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6.2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筑楷建设有限公司96.2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雨花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合同公告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GK-201907110029-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筑楷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雨花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190711002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楼宇户外广告立体字(含广告支架) 广告服务 详见附件 224 174720
2 门口挂牌(公益基金资助) 广告服务 详见附件 20 3780
3 户外长挂牌 广告服务 详见附件 20 12900
4 户外指示牌 广告服务 详见附件 20 129600
5 门头招牌 广告服务 详见附件 64.8 90590.4
6 形象墙 广告服务 详见附件 57.6 63244.8
7 户外挂式宣传栏 广告服务 详见附件 40 32000
8 公告栏 广告服务 详见附件 57.6 37440
9 胸卡 广告服务 详见附件 200 1000
10 制度牌 广告服务 详见附件 120 36000
11 门牌(含洗手间牌及温馨提示牌) 广告服务 详见附件 200 24000
12 宣传展板 广告服务 详见附件 60 48000
13 文化展板 广告服务 详见附件 60 84000
14 文化墙 广告服务 详见附件 57.6 57600
15 户外立式宣传栏 广告服务 详见附件 17.28 34214.4
16 拆除原有招牌及户外广告等 拆除工程 详见附件 20 40000
17 拆除及安装后,房间墙壁油漆恢复 装修工程 详见附件 20 53720
18 拆除后垃圾清运 拆除工程 详见附件 20 40000
 合计金额小写: 962809.6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陆万贰仟捌佰零玖元陆角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楼宇户外广告立体字(含广告支架)

14000*800*30 长*高*宽 (每个1套 )

长沙

224

780

174720.00

/

2

门口挂牌(公益基金资助)

600*400*30 宽*高*厚 (每个1套 )

长沙

20

189

3780.00

/

3

户外长挂牌

350*2400*20 宽*高*厚 (每个1套 )

长沙

20

645

12900.00

/

4

户外指示牌

600*2200*100 宽*高*厚 (每个1套 )

长沙

20

6480

129600.00

/

5

门头招牌

3600*900*100 长*高*厚 (每个1套 )

长沙

64.8

1398

90590.40

/

6

形象墙

2400*1200*50 长*高*厚 (每1套)

长沙

57.6

1098

63244.80

/

7

户外挂式宣传栏

2400*1200*60 长*高*厚 (每个2套 )

长沙

40

800

32000.00

/

8

公告栏

2400*1200*60 长*高*厚 (每个1套)

长沙

57.6

650

37440.00

/

9

胸卡

100*60 宽*高 (每个10套 )

长沙

200

5

1000.00

/

10

制度牌

600*900*20 宽*高*厚 (每个6套 )

长沙

120

300

36000.00

/

11

门牌(含洗手间牌及温馨提示牌)

320*150*12 宽*高*厚 (每个10套)

长沙

200

120

24000.00

/

12

宣传展板

600*900*20(一套4块) 宽*高*厚 (每个3套)

长沙

60

800

48000.00

/

13

文化展板

1200*2400*20(一套6块 ) 宽*高*厚 (每个3套 )

长沙

60

1400

84000.00

/

14

文化墙

2400*1200*20 长*高*厚 (每个1套 )

长沙

57.6

1000

57600.00

/

15

户外立式宣传栏

2400*2400*600(3个一套) 长*高*厚

长沙

17.28

1980

34214.40

/

16

拆除原有招牌及户外广告等

一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一项

/

20

2000

40000.00

/

17

拆除及安装后,房间墙壁油漆恢复

一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一项

/

20

2686

53720.00

/

18

拆除后垃圾清运

一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一项

/

20

2000

40000.00

/

合计报价

962809.60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45天内交付完毕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采购人的要求方式进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14669.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正常使用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合同金额的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8140.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正常使用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合同金额的5%。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解放中路支行(湖南筑楷建设有限公司:43050179423600000024)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整体项目质保期一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组织专家验收,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

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3.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4.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5.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7.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8.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9.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

10.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1.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2.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3.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4.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5.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19年11月14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592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天路五矿麓谷科技产业园二期A4栋202
法定代理人: 易光明 法定代理人: 周继章
委托代理人: 张瑞军 委托代理人: 陈克明
电话: 0731-85880114 电话: 0731-85489000
传真: 0731-85880114 传真:

附件列表
  1. 合同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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