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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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2023年12月14日,东莞市源岭科技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东莞市源岭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东莞市源岭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及编制单位)、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专家组成(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实地察看了项目一期现场和相关环保设施,根据《东莞市源岭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东莞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指引(第二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保部门审批文件等要求,对项目一期进行验收,经认真讨论与评议,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源岭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高埗创业路7号2号楼,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规模:项目总投资5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712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070平方米。项目年产奶嘴95.6918吨、奶瓶140.2946吨,主要设备为压片机4台、模压成型机20台、混合搅拌机4台、切片机3台、真空机16台、冷却塔6台、制氮机2台。项目设员工5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项目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
项目分期建设,目前完成一期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如下:
项目一期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为712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070平方米。项目一期年产奶嘴4.78吨、奶瓶7.01吨,主要生产设备:压片机4台、混合搅拌机4台、冷却塔1台。项目一期设员工2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项目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
项目未建设的生产设备,为后期建设内容,待完成建设使用后再进行后期验收。
(二)项目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2年05月委托东莞市中熙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源岭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批复编号为:东环建【2022】8464号。
项目于2023年09月05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41900MA7G8CHE3E001X,有效期至2028年09月04日。
项目于2023年10月20日完成建设,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随后本项目进入调试阶段(调试期为半年),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三)投资情况
项目一期投资15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15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项目一期建设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核查,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在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内容范围内,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验收工作组实地查看了企业现场,并查阅《东莞市源岭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关于东莞市源岭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2】8464号)、《东莞市源岭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项目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中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已落实并正常运行。
(一)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压片工序循环冷却水,冷却水循环使用。水喷淋装置废水转移交东莞市盛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定期补充消耗量。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然后引至东莞市高埗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在搅拌、压片工序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污染种类主要是非甲烷总烃、臭气和颗粒物。项目在搅拌机、压片机上方采用伞形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将收集到的废气通过水喷淋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共设1个排放口,排放口编号DA001,排气筒高度15m。
项目在搅拌、压片工序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污染种类主要是非甲烷总烃、臭气和颗粒物。少部分未收集到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的机械通风,降低车间内的废气浓度,以无组织方式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音来自生产设备、通风设备及辅助设备。为防止噪声污染周围环境,项目采取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项目的一般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硅胶边角料及次品、硅酮原料桶、捞渣。项目设有一个一般固废仓库,位于办公区域东北方向约 5平方米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分类摆放和做好相关标识。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在一般固废仓库内,定期交由广东金晟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项目的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项目设有1个危废仓库,位于办公区域东北方向约 1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摆放和做好相关标识。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仓库内,定期交由东莞裕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已签订危险废物转移合同,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规范化排污口
项目废气排放口已按照要求设置,并设置废气排放口标识牌,标明排污单位,污染物种类等信息。项目废气已按照规范设置处理前后采样口和采样平台。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一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的要求。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压片工序循环冷却水、水喷淋装置废水。产生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消耗量。
2.废气
搅拌、压片工序废气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浓度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的排放限值;臭气有组织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搅拌、压片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浓度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3类)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每天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一般固体废物已签订一般固废处置合同,定期收运。
危险废物已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定期收运。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一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已按照环评文件要求落实,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显示,项目一期废水、废气、噪声排放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项目一期执行了有关“三同时”环保管理制度,配套环保处理设施符合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配套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废水、废气、噪声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要求,项目一期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项目一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合理生产布局,建立环保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完好,尽可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二)今后若企业的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或生产规模扩大、生产技术更新改造,都必须重新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建设和投产。
(三)做好防范措施,防止废气、噪声扰民;一旦出现相关投诉,项目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协调处理相关投诉,采取有效措施。

附件1: 东莞市源岭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pdf 1.3 MB , 下载次数0
附件2: 东莞市源岭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455.5 KB , 下载次数0
附件3: 东莞市源岭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一期竣工 自主验收报告.pdf 20.1 M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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