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宁市某医院2024医疗设备专项(第2批)分包10单一来源采购公告(2024-JQ24-W5005)
金额
-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单一来源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贵公司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某医院2024医疗设备专项(第2批)分包10
二、项目编号:2024-JQ24-W5005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70万元
单一来源供应商:广西伟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报价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生产商仅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可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代理商仅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第一类医疗器械,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或者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备案信息;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报价人须为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或全国<大区>总代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授权说明:所代理报价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生产商或全国(大区)总代理授予的有效代理授权书,非生产商或全国(大区)总代理直接授权的,须授权链完整。授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本(港澳台资企业或港澳台资控股企业和国内生产的国外品牌设备视为进口设备)。代理协议(合同)有效期内的,可不再要求另行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书,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复印件即可。
(九)报价供应商必须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
五、单一来源文件申领时间、地点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申领地点:网上发送。采购机构采取邮箱发送方式,采购机构邮箱:cgglk@nnmyycg.cn。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一)递交时间 2025 年 1 月 3 日8:30至9:00。
(二)递交地点:南宁市某医院(具体地点见采购文件)。
报价供应商应当特别留意单一来源文件上载明的报价开始截止时间和地点,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报价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2025 年 1 月 3 日9 :00。
(二)谈判地点:南宁市某医院(详见采购文件)。
(三)谈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助理、蔡助理
办公电话:0771-2870229、0771-2870227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杜助理
办公电话:0771-2870408
十一、采购管理热线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办公电话:0773-2080272
移动电话:15323051241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
2024年12月24日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某医院2024医疗设备专项(第2批)分包10
二、项目编号:2024-JQ24-W5005
三、项目概况:
设备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金额 (万元) | 预算 总金额 (万元) | 最高 限价 (万元)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放大胃镜(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 |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台 | 1 | 70 | 70 | 70 | 合同生效后,国产设备成交供应商在30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进口设备成交供应商在90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 西藏区内,按照合同指定地点交货(日喀则市江孜县)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包含货款、随配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现场安装调试、验收、保修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培训、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报价无效。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本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70万元
单一来源供应商:广西伟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报价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生产商仅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可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代理商仅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第一类医疗器械,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或者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备案信息;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报价人须为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或全国<大区>总代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授权说明:所代理报价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生产商或全国(大区)总代理授予的有效代理授权书,非生产商或全国(大区)总代理直接授权的,须授权链完整。授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本(港澳台资企业或港澳台资控股企业和国内生产的国外品牌设备视为进口设备)。代理协议(合同)有效期内的,可不再要求另行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书,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复印件即可。
(九)报价供应商必须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
五、单一来源文件申领时间、地点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申领地点:网上发送。采购机构采取邮箱发送方式,采购机构邮箱:cgglk@nnmyycg.cn。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一)递交时间 2025 年 1 月 3 日8:30至9:00。
(二)递交地点:南宁市某医院(具体地点见采购文件)。
报价供应商应当特别留意单一来源文件上载明的报价开始截止时间和地点,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报价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2025 年 1 月 3 日9 :00。
(二)谈判地点:南宁市某医院(详见采购文件)。
(三)谈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助理、蔡助理
办公电话:0771-2870229、0771-2870227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杜助理
办公电话:0771-2870408
十一、采购管理热线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办公电话:0773-2080272
移动电话:15323051241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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