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公路三分公司乐西高速苏坝停车区场坪项目经理部劳务合作工程招标的公示
金额
1228.1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5/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28.1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路三分公司乐西高速苏坝停车区场坪项目经理部劳务合作工程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三分公司乐西高速苏坝停车区场坪施工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
具体如下:
包件1:苏坝停车区场坪A区工程(不含锚杆框架梁、钢管桩)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四川丹鼎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中创宏业建设有限公司
华北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价(元)
12281982.65
12404879.34
12493195
综合得分
95.6
91.2
89.31

包件2:苏坝停车区场坪B区工程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四川省兴安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四川蓉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创智润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价(元)
6863932.36
6959926.3
7035152.35
综合得分
96
88.24
85.7

包件3:苏坝停车区场坪A区锚杆框架梁、钢管桩工程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四川邦瑞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四川宏伟图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中恒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价(元)
3124998.37
3180874.84
3188595.72
综合得分
95.2
87.31
86.6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5日(3个日历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三分公司乐西高速苏坝停车区场坪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云女士
联系电话:19908152906
联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袁家溪乡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四川路桥公路三分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8-8581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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