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阿勒泰市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设备更新采购项目(二十六标段)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14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fcga-zyhxzb2023-06
预算金额114万元
招标联系人-1860-906888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胜楠1769906929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阿勒泰市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设备更新采购项目(二十六标段)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3日 18: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A-ZYHXZB2023-06 
    项目名称:阿勒泰市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设备更新采购项目(二十六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40000  
    最高限价(元):11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勒泰市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设备更新采购项目(二十六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4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内镜全自动消毒机等设备等仪器设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双方协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如属于上述企业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合法提供与采购内容相符的服务,无不良行为记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线上获取或线下获取,线下获取需携带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至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3日 18: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2月13日 18: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2月02日至2023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勒泰市人民医院
地 址:阿勒泰市
联系方式:1860-9068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
联系方式:176990692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胜楠
电 话:17699069293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公告(26标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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