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2021]151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_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31 14:52 发布人:姚祥林
项目编号:MC[2021]1514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_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MC[2021]1514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_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时间:2021-12-30 09:00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牡丹江市新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长安街与新安街、西十条路138号 | 1883880 |
合同履行日期:(交付时间为我公司必须在发布中标公告之日起7日内签订合同)
六、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 | 服务时间 |
1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_物业管理服务 | 一、我公司服务内容范围为 使用面积15869.83平方米。二、我公司服务物业类型:办公楼及附属楼、车库、庭院保安保洁及与之配套的设施、场地维修、养护,会议服务管理、食堂餐饮服务绿化、清雪服务等。三、管理类 1.计划制定 我公司保证完成履行服务区域的年检、维修、检修2.电计量 我公司负责服务区域用电能耗分项管理及记录 3.水计量 我公司负责服务区域用水能耗分项管理及记录 4.管理统计 我公司负责服务项目消耗汇总、物业人员管理 5.节能降耗我公司负责落实管理单位组织节能降耗工作 四、服务类 1.卫生防疫 我公司负责服务区域卫生防疫工作实施与管控 2.我公司负责食堂的维护 3.园艺管理 我公司负责服务区域内园艺绿植修剪与养护 4.保洁管理 我公司负责公共区域、卫生间、部分办公室及功能用房卫生 5.垃圾清运我公司负责服务区域内废弃物、垃圾清理转运 及化粪池清掏6.雨雪清理 我公司负责办公楼前、屋顶、园艺区雨雪清理 7.卫生耗材 我公司负责公共区域卫生耗材管理及更换 五、保障类 1.用电管理我公司负责变电所、配电室、电气线路运行、检查 2.设备维护 我公司负责服务区域空调、电梯、强弱电系统及组件 3.设施维修 我公司负责服务区域筑构、门窗、装饰物、安防设施 4.运行管理我公司负责服务区域配属设备设施使用及运行保养 5.水暖维修 我公司负责服务区域给排水、暖通、风系统维修保障 6.设备安装 我公司负责区域内(含办公区)必要设备设施安装 六、保安类 1.停车管理我公司负责地面、地下车场及车辆管理与巡查 2.人员管理 我公司负责人员出入登记、联络、治安管理 3.安全巡查 我公司负责服务区域内设施、通道、安全措施巡查 4.服务保障我公司负责会议、事件秩序、活动车辆引导 5.消防安全 我公司负责消防设备、值班、巡检,初期火灾扑救及预警。 | 一年 |
七、评审专家名单:
序号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赵建鹰(采购人代表)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 | |
2 | 蔡深(组长) |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高级经济师 |
3 | 戴光临 | 牡丹江师范学院 | 教授 |
4 | 冯广明 |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 | 中级 |
5 | 康艳 | 牡丹江市龙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经评审专家评审,黑龙江康城顶誉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未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资格评审不合格,为无效投标。
十一、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小微企业: 是
《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后。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江南新区阜宁街9号
项目联系人:齐巍
联系方式:13945386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项目联系人:姚祥林
联系方式:0453-6228066
十三、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此,谨向各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
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12-31
- 2021-151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doc
- 中小微企业声明(后附截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