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崇仁南路东段、将军北路道路工程用地咨询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25.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jf-2023-tpcg0803
预算金额25.1万元
招标联系人严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戴工0724-870628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5
公告正文
崇仁南路东段、将军北路道路工程用地咨询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号:HBJF-2023-TPCG0803)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
一、招标条件
本崇仁南路东段、将军北路道路工程用地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5.1万元,招标人为荆门市掇刀区政府投资 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崇仁南路东段、将军北路道路工程的勘测定界报告、节约集约用地 论证、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落地规划实施方案、耕地踏勘、地灾报告、水土 保持、风险评估、土地征转供办证、防洪影响评价等相关咨询服务(具体服务 内容以实际发生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崇仁南路东段、将军北路道路工程用地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崇仁南路东段、将军北路道路工程用地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或乙级测绘及以 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地质或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 录,并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结果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0日 08时30分到2023年08月14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 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政府采购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前来报名。并提 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度财务报 表、供应商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信用中国”、“中国政府 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截图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及本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需交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并胶装成一册且清晰可辨,原件备查)。售价:2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湖北金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象山大道53号)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5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北金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象山大道53号)
七、其他
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荆门市掇刀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荆门市掇刀区龙井大道99号
联 系 人:严主任
电 话:0724-60738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荆门市东宝区象山大道53号 联 系 人: 戴 工
电 话: 0724-8706286
电子邮件: 98679126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全称 | ||||
供应商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授权委托人 | 电子邮箱 | |||
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目录 | ||||
报名资料明细 | 核查情况 | |||
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 ||||
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 ||||
本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 | ||||
我单位郑重承诺: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单位将无条 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条规处罚。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
采购代理机构发放资料:采购文件电子版 | ||||
领取人签名 |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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