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度专勤、战勤及其他类消防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7585.37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1443
预算金额7585.37万元
招标公司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老师0371-85969780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03
公告正文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度专勤、战勤及其他类消防车辆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1443
2、项目名称: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度专勤、战勤及其他类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5853750元,最高限价:7585375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
第1包:抢险救援消防车A-2辆;
第2包:抢险救援消防车B-19辆;
第3包:化学事故救援消防车-1辆;
第4包:排涝车-1辆;
第5包:大型车载无人机-1辆;
第6包:战勤保障运输车-4辆;
第7包:水陆两栖车-3辆;
第8包:移动供气消防车-1辆;
第9包:前突通信指挥车-12辆;
第10包:通信指挥车-1辆;
第11包:自装卸式器材消防车-1辆;
第12包:应急采访车-1辆;
第13包:火灾现场勘察车(客改)-3辆;
第14包:火灾现场勘察车(货改)-7辆;
第15包:随车吊运输车-4辆;
第16包:饮食保障车-1辆;
第17包:宿营车-1辆;
第18包:装备抢修车A-1辆;
第19包:装备抢修车B-1辆;
第20包:宣传车-2辆;
第21包:淋浴车-2辆;
第22包:器材运输车-皮卡运输车置-3辆;
第23包:加油车-2辆;
第24包:运兵车-50人-1辆;
第25包:运兵-35人-1辆;
第26包:平板舟艇运输车-2辆、叉车-1辆、挖掘机平板车-1辆;
第27包:排涝皮卡车-5辆。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5.4交货期:供应商采用进口底盘投标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历天,供应商采用国产底盘投标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保期: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内容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内容相关材料,此网页截图仅为评标时参考依据,具体以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内容相关材料,此网页截图仅为评标时参考依据,具体以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8 供应商所投车辆(整车)必须是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对应车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合格产品(须提供工信部官方查询平台查询截图和网址链接)(适用于包1-6、包8-27,不适用包7和包26的叉车)。
3.9 本项目包1-6、包8-10的供应商(投标人)须为所投车辆的生产企业(投标人单位名称以及所投车辆品牌型号与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批次文件内相应车辆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一致)。
3.10 本项目包7只允许本产品的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单位名称与投标装备检验报告内生产企业名称一致)。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nggzy.net)。
3、方式:供应商应首先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进行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通过后,凭CA密钥登陆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hnggzy.net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供应商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5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落实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能环保、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2、供应商可同时参与多个标包投标,可同时中标不同产品多个标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南路3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838399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康宁街普济路德威广场12层
电话:0371-85969780、15538396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 15538396292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1443
2、项目名称: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度专勤、战勤及其他类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5853750元,最高限价:7585375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20222187-1 | 抢险救援消防车A | 3500000 | 3500000 |
2 | 豫政采(2)20222187-2 | 抢险救援消防车B | 17100000 | 17100000 |
3 | 豫政采(2)20222187-3 | 化学事故救援消防车 | 3000000 | 3000000 |
4 | 豫政采(2)20222187-4 | 排涝车 | 2600000 | 2600000 |
5 | 豫政采(2)20222187-5 | 大型车载无人机 | 6500000 | 6500000 |
6 | 豫政采(2)20222187-6 | 战勤保障运输车 | 2000000 | 2000000 |
7 | 豫政采(2)20222187-7 | 水陆两栖车 | 900000 | 900000 |
8 | 豫政采(2)20222187-8 | 移动供气消防车 | 1650000 | 1650000 |
9 | 豫政采(2)20222187-9 | 前突通信指挥车 | 3600000 | 3600000 |
10 | 豫政采(2)20222187-10 | 通信指挥车 | 4300000 | 4300000 |
11 | 豫政采(2)20222187-11 | 自装卸式器材消防车 | 1500000 | 1500000 |
12 | 豫政采(2)20222187-12 | 应急采访车 | 400000 | 400000 |
13 | 豫政采(2)20222187-13 | 火灾现场勘察车(客改) | 2700000 | 2700000 |
14 | 豫政采(2)20222187-14 | 火灾现场勘察车(货改) | 8400000 | 8400000 |
15 | 豫政采(2)20222187-15 | 随车吊运输车 | 2400000 | 2400000 |
16 | 豫政采(2)20222187-16 | 饮食保障车 | 1300000 | 1300000 |
17 | 豫政采(2)20222187-17 | 宿营车 | 1500000 | 1500000 |
18 | 豫政采(2)20222187-18 | 装备抢修车A | 1400000 | 1400000 |
19 | 豫政采(2)20222187-19 | 装备抢修车B | 1100000 | 1100000 |
20 | 豫政采(2)20222187-20 | 宣传车 | 1400000 | 1400000 |
21 | 豫政采(2)20222187-21 | 淋浴车 | 2200000 | 2200000 |
22 | 豫政采(2)20222187-22 | 器材运输车-皮卡运输车置 | 660000 | 660000 |
23 | 豫政采(2)20222187-23 | 加油车 | 1000000 | 1000000 |
24 | 豫政采(2)20222187-24 | 运兵车-50人 | 850000 | 850000 |
25 | 豫政采(2)20222187-25 | 运兵车-35人 | 500000 | 500000 |
26 | 豫政采(2)20222187-26 | 平板舟艇运输车 | 400000 | 400000 |
叉车 | 100000 | 100000 | ||
挖掘机平板车 | 300000 | 300000 | ||
27 | 豫政采(2)20222187-27 | 排涝皮卡车 | 2593750 | 259375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
第1包:抢险救援消防车A-2辆;
第2包:抢险救援消防车B-19辆;
第3包:化学事故救援消防车-1辆;
第4包:排涝车-1辆;
第5包:大型车载无人机-1辆;
第6包:战勤保障运输车-4辆;
第7包:水陆两栖车-3辆;
第8包:移动供气消防车-1辆;
第9包:前突通信指挥车-12辆;
第10包:通信指挥车-1辆;
第11包:自装卸式器材消防车-1辆;
第12包:应急采访车-1辆;
第13包:火灾现场勘察车(客改)-3辆;
第14包:火灾现场勘察车(货改)-7辆;
第15包:随车吊运输车-4辆;
第16包:饮食保障车-1辆;
第17包:宿营车-1辆;
第18包:装备抢修车A-1辆;
第19包:装备抢修车B-1辆;
第20包:宣传车-2辆;
第21包:淋浴车-2辆;
第22包:器材运输车-皮卡运输车置-3辆;
第23包:加油车-2辆;
第24包:运兵车-50人-1辆;
第25包:运兵-35人-1辆;
第26包:平板舟艇运输车-2辆、叉车-1辆、挖掘机平板车-1辆;
第27包:排涝皮卡车-5辆。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5.4交货期:供应商采用进口底盘投标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历天,供应商采用国产底盘投标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保期: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内容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内容相关材料,此网页截图仅为评标时参考依据,具体以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内容相关材料,此网页截图仅为评标时参考依据,具体以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8 供应商所投车辆(整车)必须是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对应车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合格产品(须提供工信部官方查询平台查询截图和网址链接)(适用于包1-6、包8-27,不适用包7和包26的叉车)。
3.9 本项目包1-6、包8-10的供应商(投标人)须为所投车辆的生产企业(投标人单位名称以及所投车辆品牌型号与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批次文件内相应车辆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一致)。
3.10 本项目包7只允许本产品的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单位名称与投标装备检验报告内生产企业名称一致)。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nggzy.net)。
3、方式:供应商应首先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进行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通过后,凭CA密钥登陆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hnggzy.net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供应商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5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落实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能环保、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2、供应商可同时参与多个标包投标,可同时中标不同产品多个标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南路3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838399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康宁街普济路德威广场12层
电话:0371-85969780、15538396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 15538396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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