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刘少奇同志纪念馆宁乡2021-2022年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刘少奇同志纪念馆退化林补造修复工程合同公告
金额
119.8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2022800432
预算金额9768.00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枫和环境建设有限公司119.8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JZ-202202280043-1

采购人(全称): 刘少奇同志纪念馆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省枫和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宁乡2021-2022年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刘少奇同志纪念馆退化林补造修复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20228004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栽植红榉树 苗木类/5670334530
2 栽植楠木 苗木类/3297187929
3 栽植青冈栎 苗木类/3297200127.9
4 栽植紫玉兰 苗木类/256214.25
5 栽植含笑 苗木类/255333.75
6 栽植银杏 苗木类/254849.75
7 栽植青枫 苗木类/256566.75
8 清除地被 苗木类/4945669238.4
9 苗木抚育 苗木类/12364370920
10 树木支撑架 苗木类/1002600
11 草绳绕树干 苗木类/100675
12 树木基肥 苗木类/123649767.56
 合计金额小写: 1198752.36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玖万捌仟柒佰伍拾贰元叁角陆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以上单价为含税全费用综合单价。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合同和技术责任对投标项目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了合同项下投标人提供货物(服务)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即该投标报价包含了投标人为此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管理费、税金和利润,并考虑一定的风险。投标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将视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另予支付。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工期15天,抚育周期3年;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花明楼镇花明楼景区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成交人负责货物的运输、保管、种植等直至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912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项目验收合格,专项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款的7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59625.7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三年抚育期满后,支付剩余合同款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北路支行(湖南省枫和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4300159806105250352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1.修复方式

卫生伐

2.采伐剩余物处理、整形修枝

伐除林班内的枯死木、濒死木以及生长不良的其他林木,清理有碍于苗木栽植和生长的芒草、杂竹、藤灌木,严格按疫木除治办法要求清理疫木,并将其他采伐和修剪后的剩余物平铺于林班内,堆放高度不超过80厘米。清理过程中注意保留乡土阔叶树种、珍贵树种的幼苗、幼树,在公路附近应保留一定的原生植被保护带,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原有生态。

剪除林中的枯死枝、病虫枝、下垂枝,每亩修枝整形株数不超过30株。修枝整形技术要求如下:

[if !supportLists](1)[endif]修去枯死枝和树冠下部1-2轮活枝;

[if !supportLists](2)[endif]幼龄林阶段修枝后保留冠长不低于树高的2/3、枝桩尽量修平,剪口不能伤害树干的韧皮部和木质部;

[if !supportLists](3)[endif]中龄林阶段修枝后保留冠长不低于树高的1/2、枝桩尽量修平,剪口不能伤害树干的韧皮部和木质部。

3.补植补造

(1)补植方法采用穴垦植苗造林,在林中空地和林冠下补植,穴的形状为方形,穴规格为50*50*40厘米。

(2)苗木要求木质化程度高,根系发达,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具有完整的根系和健壮的地上部分,容器无损坏,营养土无缺失。

4.培蔸

对补植的苗木和保留的幼树连续进行三年抚育。以植株为中心,清除1米直径范围内的杂草杂灌,培蔸除萌,覆盖保墒。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合格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由于一方违约,造成双方经济损失的,应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损失。

7.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如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7.5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时,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额自交货日期到期后,每逾期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3%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2022年5月5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花明楼镇炭子冲村 地址: 白马桥乡仁福村盛景豪庭小区1栋1108号
法定代理人: 聂勇 法定代理人: 袁必胜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明彩霞
电话: 0731-87098688 电话: 0731-87826300
传真: 0731-87098688 传真: 0731-87826300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合同明细.xls
  2.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docx
  3. 合同明细.xls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4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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