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阜新市中心医院西门子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7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900-00572
预算金额17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阜新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利佳0418-21739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7
公告正文
(阜新市中心医院西门子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中心医院西门子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维保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900-00572
项目名称:阜新市中心医院西门子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40,000.00
最高限价(元):1,74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 维修保养项目内容:整机保修
西门子血管机Artis Zee Floor维保服务(整机保修包含球管、探测器在内的整机全部备件,不包含第三方产品)
2.  服务期内,接到医院故障通知时随叫随到,全天候电话响应,工程师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包括节假日)。
3.  服务期内,血管机Artis Zee Floor设备每年提供4次定期维护、保养,计划性定期的维修服务检测包括设备清洁、性能测试及校准、必要的机械或电气的检查,以及非紧急性质的补救性维修,并定期对设备的数据进行备份,确保系统能按照制造商的产品规格运行的标准来维修。
4.  定期维护服务间隔进行,具体内容包括:(1)系统基本情况检查;(2)图像质量检查;(3)球管使用情况检查;(4)重建系统检查;(5)滑环通讯检查;(6)软件等等。
5.  服务期内,供方在维修更换配件时引发医院设备其他新故障时,由供方自行解决故障及配件,全部费用由供方支付。
6.  服务期内,供方在维修时需要更换的备件必须为全新原装备件。
7.  保证设备全年开机率≥95%,按一年365天计算,即全年累计停机时间≤18天。若超出上述承诺停机天数,每超出一天向需方支付当年保修款的0.5%,累计超出15天院方有权更换供应商。
8.  该设备目前故障需要更的备件、人工费及合同签订前所发生的所有维修费用均包含在维保合同中。
9.  设备故障更换备件时须更换所维修保修保养设备的原厂备件,更换球管需提供报关单及商检证明。
10.  保证所从事的维修保养活动符合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及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安全防辐射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11.  能够提供远程服务,并提供证明材料。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        
序号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1
履约期限:3年。
 
 
 
2
履约地点:阜新市中心医院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签订合同后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当年保修款的50%。
 
 
 
4
验收标准:按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执行。
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执行。
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质量保证期:3年
 
 
 
6
上门免费服务:需要
 
 
 
7
★热线支持:需要
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8
售后服务网络:无
 
 
 
9
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需要
 
 
 
10
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需要
 
 
 
11
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需要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合同履行期限: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2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6、(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7、(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4)未按时递交电子版备份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电子开标设备。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新市中心医院
地  址: 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74号
联系方式: 0418-33884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阜新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阜新市细河区四合大街365-1门
联系方式: 0418-2173977
邮箱地址: 742627527@qq.com
开户行: 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蒙城区分理处
账户名称: 阜新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46827000000000000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利佳
电  话: 0418-2173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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