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以及《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公示如下:
工程名称: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
建设内容和规模: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位于连云港港岸外海域,航道呈“人”字形布置,由外航道内段、外航道外段、徐圩航道和推荐航线组成。二期工程是在现有一期航道轴线基础上进行增深、拓宽,航道全长70.5km,推荐航线全长64.5km。其中连接连云港区的外航道内段按30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向航道建设,乘潮历时4小时90%保证率,设计有效宽度285/340m,设计底标高-22.4/-22.6m,长度17.3km;连接徐圩港区的徐圩航道按30万吨级油船乘潮单向航道建设,乘潮历时4小时90%保证率,设计有效宽度350/380m,设计底标高-21.8/-22.0m,长度17.6km;连云港区和徐圩港区公用的外航道外段按30万吨级散货船和30万吨级油船乘潮单向航道建设,设计有效宽度345m,设计底标高-22.4/-22.9m,长度35.6km。
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工程、围堤工程、航标工程和配套工程等,工程总疏浚量为20339.43万m3,徐圩4区围堤长度4847.533m(含300m龙口段不合龙),桶式基础结构;同步实施旗台作业区围堤反滤和子围堰工程、徐圩3区围堤反滤及压载和子围堰工程。调整、新设助导航工程,配套实施六号锚地扩建以及新设七号锚地、八号锚地。
环保审批及验收情况:2015年8月,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委托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了《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9月,原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15〕202号文对《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外航道内段、外航道外段疏浚工程于2017年10月开工建设,2020年2月完工,2020年11月25日通过交工验收;因国家用海政策调整,徐圩航道疏浚工程于2020年6月开工建设,2022年5月完工,2022年8月17日通过交工验收;2022年9月17日,本工程全线正式开通使用。2023年11月23日,验收组组织召开了“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同意“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措施,本工程从施工至今未发生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25日(共20个工作日)
建 设 单 位 联系人:宋先生 0518-82386506
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任工 010-88395730-863
电子邮箱:695847834@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附件2:《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附件3:《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附件4:《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pdf
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