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昌监管救助基地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宜昌监管救助基地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投资金额:32.0万元
开标时间:2023-04-21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的委托,拟就宜昌监管救助基地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供应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昌监管救助基地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占地面积30亩,建设溢油设备库、搜救训练、搜救器材存放场所等。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采购内容:
①调查研究。
通过开展调查、研究等工作,分析项目必要性、项目可行性,评估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该工程建设实施提出建议等。
②报告编制。
按照交通运输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标准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签订合同后在90个日历日内完成报告初稿。
③专家评审。
组织专家评审会(包括专家内审、部审等)并形成评审意见,并按照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④上报审批。
协助完成报告上报项目审批的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⑤其他工程可行性研究相关工作。
3)预算金额:人民币32万元。
4)服务期:截止至工可批复之日。
三、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应具备工程咨询单位资信(水运专业),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
(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截图)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四、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2)文件发售地点:供应商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在宜昌市购买磋商文件。
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1日15时;
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宜昌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竞争性磋商。
4)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15时在宜昌市举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投资金额:32.0万元
开标时间:2023-04-21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的委托,拟就宜昌监管救助基地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供应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昌监管救助基地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占地面积30亩,建设溢油设备库、搜救训练、搜救器材存放场所等。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采购内容:
①调查研究。
通过开展调查、研究等工作,分析项目必要性、项目可行性,评估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该工程建设实施提出建议等。
②报告编制。
按照交通运输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标准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签订合同后在90个日历日内完成报告初稿。
③专家评审。
组织专家评审会(包括专家内审、部审等)并形成评审意见,并按照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④上报审批。
协助完成报告上报项目审批的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⑤其他工程可行性研究相关工作。
3)预算金额:人民币32万元。
4)服务期:截止至工可批复之日。
三、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应具备工程咨询单位资信(水运专业),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
(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截图)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四、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2)文件发售地点:供应商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在宜昌市购买磋商文件。
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1日15时;
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宜昌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竞争性磋商。
4)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15时在宜昌市举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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