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工程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17〕20 号)文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和自筹。采购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工程轨道工程施工04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轨枕、扣件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工程由金华—义乌线和义乌—东阳(横店)线两条线路组成,两线在义乌市秦塘站呈双岛四线同站台换乘,同时具备金华—义乌—东阳方向的贯通运营条件。
义乌-东阳线起于义乌市义乌站,经由义东段线路起于义乌火车站,沿宗泽路—国贸大道—商城大道—阳光大道—世贸大道—兴平路—迎宾大道—40省道—万盛北街—横店环城北路,止于横店客运中心站(缓建约4.3km区间高架段及横店客运中心站)。义东段起点预留近期向北延伸至浦江的条件;义东线正线总长44.162km(不含缓建段),地下线15.413km,高架线长25.234km,山岭隧道2.8km,过渡段长度0.715km。
04标段轨道工程招标范围为义(义乌高铁站)凌(凌云站)区间桩板结构终点~江(江东站)木(木雕城站)区间跨甬金高速钢桁梁终点,具体正线里程为右YDDK0+988.416(隧桥分界点)~右YDDK17+885.423,双线长度为16.897公里。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为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工程轨道工程施工04标段项目施工所需的轨枕、扣件,供货周期为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31日。各项采购物资的物资名称、技术参数、数量以及包件划分等信息详见附表一。本次采购数量为设计估算数量,具体使用规格、数量有调整,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各位谈判供应商的报价根据设计估算数量进行报价,成交单价将做为最终的供应单价,不再调整。
3.采购方式
3.1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中铁三局集团线桥工程有限公司公开进行。
3.2谈判供应商可同时参与多个包件的采购谈判。
3.3多个包件可编制一份谈判响应文件。
4.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本次采购要求谈判供应商资格的基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4.1.1.生产厂家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提供2017、2018、2019年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4.1.3.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已获得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各项质量指标满足《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工程轨道工程施工04标段技术规格书要求》及相关的最新标准
4.1.4.具有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具国家级或国际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谈判物资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生产有关最新标准。
4.1.5供货商(分供应商)须具有国内类似轨道交通的供货业绩,提供近5年供货业绩(需附供货合同、竣工验收证书、开通运营业绩及运营方使用情况证明)每年至少提供一份。
供货商应是扣件减振主体部件的生产制造商,负责本扣件的集成供货。供应商还应提供近 3
年来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本减振扣件组装疲劳试验报告,对成套扣件的产品质量负全责。
4.1.6须具备相关行业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认证证书。铁件、橡胶垫板、尼龙件供货厂家须具有原铁道部产品质量认证中心认证或原铁道部运输局颁发的相应产品的CRCC产品认证证书等;
4.1.7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满足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工程轨道工程施工04标段项目施工需要;
4.2 信用良好,能提供顾客满意的评价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谈判供应商履约情况证明;供应商须在相应投标物资的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方合格名录内,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采购谈判。
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谈判供应商;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8、2019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出现在同一包件中。
4.4本次采购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接受代理商谈判。
4.5本次谈判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竞争性谈判文件按包件售价(见附表一、标书费用),只接受银行汇款不收取现金。购买人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款项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线桥工程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燕郊支行;
账号:1300 1703 6480 5000 2803;
售后不退。汇款时必须注明所购买物资类别、包件号、项目名称。
5.2已支付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的谈判供应商,请于2021年3月19日17:30时前将竞争性谈判申请表(附表二)、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以及付款凭证(标书费付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电子邮箱(2491265534@qq.com)。
5.3经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申请表、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以及付款凭证扫描件审核确认后,请于2021年3月17日8:00时至2021年3月19日17:30时,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5.4 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谈判文件或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种类、包件号的谈判文件不予售卖。
5.5 潜在谈判供应商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方可参与谈判。
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8:00时至2021年3月25日9:30时,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9:30时,递交地点为: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中铁三局集团线桥工程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各谈判供应商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还)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以个人名义办理谈判保证金或谈判保证金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种类、包件号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其谈判响应文件。
6.4各谈判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前应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报价和谈判响应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6.5各谈判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前应及时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进行解锁或将解锁密码密封在“密封件之一”“ 开标册及谈判保证金”中,供谈判小组使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recgec.com)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工程轨道工程施工04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后宅街道城北路K27号戈枫服饰综合楼3楼
联系人:薛吉利
电话:13001989393
组织单位:中铁三局集团线桥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京榆大街1034号423室
邮 编: 065201
联系人: 甘彦龙
电 话: 0316-3332833 18809429330
传 真: 0316-3332843
电子邮件:275289942@qq.com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