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河南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大王庙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4天
金额
388.7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4-208
预算金额388.7万元
招标公司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15138701589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创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1583810194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6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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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河南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大王庙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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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4-208 | |||||||||||||||
2、项目名称: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河南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大王庙村)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887,000.00元 | |||||||||||||||
最高限价:3887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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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潭头镇大王庙村,计划对大王庙村原有道路进行提升改造,在原路面上铺设5cm-7cm厚沥青砼面层,并施划热熔标线,部分路段砌筑浆砌石挡墙进行防护。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5.4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5工期:45日历天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 |||||||||||||||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需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要求不通过的供应商,投标将不被接受。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25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栾川县钼都路与滨河路交叉口南100米环保大厦西门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831029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洛阳市栾川县金城大道西段168号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1513870158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洛阳创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元华国际中国银河证券三楼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583810194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5838101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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