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冯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371-6322511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8
公告正文
航空港区第四污水处理厂、洧川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空港区第四污水处理厂、洧川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项目,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公用事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航空港区第四污水处理厂、洧川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3项目规模:本项目总体建设规模包含第四污水处理厂,规划远期总处理规模20万吨/日,占地面积21公顷;总处理量3000吨/日的洧川镇分布式污水处理站。其中,近期一阶段工程包含处理规模为5万吨/日的第四污水处理厂、总处理量3000吨/日的洧川镇分布式污水处理站,总投资约5.04亿元,计划2025年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工程将根据区域污水处理需求分期建设,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第四污水处理厂工艺采用预处理+二级处理+深度处理,二级处理工艺采用多模式A²O,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臭氧接触氧化池+消毒工艺,出水水质达到《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08-2014)。
2.4招标范围:航空港区第四污水处理厂、洧川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项目近期一阶段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概念性方案设计、工程勘察、测绘、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并为工程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施工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履行工程验收职责,配合编制竣工图及审计、配合主管部门审批等。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工艺设备选型及参数、构筑物(建筑物)设计、厂区总平面布置及整体效果图、建筑单体效果图、场区道路绿化围墙工程设计、供电系统及自动化控制系统设计、节能环保设计、区内给排水及暖通空调设计、安全(防火等)及安保设计、辅助用房以及与生产工艺相关联的成套设备、在线监测、智慧运营管控平台、设备控制电缆、控制箱、控制柜、管道、变配电站、厂区内配套管网等与工程有关的所有设计工作。
2.5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勘察及设计规范要求;确保勘察成果文件通过相关审查;设计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2.6设计周期:
(1)洧川镇污水处理站部分:27个日历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第四污水处理厂部分:65个日历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设计人须参与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等服务内容,每个阶段的成果文件均需满足本合同、委托方及主管部门要求,且设计人承诺能根据委托方的要求适当提前提供。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8其他说明:本项目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同时满足以下勘察和设计资质要求:
3.1.1勘察资质满足以下任意一种: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
(3)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专业;
3.1.2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任意一种: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4)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及四库一平台网页查询截图)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及四库一平台网页查询截图)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注:以上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且勘察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0年9月18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6日09时00分至2023年9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6、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兴港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女士
电  话:0371-56567540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C塔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曹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邮    箱:hnqszbdl@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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