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工程造价审计结果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5/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1100-00364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司盘锦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0427-8650051
中标公司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3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工程造价审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1100-00364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工程造价审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工程造价审计
供应商名称: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1栋1单元601号
中标(成交)金额:3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3.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工程造价审计
服务类
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工程造价审计(C20020500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服务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审核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预算审核,并负责和总承包单位核对施工图预算;审查招标人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关于工程造价部分的内容);参加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要求合同签署完成后,安排项目负责人一名,专职造价人员两名常驻施工现场,同时配备一名档案管理员;材料及设备认价工作及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负责现场施工签证或对设计变更产生的造价费用进行计算并及时提出合理建议;负责审核总承包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计划;负责审核总承包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价格和品牌的确认工作并提交招标人审查;负责工程造价控制并及时与设计概算进行对比同时将对比分析报告提交招标人;承发包双方提出工程索赔、纠纷时,为招标人提供造价咨询处理意见;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时涉及的工程造价业务;负责工程项目结算并出具结算定案单等;负责完成未来政府审计部门对项目造价咨询工作提出疑问的最终解释解答等相关工作,并同时向发包人进行汇报;项目审计时的造价配合工作;完成与造价控制工作有关的其它服务;每周项目负责人必须向发包方项目负责人汇报全部工程的成本商务类进展情况。
服务要求: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审核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预算审核,并负责和总承包单位核对施工图预算;审查招标人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关于工程造价部分的内容);参加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要求合同签署完成后,安排项目负责人一名,专职造价人员两名常驻施工现场,同时配备一名档案管理员;材料及设备认价工作及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负责现场施工签证或对设计变更产生的造价费用进行计算并及时提出合理建议;负责审核总承包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计划;负责审核总承包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价格和品牌的确认工作并提交招标人审查;负责工程造价控制并及时与设计概算进行对比同时将对比分析报告提交招标人;承发包双方提出工程索赔、纠纷时,为招标人提供造价咨询处理意见;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时涉及的工程造价业务;负责工程项目结算并出具结算定案单等;负责完成未来政府审计部门对项目造价咨询工作提出疑问的最终解释解答等相关工作,并同时向发包人进行汇报;项目审计时的造价配合工作;完成与造价控制工作有关的其它服务;每周项目负责人必须向发包方项目负责人汇报全部工程的成本商务类进展情况。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应符合: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21、《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2017年辽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辽住建[2017]68号)等现行规范、标准,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秀玲、兰丹、索颖岩、王水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工程造价审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09号
联系方式:0427-2663182、13604937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427-8650052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4-211100-00364----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工程造价审计--公开招标--服务类--招标文件.doc
一、项目编号:JH24-211100-00364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工程造价审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工程造价审计
供应商名称: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1栋1单元601号
中标(成交)金额:3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3.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工程造价审计
服务类
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工程造价审计(C20020500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服务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审核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预算审核,并负责和总承包单位核对施工图预算;审查招标人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关于工程造价部分的内容);参加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要求合同签署完成后,安排项目负责人一名,专职造价人员两名常驻施工现场,同时配备一名档案管理员;材料及设备认价工作及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负责现场施工签证或对设计变更产生的造价费用进行计算并及时提出合理建议;负责审核总承包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计划;负责审核总承包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价格和品牌的确认工作并提交招标人审查;负责工程造价控制并及时与设计概算进行对比同时将对比分析报告提交招标人;承发包双方提出工程索赔、纠纷时,为招标人提供造价咨询处理意见;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时涉及的工程造价业务;负责工程项目结算并出具结算定案单等;负责完成未来政府审计部门对项目造价咨询工作提出疑问的最终解释解答等相关工作,并同时向发包人进行汇报;项目审计时的造价配合工作;完成与造价控制工作有关的其它服务;每周项目负责人必须向发包方项目负责人汇报全部工程的成本商务类进展情况。
服务要求: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审核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预算审核,并负责和总承包单位核对施工图预算;审查招标人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关于工程造价部分的内容);参加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要求合同签署完成后,安排项目负责人一名,专职造价人员两名常驻施工现场,同时配备一名档案管理员;材料及设备认价工作及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负责现场施工签证或对设计变更产生的造价费用进行计算并及时提出合理建议;负责审核总承包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计划;负责审核总承包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价格和品牌的确认工作并提交招标人审查;负责工程造价控制并及时与设计概算进行对比同时将对比分析报告提交招标人;承发包双方提出工程索赔、纠纷时,为招标人提供造价咨询处理意见;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时涉及的工程造价业务;负责工程项目结算并出具结算定案单等;负责完成未来政府审计部门对项目造价咨询工作提出疑问的最终解释解答等相关工作,并同时向发包人进行汇报;项目审计时的造价配合工作;完成与造价控制工作有关的其它服务;每周项目负责人必须向发包方项目负责人汇报全部工程的成本商务类进展情况。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应符合: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21、《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2017年辽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辽住建[2017]68号)等现行规范、标准,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秀玲、兰丹、索颖岩、王水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工程造价审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09号
联系方式:0427-2663182、13604937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427-8650052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4-211100-00364----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工程造价审计--公开招标--服务类--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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