包还剩余3家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最终评标得分排序,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东莞市奥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递补上,成为本项目中标人。特此重新发布本项目A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坪大道113号
联系电话: 0769-8919057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4号保利都汇大厦1栋1单元608室
联系电话: 0769-22881456
传真: 0769-22881456 邮编: 523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2881456
附件: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医用冷藏冰箱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定稿).doc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医用冷藏冰箱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定稿).doc 发布人: 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13日
采购项目编号:GDGZ22DG044 A包中标金额:102,080.00元
代理机构: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何先生
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的委托,就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医用冷藏冰箱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采购编号:GDGZ22DG044)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DGZ22DG04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医用冷藏冰箱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
三、本项目A包预算: 102,300.00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结果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A包 | 东莞市奥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白马黄金一路5号3栋101室 | 102,080.00元 |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A包 | 东莞市奥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医用冷藏冰箱 | 中科美菱/YC-525L | 11台 | 9,280.00 | 102,080.00 |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邹玉坚 成员:陈健、方淑娟、王忠福、陈锐
八、项目情况说明
本项目于2022年05月13日发布了第一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了深圳天骄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成为本项目A包中标人。2022年05月17日本项目收到质疑人(东莞市奥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本项目A包中标公示结果的质疑。正式受理后,于2022年05月17日发送《调查函》给被质疑人(深圳天骄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被质疑人于2022年05月20日提交了《调查函回复》,经采购人调查研究,最终向质疑双方发送了《质疑回复函》,结论是“被质疑人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令)相关精神,认定深圳天骄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标结果无效。本项目A包还剩余3家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最终评标得分排序,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东莞市奥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递补上,成为本项目中标人。特此重新发布本项目A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坪大道113号
联系电话: 0769-8919057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4号保利都汇大厦1栋1单元608室
联系电话: 0769-22881456
传真: 0769-22881456 邮编: 523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2881456
附件: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医用冷藏冰箱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定稿).doc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医用冷藏冰箱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定稿).doc 发布人: 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13日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医用冷藏冰箱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n招标文件
\n招标编号:GDGZ22DG044
\n 采 购 人: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
\n(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
\n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目 录
\n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4
\n投标邀请函5
\n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7
\n一、说明8
\n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8
\n2.定义8
\n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9
\n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0
\n5.投标费用11
\n6.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适用)11
\n二、招标文件12
\n7.招标文件的组成12
\n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2
\n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
\n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3
\n10.投标文件的组成13
\n11.投标文件格式13
\n12.投标文件的编制、数量和签署13
\n13.投标报价说明14
\n14.投标货币15
\n15.投标有效期15
\n16.投标保证金15
\n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6
\n17.投标文件的标记和密封16
\n18.投标截止时间16
\n19.迟交的投标文件16
\n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7
\n五、开标与评审及定标17
\n21.开标17
\n22.评标委员会与评审方法18
\n23.投标文件的评审19
\n六、合同授予27
\n24.合同授予标准27
\n25.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力28
\n26.定标28
\n七、合同签订和履行28
\n27.合同的签订28
\n28. 履约保证金28
\n29.融资29
\n八、招标代理服务费29
\n九、其他31
\n30. 适用法律31
\n31. 招标文件解释权31
\n第三部分 合同书格式32
\n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39
\n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50
\n一、价格文件51
\n(一) 报价一览表(报价总表)51
\n(二)投标分项报价表52
\n二、商务文件53
\n(一)投标函53
\n(二)资格证明文件55
\n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5
\n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6
\n3.供应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57
\n4.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57
\n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8
\n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9
\n7.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60
\n(三)业绩表61
\n(四)商务差异表62
\n(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文件63
\n三、技术文件64
\n(一)投标技术服务方案64
\n(二)技术差异表65
\n(三)拟安排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66
\n四、唱标信封67
\n五、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68
\n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n投标邀请函
\n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国政”)受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医用冷藏冰箱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DGZ22DG04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公告)时间为:2022年04月18日至2022年04月24日,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n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医用冷藏冰箱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DGZ22DG044)。
\n2.采购内容: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包号\n | \n设备名称\n | \n预算金额(元)\n | \n质保期\n |
\nA包\n | \n医用冷藏冰箱\n | \n102,300.00\n | \n设备免费全保5年\n |
\nB包\n | \n外排生物安全柜(A2+硬管外排系统)\n | \n440,000.00\n | \n设备免费全保5年\n |
\nC包\n | \n内镜清洗用纯水系统\n | \n179,000.00\n | \n设备免费全保2年\n |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n3.1购买招标文件期限:2022年04月18日至2022年04月24日(公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n3.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n3.3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769-22881456。
\n3.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购买方式详见
\nhttps://www.gdgzjsgczx.com/index.php/news/359.html。
\n4.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地址:
\n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5月09日下午15:00-15:30。
\n提交投标文件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4号保利都汇大厦1栋1单元608室。
\n5.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事宜:
\n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5月09日15:30。
\n开标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4号保利都汇大厦1栋1单元608室。
\n6.广东国政、采购人不负责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n7.广东国政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n8.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形式查询:
\n单位名称: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联系人:张先生 何先生
\n联系电话:0769-22881456
\n传 真:0769-22881456
\n邮政编码:523000
\n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4号保利都汇大厦1栋1单元608室。
\n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n一、说明
\n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n1.1本次招标项目为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医用冷藏冰箱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详细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n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总预算:人民币柒拾贰万壹仟叁佰元整(¥721,300.00元)。其中A包预算为:人民币壹拾万贰仟叁佰元整(¥102,300.00元);B包预算为: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440,000.00元);C包预算为:人民币壹拾柒万玖仟元整(¥179,000.00元)。
\n2.定义
\n2.1采购人: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
\n2.2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n2.3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n2.4日期:指公历日。
\n2.5时间: 指北京时间。
\n2.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n2.7招标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
\n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n3.1一般要求
\n①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n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n④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n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⑥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n3.2特殊要求
\n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n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厂商,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n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n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n4.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是本国货物。
\n4.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n4.3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n4.4验收。
\n4.4.1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与供应商共同进行。
\n4.4.2在验收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相关资料,按采购人提出的方式验收。
\n4.4.3由采购人对货物或服务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任何一项与招标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n5.投标费用
\n5.1 广东国政、采购人不负责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n6.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适用)
\n6.1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n6.1.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n6.1.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n6.1.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n6.1.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n二、招标文件
\n7.招标文件的组成
\n7.1招标文件包括:
\n7.1.1 投标邀请函;
\n7.1.2 供应商须知;
\n7.1.3 合同书格式;
\n7.1.4 用户需求书;
\n7.1.5 投标文件格式。
\n7.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n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n8.1采购人或广东国政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广东国政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广东国政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在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n8.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n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n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n9.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广东国政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n9.2 除非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广东国政和采购人所有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n10.投标文件的组成
\n10.1 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唱标信封。
\n10.2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n11.投标文件格式
\n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n12.投标文件的编制、数量和签署
\n12.1供应商应提交一套正本(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五套副本(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一份唱标信封以及1份电子文件(电子文件随正本提交,电子文件用光盘或U盘储存,光盘上注明投标人名字及项目名称、编号)的投标文件。
\n12.2投标文件正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除规定必须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字的文件,投标文件不需要每页都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须盖骑缝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投标文件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应当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n12.3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编制和提交;或者将所投包组的内容在同一套投标文件编制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各包组的投标内容。
\n12.4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n12.5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广东国政、采购人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n12.6传真或电传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n13.投标报价说明
\n13.1本次招标,供应商必须就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果供应商对于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中为满足技术要求中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有未报价或漏报、错报、缺报等情况,可以视其为供应商予以采购人的投标优惠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如果采购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n13.2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含各种税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含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必要的辅助材料费用)和售后服务费等。
\n13.3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提供货物或服务所需的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n13.4若投标报价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存在差异,以大写金额为准。
\n13.5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n13.6中标后开出的所有发票必须与中标供应商的名称一致。
\n14.投标货币
\n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n15.投标有效期
\n15.1 投标文件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
\n15.2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广东国政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n16.投标保证金
\n16.1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n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n17.投标文件的标记和密封
\n17.1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唱标信封分开单独密封包装。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的字样,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n17.2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标明以下内容:
\n(1)采购编号: ;
\n(2)项目名称: ;
\n(3)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n(4)供应商名称: ;
\n17.3如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标记和密封的,广东国政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n18.投标截止时间
\n18.1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指定地点。
\n18.2广东国政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澄清或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
\n19.迟交的投标文件
\n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广东国政将拒绝接收。
\n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n20.1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广东国政。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出任何的补充和修改。
\n20.2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要求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n20.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n五、开标与评审及定标
\n21.开标
\n21.1广东国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
\n21.2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供应商。
\n21.3 开标程序
\n21.3.1开标会由广东国政主持,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n21.3.2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供应商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n21.3.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n21.3.4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总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总表)为准。
\n21.4 广东国政对开标全过程进行记录,开标记录由各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n22.评标委员会与评审方法
\n22.1评标委员会。
\n22.1.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n22.1.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各供应商。
\n22.1.3评审专家(不含采购人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
\n22.1.3.1三年内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
\n22.1.3.2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
\n22.1.3.3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
\n22.1.3.4就该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
\n22.2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n22.2.1评标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n22.2.2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方法。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评委就每个供应商的商务状况、技术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独立评出其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商务得分和技术得分。然后,评出价格得分。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n22.2.3评标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审。
\n23.投标文件的评审
\n23.1 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n23.1.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会依据法津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n23.1.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n23.1.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n(1)提交投标文件数量不足的;
\n(2)投标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n(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n(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n(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n(6)不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带“★”要求的;
\n(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n(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n23.2 投标文件的澄清。
\n23.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根据供应商须知第23.2.2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n23.2.2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n23.2.2.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n23.2.2.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n23.2.2.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n23.3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n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n23.3.1商务评价: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商务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商务评分。
\n23.3.2技术评价: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技术评分。
\n23.3.3价格评估: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各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n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分值
\n评标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
\n评标基准价:各有效供应商的最低评标价。
\n23.3.4政策扶持(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n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符合规定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附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在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n23.3.4.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n(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n23.3.4.2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n23.3.4.3大中型企业与小型或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其价格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n23.3.4.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n23.3.4.5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n23.4评分标准
\nA包、B包评分标准:
\n(1)价格分值(满分30分)
\n(2)商务技术分值(满分70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分内容\n | \n评分标准\n |
\n商务部分(满分20分)\n | ||
\n1\n | \n业绩\n(满分15分)\n | \n2019年(含)以来签订的医疗设备类业绩,每个得3分,最高得15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n |
\n2\n | \n售后服务情况\n(满分5分)\n | \n1、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含)内到现场,得5分;\n2、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2小时(含)到现场,得3分;\n3、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3小时(含)到现场,得1分;\n4、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小时以上到现场,得0分。\n(投标人需提供单独服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服务承诺书,本项不得分。)\n |
\n技术部分(满分50分)\n | ||
\n1\n | \n对用户需求书的响应程度\n(满分30分)\n | \n对用户需求书的响应程度,包括项目需求理解深度、对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每有一项“▲”参数不满足的,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产品彩页或说明书或官网截图及链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须对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严肃处理。)\n |
\n2\n | \n方案总体评价\n(满分7分)\n | \n对各投标人的项目实施方案、管理体系、供货计划及安装调试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n1、实施方案优异、管理体系完善、供货计划及安装调试方案合理,得7分;\n2、实施方案良好、管理体系一般、供货计划及安装调试方案合理,得5分;\n3、实施方案一般、管理体系简单、供货计划及安装调试方案合理,得3分;\n4、方案缺失或各方案完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n |
\n3\n | \n所投设备的稳定性、先进性、可靠性和实用性\n(满分7分)\n | \n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稳定性、先进性、可靠性和实用性进行综合评分:\n1、所投设备的稳定性、先进性、可靠性和实用性均为最优,得7分;\n2、所投设备的稳定性、先进性、可靠性和实用性均良好,得5分;\n3、所投设备的稳定性、先进性、可靠性和实用性都一般,得3分;\n4、所投设备的稳定性、先进性、可靠性和实用性都较差得1分。\n |
\n4\n | \n质量保证承诺\n(满分6分)\n | \n根据各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承诺及维保期内的服务方案详细完善程度进行评分:\n1、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承诺优于招标要求,维保期内的服务方案非常详细,得6分;\n2、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承诺满足招标要求,维保期内的服务方案较为完善,得4分;\n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承诺满足招标要求,维保期内的服务方案不完善,得2分;\n4、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承诺缺失或未达到招标要求,维保期内的服务方案缺失或不完善,得1分。\n |
C包评分标准:
\n(1)价格分值(满分30分)
\n(2)商务技术分值(满分70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分内容\n | \n评分标准\n |
\n商务部分(满分20分)\n | ||
\n1\n | \n业绩\n(满分15分)\n | \n2019年(含)以来签订的医疗设备类业绩,每个得3分,最高得15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n |
\n2\n | \n售后服务情况\n(满分5分)\n | \n1、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含)内到现场,得5分;\n2、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2小时(含)到现场,得3分;\n3、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3小时(含)到现场,得1分;\n4、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小时以上到现场,得0分。\n(投标人需提供单独服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服务承诺书,本项不得分。)\n |
\n技术部分(满分50分)\n | ||
\n1\n | \n对用户需求书的响应程度\n(满分24分)\n | \n对用户需求书的响应程度,包括项目需求理解深度、对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每有一项“▲”参数不满足的,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产品彩页或说明书或官网截图及链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须对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严肃处理。)\n |
\n2\n | \n方案总体评价\n(满分10分)\n | \n对各投标人的项目实施方案、管理体系、供货计划及安装调试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n1、实施方案优异、管理体系完善、供货计划及安装调试方案合理,得10分;\n2、实施方案良好、管理体系一般、供货计划及安装调试方案合理,得7分;\n3、实施方案一般、管理体系简单、供货计划及安装调试方案合理,得4分;\n4、方案缺失或各方案完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n |
\n3\n | \n所投设备的稳定性、先进性、可靠性和实用性\n(满分10分)\n | \n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稳定性、先进性、可靠性和实用性进行综合评分:\n1、所投设备的稳定性、先进性、可靠性和实用性均为最优,得10分;\n2、所投设备的稳定性、先进性、可靠性和实用性均良好,得7分;\n3、所投设备的稳定性、先进性、可靠性和实用性都一般,得4分;\n4、所投设备的稳定性、先进性、可靠性和实用性都较差得1分。\n |
\n4\n | \n质量保证承诺\n(满分6分)\n | \n根据各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承诺及维保期内的服务方案详细完善程度进行评分:\n1、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承诺优于招标要求,维保期内的服务方案非常详细,得6分;\n2、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承诺满足招标要求,维保期内的服务方案较为完善,得4分;\n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承诺满足招标要求,维保期内的服务方案不完善,得2分;\n4、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承诺缺失或未达到招标要求,维保期内的服务方案缺失或不完善,得1分。\n |
注:1、投标文件提供的产品彩页、网上截图、检测报告、证书等方面的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材料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将影响评分,不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对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的资料不真实,将认定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
\n以上证明文件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按实际需要提供备查。
\n23.5推荐中标候选人
\n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向采购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n六、合同授予
\n24.合同授予标准
\n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n25.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n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采购人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n26.定标
\n26.1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在信息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n26.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七、合同签订和履行
\n27.合同的签订
\n27.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n27.2中标供应商不能把中标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
\n履约保证金
\n28.1收取比例:5%。说明:1、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缴交。若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当予以赔偿。
\n28.2、质保期间,且无质量问题等违约违规法行为、无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情况,采购人逐年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n28.3、履约保证金分5期退还,中标人在质保期间每满一年后向采购人书面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的20%,待采购人书面确认后,采购人在30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n29.融资
\n根据东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东财[2018]189号)规定,中标人可以选择是否采取信用担保融资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各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使用信用担保方式,并选择担保机构提供的任何一种信用担保品种,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得进行干预。
\n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n(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n(2)A包和C包向中标人收取固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nB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 服务类型\n 费率\n中标金额(万元)\n | \n货物招标\n | \n服务招标\n | \n工程招标\n |
\n100以下\n | \n1.5%\n | \n1.5%\n | \n1.0%\n |
\n100-500\n | \n1.1%\n | \n0.8%\n | \n0.7%\n |
\n500-1000\n | \n0.8%\n | \n0.45%\n | \n0.55%\n |
\n1000-5000\n | \n0.5%\n | \n0.25%\n | \n0.35%\n |
\n5000-10000\n | \n0.25%\n | \n0.1%\n | \n0.2%\n |
\n10000-100000\n | \n0.05%\n | \n0.05%\n | \n0.05%\n |
\n100000以上\n | \n0.01%\n | \n0.01%\n | \n0.01%\n |
项目招标按相应类型标准收费。
\n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n100万元×1.5%=1.5万元
\n(500-100)万元×1.1%=4.4万元
\n(1000-500)万元×0.8%=4.0万元
\n合计收费=1.5+4.4+4.0=9.9 (万元)
\n(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
\n(4)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在报价中单列。
\n(5)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n(6)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号:
\n收 款 人: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会展支行
\n账 号:649665801316
\n九、其他
\n30. 适用法律
\n广东国政、采购人及供应商进行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n31. 招标文件解释权
\n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广东国政。
\n第三部分 合同书格式
\n合同书
\n合同编号:
\n甲方(采购人):
\n乙方(中标人):
\n受甲方委托,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对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进行采购,于 年 月 日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为中标供应商。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n一、合同项目
\n1、乙方在投标文件所列的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责任;
\n2、乙方完成在投标文件中所列的设备、服务的全部承诺;
\n3、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维护、保养服务。
\n二、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制造商、数量及交货时间
\n交货期: 天 单价:元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货物\n名称\n | \n品牌\n型号\n | \n原厂商及原产地\n | \n数量\n | \n单价\n | \n合计金额\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金额合计:人民币元整(¥.00)。 \n |
三、价格
\n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00)。
\n2、合同总价包括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包装、仓储、运输、安装、保险以及乙方进行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服务、备品备件等全部含税费用。
\n3、本合同价为固定不变价。
\n四、货物产地及标准
\n4.1、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货物(包括所有零配件、随机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无任何缺陷隐患,无污染,无侵权行为,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若货物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或拒付、少付货款或者服务费。
\n4.2、标准
\n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n乙方提供的设备(或服务)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强制性规定。
\n4.3、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n4.4、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备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n4.5、乙方应将所供物品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或证明、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维修工具等交付给甲方。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n4.6乙方提供的4.2、4.3、4.4、4.5各类证件文件若是外文的,必须同时提供中文版本。
\n五、交货
\n1、乙方于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n2、交货地点: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或甲方指定地点。
\n六、包装
\n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湿、防锈、防潮、防腐、防震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n2、乙方所供货物应为制造商原装出厂且包装箱号与设备出厂批号一致。
\n七、索赔
\n设备在安装调试后未能达到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效果,经乙方再次调试仍未能达到投标效果的,甲方有权提出索赔,并可由下列方式解决:甲方可选择由乙方在合理期限内重新安装、调试,直至达到要求为止。如甲方认为乙方无能力完成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可自行选择退货或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安装和调试,但所有的费用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n八、其他服务
\n乙方为甲方提供下述免费服务:
\n1、提供各分项货物所必需的维修工具;
\n2、提供各分项货物的操作、维护手册(如有软件,还包括免费提供合法有效的软件系统服务及其更新);
\n3、为甲方培训操作维护人员,直至甲方相关人员会有效操作。
\n4、凡设置了权限的产品,必须向甲方提供密码。
\n九、付款方式
\n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预付款。
\n2、合同设备到甲方指定地点交付并安装、试运行后组织验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乙方凭下列资料申请付款,资料交齐后,甲方在3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
\n(1)合同;
\n(2)乙方开具的正式全额发票;
\n(3)经甲方书面确认的验收调试报告;
\n(4)中标通知书;
\n(5)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
\n十、履约保证金
\n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后三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即¥ .00,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缴交。若乙方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甲方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当予以赔偿。
\n2、质保期间,且无质量问题等违约违规法行为、无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情况,甲方逐年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n3、履约保证金分5期退还,乙方在质保期间每满一年后向甲方书面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的20%,待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在30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n十一、安装、调试、培训
\n1、乙方必须在交货的同时,要求按本合同的技术规格、技术规范进行安装调试,并将设备调试到最佳状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合同内签订的货物。
\n2、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n3、乙方免费为甲方现场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
\n十二、验收
\n1、验收:在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正常工作 天后进行验收,验收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n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n3、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成功完成。换货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n4、因物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东省或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负责重新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给甲方,由此造成延期供货的,乙方承担延期供货的违约责任。
\n十三、质保期、售后服务要求
\n1、合同货物质保期为:免费全保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乙方应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并提供终身维护。免费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均按不能交货处理,乙方应退回100%设备款。
\n2、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 小时内响应并处理问题, 小时内到达现场, 小时内处理完毕。若超过 小时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免费提供同规格同型号备件予甲方临时使用。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维修服务或处理完毕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n乙方设备报修电话: ,联系人: 。
\n十四、违约责任
\n1、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2‰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n2、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是无法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补足。
\n3、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或是履约质保金中直接扣除乙方的违约金,不足的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合同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n4、无正当理由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合同总价2‰向对方偿付违约金。
\n5、本合同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若合同履行后可期待的利益损失,第三方索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维权所花费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及担保费、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等。
\n十五、争议的解决
\n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n2、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
\n3、本合同及其相关协议的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解释及产生纠纷后法院的审理依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n十六、知识产权
\n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甲方免受第三方提出侵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所有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n2、合同总价应已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及使用费用。
\n十七、合同的转让和分包
\n1、本合同为总承包合同,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
\n2、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如甲方发现乙方转包或分包证据,乙方立刻失去继续供货资格,甲方不再付款。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
\n十八、不可抗力
\n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以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n十九、税和关税
\n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或其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乙方负担。
\n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
\n二十、廉政条款
\n乙方保证,乙方在与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绝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甲方、甲方工作人员及亲属和关系人支付佣金、提成、中介费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报酬。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或解除合同,并直接从应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除赔偿甲方损失外,乙方还应向甲方另行支付相当于不正当利益输送金额的十倍的违约金。此外,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查处受贿人员。
\n二十一、合同生效
\n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日以最后一个签字盖章日为准。
\n二十二、其它
\n1、本合同所包括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4.3、4.4、4.5、4.6条),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n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n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n4、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壹 份,采购代理机构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合计 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n5、合同附件:配置清单(每台)。
\n(以下无正文)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甲方(盖章): \n | \n乙方(盖章): \n |
\n甲方代表(签字):\n | \n乙方代表(签字):\n |
\n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蛟坪路42号\n | \n地址: \n |
\n电话:\n | \n电话:\n |
\n开户银行: \n | \n开户银行:\n |
\n账号:\n | \n账号:\n |
\n签约时间:\n | \n签约时间: \n |
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
\n用户需求书
\n一、项目概况
\n1、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东莞第一医院医用冷藏冰箱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n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n3、服务概况: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包号\n | \n设备名称\n | \n预算金额(元)\n | \n质保期\n |
\nA包\n | \n医用冷藏冰箱\n | \n102,300.00\n | \n设备免费全保5年\n |
\nB包\n | \n外排生物安全柜(A2+硬管外排系统)\n | \n440,000.00\n | \n设备免费全保5年\n |
\nC包\n | \n内镜清洗用纯水系统\n | \n179,000.00\n | \n设备免费全保2年\n |
4、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作废标处理。
\n5、本项目A包、B包和C包分别采购一家中标供应商,本项目兼投兼中。
\n6、本项目B包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n二、项目采购内容
\nA包:
\n(一)项目内容
\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项目名称\n | \n数量\n | \n预算(元)\n | \n备注\n |
\n1\n | \n医用冷藏冰箱\n | \n11台\n | \n102,300.00\n | \n设备免费全保5年\n |
(二)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n(一)用途:
\n用于医疗行业冷藏药品的专业冷藏设备,也可用于生物制品、疫苗、药品、试剂等储存,适用于药房、制药厂、医院、疾控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类实验室等。
\n(二)参数指标:
\n1、工作条件:环境温度16~32℃,环境湿度:20~80%RH,电压:198V~242V,频率:(50±1)Hz。
\n2、样式:立式,玻璃门。
\n▲3、有效容积:≥525L。
\n4、外部尺寸(宽*深*高mm):≥720*810*1961。
\n5、内部尺寸(宽*深*高mm):≥610*685*1264。
\n6、净重/毛重(KG):≥148/174。
\n7、箱体材料:喷涂钢板。
\n8、内胆材料:喷涂铝板。
\n9、保温材料:无CFC聚氨酯发泡。
\n10、箱内顶部LED照明系统,功耗低,亮度高,箱体内部一目了然。
\n11、压缩机:采用名牌高效压缩机,品牌风扇电机,节能高效、静音。
\n12、门体带锁设计,防止随意开启,存储物品安全。
\n13、前后4个万向脚轮(其中2个自带刹车锁止功能),移动固定方便。
\n14、高亮度天蓝色数码温度屏,视觉更柔和,显示精度0.1℃。
\n▲15、≥6个高密度钢丝浸塑搁架,带标签卡,方便存放物品标识,且易于清洗。
\n▲16、风冷式高效冷凝器,翅片式蒸发器,冷藏内置吸风风扇,制冷迅速;具备自然化霜功能,化霜过程中箱内温度仍保持在2~8℃范围内。
\n▲17、高精度微电脑温度控制系统,内置上部温度、下部温度、控制/报警温度、环境温度、蒸发器温度、冷凝器温度、湿度传感器等7路传感器,确保运行状态安全稳定, 温度传感器置于箱内空气中,实时感应温度变化。
\n▲18、风道式强制冷气循环系统,确保箱体内部温度均匀性。箱内温度波动范围±3℃,可通过设定温度使箱内温度保持在2~8℃范围内。
\n▲19、完善的声光报警功能:声音蜂鸣、报警代码3秒/次间隔闪烁,具备远程报警功能。具有高温、低温、传感器故警、开门、断电报警等多种功能,物品存放更安全。
\n▲20、断电报警后,蓄电池可提供不少于48小时显示及报警功能,并为温度记录打印机、USB端口供电。
\n21、选配:温度记录打印机,打印时间间隔1~240分钟可选。系统内时间与北京时间同步。可打印当天及一周内数据,也可打印定义时间段数据。
\n22、标配USB数据导出接口,接入U盘可自动存储当月及上月数据,数据PDF格式。U盘持续连接可自动持续存储温度数据。
\n23、标配485接口、远程报警接口。
\n▲24、标配电加热玻璃门,门体加热模式:自动加热模式、常开加热模式、常关模式等,开门小角度自动关门功能。
\n▲25、当控制/报警传感器发生故障时,压缩机会按照规律智能开停,确保物品存储安全。
\n▲26、冷凝水汇集后自动蒸发,免除人工处理冷凝水的烦恼。
\n27、门 开风扇电机停止运行,门关风扇电机自动开始运行。
\n28、左侧标配≥1个测试孔,方便测试箱内温度。
\n29、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型号注册)。
\n(三)配置清单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配置明细\n | \n单位\n | \n数量\n |
\n1\n | \n主机\n | \n台\n | \n1\n |
\n2\n | \n电源线\n | \n条\n | \n1\n |
\n3\n | \n中文使用说明书\n | \n份\n | \n1\n |
\n4\n | \n合格证\n | \n份\n | \n1\n |
\n5\n | \n保修凭证\n | \n份\n | \n1\n |
\n6\n | \n钥匙\n | \n把\n | \n2\n |
B包:
\n(一)项目内容
\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项目名称\n | \n数量\n | \n预算(元)\n | \n备注\n |
\n1\n | \n外排生物安全柜(A2+硬管外排系统)\n | \n5台\n | \n440,000.00\n | \n设备免费全保5年\n |
(二)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n▲1.排风量:400~450立方米每小时
\n2.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n3.控制器系统:过滤器寿命智能数字化显示;风速显示;安全状态显示功能;风速异常报警,实时时间显示。
\n▲4.工作区尺寸:长、宽、高>1200mm×550mm×640mm。
\n5.外形尺寸:长、宽、高≤1350mm×810mm×1400mm。
\n▲6.具有半风速节能模式,可以在安全柜使用间隙启动,节能≥50%以上,并可保证洁净度,重新使用安全时无需等待。
\n▲7.具有快速启动模式,安全柜前窗在操作位置时能自动启动风机,不需要手动按键开机,减少操作步骤及交叉污染。
\n▲8.风机系统:使用直流ECM技术的高性能风机,具有阻力感应补偿功能,在过滤网阻力增加300%时仍能提供安全风速,有效延长过滤器的使用寿命。
\n9.风速显示:配有温度补偿功能的高精度风速传感器,实时检测下降风速和流入风速,并在液晶屏上同时实时显示。
\n10.风速:下降气流平均流速>0.32m/s;流入气流平均流速>0.50m/s。
\n▲11.过滤器:配≥两块ULPA超高效过滤器,针对≥0.12μm颗粒系过滤效率大于99.999%或MPPS≥99.999%。
\n▲12.洁净等级:ISO14644.1国际标准Class 3,能保护样品,减少污染。
\n13.照度:≥1200Lux。
\n14.噪音:<65dBA
\n15.双内置插座,分别置于左右侧壁,方便操作。
\n16.侧壁和台面结构:≥1.5mm厚的304不锈钢一体成形,大圆弧角设计,便于清洁。
\n17.搁手架:可拆卸设计,不锈钢材质且与操作区等宽,操作舒服。
\n18.具有独立可移动的纸张捕获格栅,防止纸张吸到过滤器上面。
\n19.柜体:≤5º角倾斜人体工程学设计。
\n▲20.柜体涂层:柜体外部采用含银离子抗菌涂层,可抑制微生物在柜体表面滋生。
\n▲21.标配RS232或RS485数据输出端口。
\n▲22.具有3-15分钟预洁净程序,无需人工计时。
\n 23.紫外灯灭菌时间程序控制,可在0~12小时内任意设置时间,增量1秒。
\n24.机器侧壁需带有不小于3CM的数据线预留孔,并受负压夹层保护,方便后期加装数据线和输液线。
\n25.配有零电压继电器触点,可联动控制开启或关闭外排风机。
\n26.具有远程报警端口,可实现远程报警。
\n27.外排风罩需采用304不锈钢制作,
\n28.外排管道需采用直径不低于200MM的PP或PVC硬质管道,并需加装电动密闭阀或单向阀。
\n29.外排管道安装需符合YY0569-2011标准要求
\n(三)配置清单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名 称\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备 注\n |
\n1\n | \n主机\n | \n台\n | \n1\n | \n |
\n2\n | \n带转轮支架\n | \n套\n | \n1\n | \n |
\n3\n | \n外排系统\n | \n套\n | \n1\n | \n |
C包:
\n(一)项目内容
\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项目名称\n | \n数量\n | \n预算(元)\n | \n备注\n |
\n1\n | \n内镜清洗用纯水系统\n | \n1台\n | \n179,000.00\n | \n设备免费全保2年\n |
(二)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n▲1、产水水质:符合国家软式内镜消毒清洗用水管理规范。
\n▲2、产水量:纯水≥900L/H(25℃)。
\n3、电源:380V,3.5KW。
\n4、原水要求:进水水压﹥0.1Mpa。
\n5、操作压力: 0.8~1.2MPa 最高压力: ≥ 1.4MPa。
\n6、溶解盐去除率:≥98%。
\n7、内毒素、细菌去除率:≥99%。
\n8、系统排空率:≥99% 无死腔路。
\n▲9、配备≥500L容积纯水箱,配套液位传感器。
\n10、超纯水独立供应,配备相应流速及流量的外供系统。
\n▲11、采用过滤膜孔径小于0.0001微米以下级,支持高内镜高水平无菌消毒清洗。
\n▲12、直接由市政自来水经二级纯化工艺处理,细菌总数小于1cfu/ml.符合内镜清洗用水标准。
\n13、智能控制系统:采用自动智能控制系统,安全可靠,灵敏度高,操作方便。可随时调取历史数据曲线生成报表。
\n14、原水泵采用自动稳压方式,无需压力包或汽包。稳压效果好,范围宽。可实现稳定供给用水端任意变化需要。
\n15、在线监测:工作压力、流量、水质监测,在线显示电导率连续在线监测。
\n16、全自动消毒操作,消毒液位采用模拟量传感器信号连续传感,控制精度高。
\n17、具有高效节水功能,排放工艺安全、高效、节约。
\n18、所有阀件均采用电动阀控制,不使用电磁阀有效提高系统稳定性。
\n19、抑菌功能:设备在(夜间)停机状态依照设定的时间间断运行,自动冲洗。
\n20、多种安全保障模式,主要部分具有备用通道设计,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可实现在线维护维修,保证设备不间断工作稳定运行,提高科室用水的安全性,确保临床设备运行安全。
\n▲21、结构要求:配备完整预处理泵、一体化预处理系统、反渗透采用高品质膜,后处理设计先进合理。
\n22、全面抑菌设计,主机全部采用不锈钢双面自动焊接工艺,确保管道内壁光滑,有效避免细菌滋生。水箱采用锥底结构密闭式超纯水箱,壁厚不小于1.5mm。水箱与设备同品牌。
\n23、反渗透膜要求:膜片类型,高品质芳香聚酰胺复合膜,稳定脱盐率≥98% ,最高操作温度可达≥ 113°F(45°C),最高操作压力可达≥600 psig(41 bar),最高压降≤ 15 psig(1.0 bar), pH范围连续运行 a 2~11、短期清洗(30分钟)b 1~13 ,大进水流量 ≥85 gpm(19 m3/hr),允许游离氯含量c<0.1 ppm。过滤孔径<0.0001um
\n24、动力部分要求:泵体、叶轮、轴的材质为不锈钢;机械密封采用石墨密封;三相电机驱动;转速≥2900r/min。
\n▲25、配备一体化高端超滤产品,具备全自动反冲洗功能;预处理罐采用高强度玻璃钢材质。
\n▲26、电控柜要求:采用高品质不锈钢镀锌喷塑材质;电柜内部配备原水电导仪表和纯水电导仪表,同步显示水质指标。
\n(三)配置清单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配置明细\n | \n单位\n | \n数量\n |
\n1\n | \n原水增压泵含自动控制系统\n | \n套\n | \n1\n |
\n2\n | \n内镜纯水主机\n | \n台\n | \n1\n |
\n3\n | \n全自动控制系统\n | \n套\n | \n1\n |
\n4\n | \n超滤过滤系统\n | \n套\n | \n1\n |
\n5\n | \n纯水输出系统\n | \n套\n | \n1\n |
\n6\n | \n纯水箱配套液位控制系统\n | \n套\n | \n1\n |
\n7\n | \n纯水管路\n | \n套\n | \n1\n |
\n8\n | \n恒压系统\n | \n套\n | \n1\n |
\n9\n | \n电器控制系统(配套电柜套)\n | \n套\n | \n1\n |
\n10\n | \n设备运行管理手册\n | \n套\n | \n1\n |
\n11\n | \n说明书\n | \n套\n | \n1\n |
\n12\n | \n状态卡\n | \n套\n | \n1\n |
\n13\n | \n合格证\n | \n套\n | \n1\n |
\n14\n | \n用户档案卡\n | \n套\n | \n1\n |
\n15\n | \n备用零件及工具\n | \n套\n | \n1\n |
\n16\n | \n系统标识\n | \n套\n | \n1\n |
以下为A包、B包和C包通用条款:
\n三、付款方式
\n1期:支付比例50%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0%预付款;
\n2期:支付比例50%,合同设备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并安装、试运行后组织验收,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凭下列资料申请付款,资料交齐后,采购人在30天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0%:
\n(1)合同;
\n(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全额发票;
\n(3)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验收调试报告;
\n(4)中标通知书;
\n(5)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
\n四、交货期、质保期
\n1、本项目A包和C包交货期:合同生效后7天内。
\n2、本项目B包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5天内。
\n3、“交货期”指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用户验收的日期。本项目交货期可在中标合同内按需方要求约定,中标单位需无条件同意采购单位的合理要求。
\n★4、A包和B包的设备免费全保5年,C包的设备免费全保2年。
\n5、自设备送达采购人之日起3日内,中标人负责将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
\n6、设备安装调试后30日内,中标人组织采购人、中标人双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完成之日起,中标人质保期以及维保期开始计算。
\n五、包装
\n1、中标人所供设备应为制造商原装出厂包装箱号与设备出厂批号一致。
\n2、中标人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全新、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中标人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n六、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n1、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
\n2、安装调试:由中标人负责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完中标货、安装、调试,并与采购人完成验收。在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供货方安装调试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n3、免费培训:
\n3.1现场培训:中标人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后即进行现场培训(至少一周)直至采购方基本掌握使用操作、维护保养技术。
\n3.2专门培训:中标人就设备的安装、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等培训采购方3名技术人员,直到采购方受训人员全部掌握运用操作、维护保养技术,并能达到正确检修、维护、排除一般故障为止。
\n3.3培训方式:技术培训、操作培训。
\n3.4培训人员、地点和时间:受训人员由采购人确定,培训地点和时间由双方商定。
\n4、质保期内非因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n5、中标人应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要求中标人在设备寿命期内以不高于投标价格及市场价格的价格保证备品备件、耗材等并长期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中标人在收到用户要求对所采购仪器进行维修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4小时内派出专门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维修超过48小时未能恢复正常运行的,应用同规格同型号设备替换使用,以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需求。
\n6、中标人应提供最近的质保服务地址、电话及工作人员名单,并详细说明质保服务的范围和承诺。其中包括产品服务保修年限、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响应及到达现场时间等。
\n7、本项目所有需要与计算机连接设备,须无条件向采购人开放端口,端口必须支持现软件系统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接口规范,本条要求作为项目验收的条件之一。
\n七、其他
\n1、为保证产品来源的合法性和可靠性,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产品经销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有效授权委托书,无法提供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者重新进行招标。
\n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因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等相关规定动态变化,不能保证项目正式开始实施时与现有情况、要求完全一致,如有变动将以最终签约为准。如实际情况为非根本性的重大实质影响,采购人将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n3、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n4、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需采购人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或提供相关服务条件,均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以便于采购人决定是否接受或提前准备,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n5、带▲号为重要条款,不满足将严重扣分;带★号为主要参数,不满足将被废标。说明:在《用户需求书》中所提供的参考技术要求其目的仅仅是为了使投标人更加准确地了解招标技术要求,不构成对投标人所报品牌的任何约束。
\n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n一、价格文件
\n报价一览表(报价总表)
\n投标人名称:
\n\n\n\n\n\n\n\n\n\n\n\n\n\n\n采购编号\n | \n项目名称及包号\n | \n总报价(元)\n | \n备注\n |
\n | \n | \n大写: \n小写: \n | \n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n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n日期:
\n(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n分项报价表
\n单位:元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品牌型号\n | \n原厂商及原产地\n | \n数量\n | \n单价\n | \n分项总价\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总报价\n | \n | \n |
注:1.此表乃报价总表的明细表。
\n2.本表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扩展。
\n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n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n日期:
\n二、商务文件
\n(一)投标函
\n致: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本公司确认收到贵公司提供的 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包组: ) 招标的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本公司: (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委托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本公司进行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一切事宜。
\n本公司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本公司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我方承诺不再对上述文件内容进行询问或质疑,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n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套、副本 套和唱标信封 份。
\n本公司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n1、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相关服务的投标总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n2、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本公司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n3、本公司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n4、本公司同意按照贵公司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
\n5、本公司完全理解贵公司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n6、本公司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用户需求书》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n7、本公司是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贵公司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n8、本公司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本公司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n9、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n10、本公司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n11、本公司同意中标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n12、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n地 址: 邮政编码:
\n联系人: 手机电话:
\n座机电话: 传 真:
\n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n日期:
\n(二)资格证明文件
\n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n致: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 本公司参加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包组: )的采购活动,并声明:
\n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已清楚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及有关规定;并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本公司承担。
\n特此声明!
\n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n日期
\n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n致: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 本公司参加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包组: )的采购活动,并声明:
\n本公司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n 特此声明!
\n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n日期:
\n3.供应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
\n3.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n4.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n4.1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有的话)。
\n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n致: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本证明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名称)的 (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n特此证明。
\n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n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n日期:
\n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n致: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本委托书声明: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委托在下面签字的 (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包组: )招标的相关服务的投标和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须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n本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n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n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n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n日期:
\n7.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n致: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在参加贵公司代理的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公司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n如我公司违反以上承诺,愿凭贵公司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付金额的200%由采购人在支付给我公司的合同款中代为扣付。
\n特此承诺。
\n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n日期:
\n(三)业绩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使用单位名称\n | \n项目名称\n | \n合同总价\n | \n签订时间\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的业绩等证明材料。(如有的话)
\n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n日期:
\n(四)商务差异表
\n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用户需求中的商务要求(合同期和付款方式)作出全面响应。对响应有差异的,则在差异表中写明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不论出于何种原因此表未填写,供应商都被认为已清楚了解招标文件要求并对招标文件所需的商务要求作全面响应(▲条款和★条款除外),供应商必须承担完成用户需求所描述的内容的义务。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招标文件\n商务条款\n | \n投标文件\n商务条款\n | \n偏离\n | \n说明\n |
\n1\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注:
\n1、偏离情况项填写“正”、“负”或“无”,说明项中填写原因。
\n2、如商务条款(▲条款和★条款除外)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表内容可空白,视为供应商响应。如供应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须在上表如实填写不响应的条款及偏离情况。
\n3、如招标文件设置了▲条款或★条款,供应商须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等。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的,则在上表中填写偏离情况。否则按不响应星号条款处理。
\n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n日期:
\n(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n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内容:(以下为参考内容,格式自定)
\n5.1供应商基本情况、公司简介、获奖情况和有关资质等;
\n5.2提供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n5.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n三、技术文件
\n(一)投标技术服务方案
\n供应商应按照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投标技术、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n(二)技术差异表
\n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用户需求书的内容(合同期和付款方式除外)作出全面响应。对响应有差异的,则在差异表中写明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不论出于何种原因此表未填写,供应商都被认为已清楚了解招标文件要求并对招标文件所需的服务的技术要求作全面响应(▲条款和★条款除外),供应商必须承担完成用户需求所描述的内容的义务。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招标文件\n技术条款\n | \n投标文件\n技术条款\n | \n偏离\n | \n说明\n |
\n1\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注:
\n1、偏离情况项填写“正”、“负”或“无”,说明项中填写原因。
\n2、如技术条款(▲条款和★条款除外)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表内容可空白,视为供应商响应。如供应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须在上表如实填写不响应的条款及偏离情况。
\n3、如招标文件设置了▲条款或★条款,供应商须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等。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的,则在上表中填写偏离情况。否则按不响应星号条款处理。
\n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n日期:
\n(三)拟安排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姓名\n | \n职位\n | \n持何种 资格证件\n | \n发证时间及部门\n | \n从事本工作时间\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 |
\n4\n | \n | \n | \n | \n | \n | \n |
\n5\n | \n | \n | \n | \n | \n | \n |
\n6\n | \n | \n | \n | \n | \n | \n |
\n7\n | \n | \n | \n | \n | \n | \n |
\n8\n | \n | \n | \n | \n | \n | \n |
\n9\n | \n | \n | \n | \n | \n | \n |
\n10\n | \n | \n | \n | \n | \n | \n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n日期:
\n四、唱标信封
\n唱标信封内装:
\n(1)开标一览表
\n(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n(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开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n五、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n1.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可选)
\n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n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n(乙公司全称)
\n(……公司全称)
\n(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n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n(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n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n1.联合体由联合体共同授权人员负责与采购人联系。
\n2.联合体投标工作由联合体共同负责,由联合体各方组成的响应小组具体实施。
\n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n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n5.联合体成员 (公司全称) 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n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n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n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n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n甲公司全称:(盖章) 乙公司全称:(盖章)……公司全称(盖章)
\n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n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n注:1.联合投标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n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n2.采购履约担保函
\n采购履约担保函
\n 编号:(2022) 履保字第 号
\n (采购人):
\n鉴于你方与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商)就中标通知书编号为
\n的 (以下简称“中标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 年 / 月 /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n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n(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n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n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n(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n(2) / 。
\n(二)我方的保证的数额为 元(大写: 元整),币种为人民币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n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n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n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28日内。
\n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n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n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n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有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n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n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n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n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n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n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n五、免责条款
\n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n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n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n六、争议的解决
\n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n七、保函的生效
\n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n 保证人:
\n 法定代表人:
\n 年 月 日
\n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n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单位名称(盖章):
\n日 期:
\n注:投标人如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表不填写。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将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n4.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n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n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n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
\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企业名称(盖章):
\n日 期:
\n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n5.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n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n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n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
\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企业名称(盖章):
\n日 期:
\n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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